「為避免再發生公投硬綁大選癱瘓選務的亂象,所以要修正《公投法》。」這個是民進黨拿來合理化自己修正《公投法》的理由。其實不意外,這種與選舉相關的法律,修正與否的準則就在於對於民進黨執政或是選舉是否有利。《公投法》其實是不需要修正的,《公投法》需要的是「廢止」,因為在台灣現在的政治框架下,它是毫無用處而且虛偽的法律。
《公投法》是設計來規範公民投票的,而公投,從民主的規範理論出發,應該是直接民權的具體表現,應該具備最高性,這是為什麼世界上大多數有公投設計的國家,一旦公投結果出爐,就是民意直接展現,應該依循行事。不過在台灣,公投制度從它誕生那刻開始,就偏離了公投的真正意義與價值,而成為政客操弄民意的工具。公民投票在台灣始終都是政治動員的工具,和選舉策略密切相關。
自2004年總統選舉開始的第一號「強化國防」和第二號「對等談判」公投案,接著,2008年總統選舉國民黨也開始學習利用公民投票來反動員,一下子國、民兩黨提出4個公投案。在這個階段,公投的客體都是「價值性命題」,根本無需公投就可以知道結果。誰會反對強化國防?誰會反對對等談判?討黨產、反貪腐、加入聯合國,哪樣不是多數國民支持的?更何況,無論公投結果過關與否,都還是要做的。既然如此,何需投入大量資源去辦公投呢?唯一的理由就是要透過公投來動員選民去投票,投下總統選舉的選票。公投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總統選舉誰贏。
2018年的公民投票更是荒謬,大概是傳統政治價值性命題的哏用完了,所以民進黨拚了命要降低公投門檻,方便更多其他一般價值性命題的公投題目出線,但是降低門檻是雙面刃,國民黨也會學習著使用公投這項競選武器,所以一次性10個公投案出現,情勢失去控制,民進黨始料未及的是竟然真的會有公投案通過,而且還是不利於該黨選舉的被通過。但永遠不缺政治創意的民進黨先是拒絕接受公投結果,繼而開始曲解公投意義,堅持不願意修正被選民拒絕的法案,然後體認到在民進黨執政下,公投是麻煩事,對執政不利,所以把選務行政的疏失硬栽到公投身上,然後要修正《公投法》,目的不過就是要避免影響2020總統選舉。
花再多唇舌去討論《公投法》是否應該修正、要如何修正,都是假命題,都是在白費力氣。當公民投票被當成選舉動員的工具,當公投結果只是參考用而無強制力時,任何《公投法》的修正都只是特定政黨基於自身選舉利益的私心算盤,既然如此,何必公投,廢掉才是解決亂源的最根本作法。
(本文已刊登於108.6.5中國時報)
《公投法》是設計來規範公民投票的,而公投,從民主的規範理論出發,應該是直接民權的具體表現,應該具備最高性,這是為什麼世界上大多數有公投設計的國家,一旦公投結果出爐,就是民意直接展現,應該依循行事。不過在台灣,公投制度從它誕生那刻開始,就偏離了公投的真正意義與價值,而成為政客操弄民意的工具。公民投票在台灣始終都是政治動員的工具,和選舉策略密切相關。
自2004年總統選舉開始的第一號「強化國防」和第二號「對等談判」公投案,接著,2008年總統選舉國民黨也開始學習利用公民投票來反動員,一下子國、民兩黨提出4個公投案。在這個階段,公投的客體都是「價值性命題」,根本無需公投就可以知道結果。誰會反對強化國防?誰會反對對等談判?討黨產、反貪腐、加入聯合國,哪樣不是多數國民支持的?更何況,無論公投結果過關與否,都還是要做的。既然如此,何需投入大量資源去辦公投呢?唯一的理由就是要透過公投來動員選民去投票,投下總統選舉的選票。公投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總統選舉誰贏。
2018年的公民投票更是荒謬,大概是傳統政治價值性命題的哏用完了,所以民進黨拚了命要降低公投門檻,方便更多其他一般價值性命題的公投題目出線,但是降低門檻是雙面刃,國民黨也會學習著使用公投這項競選武器,所以一次性10個公投案出現,情勢失去控制,民進黨始料未及的是竟然真的會有公投案通過,而且還是不利於該黨選舉的被通過。但永遠不缺政治創意的民進黨先是拒絕接受公投結果,繼而開始曲解公投意義,堅持不願意修正被選民拒絕的法案,然後體認到在民進黨執政下,公投是麻煩事,對執政不利,所以把選務行政的疏失硬栽到公投身上,然後要修正《公投法》,目的不過就是要避免影響2020總統選舉。
花再多唇舌去討論《公投法》是否應該修正、要如何修正,都是假命題,都是在白費力氣。當公民投票被當成選舉動員的工具,當公投結果只是參考用而無強制力時,任何《公投法》的修正都只是特定政黨基於自身選舉利益的私心算盤,既然如此,何必公投,廢掉才是解決亂源的最根本作法。
(本文已刊登於108.6.5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