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7日無異議通過「台灣保證法」,同時並以414:0一致支持「重新確認美國對台灣及對執行台灣關係法之承諾」決議案,顯示我國長期對美國會工作及台美互動密切程度,遠非他國能相提並論。

不過,此時正是美國與中國大陸的貿易談判瀕臨破局之際,且共和民主兩黨逐漸有遏阻中共勢力擴張的共識,台灣能否不被砲火波及,實難預料。我方當然不能沒有美國支持為安全後盾,卻也不能忽略改善兩岸互信的重要性,方能獲致左右逢源的有利局面。

參議院早於3月底即先自行通過「台保法」草案,但因與眾院版的文字有些許出入,因此仍待兩院聯席委員會共同協商共識版本,經兩院分別通過後,再送交川普總統簽署方能生效。衡諸當前美陸叫勁態勢,該法案成為正式法律是遲早問題。至於決議案純屬無拘束力的國會意見,僅供行政部門參考,象徵意義比較大。

不過,該法案仍有些特點值得台灣持續努力與關注。

首先,鑑於台灣是美國「自由開放印太戰略」的重要一環,美國應依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在符合美方「一中政策」的情況之下,強化對台承諾。其中,美方應常態化對台軍售以協助台灣增加自衛能力,尤其是水面下及防空的不對稱戰力。

其次,國會也觀察到,川普總統雖於去年3月簽署「台灣旅行法」,但由於行政部門自我設限,台美高層的互訪溝通機制至今仍顯不足,因此敦促國務院除了按時檢討「對台交往準則」外,更應確實執行台旅法。

最後,由於中國大陸持續對台灣在國際社會的打壓,該法案再次重申支持台灣有意義地參與非以主權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及機構,確保台灣的整體安全與人民健康、民航安全及民主制度等。這些是指美國支持台灣取得世衛大會、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刑警組織等的觀察員身份。

長期以來,美國國會支持拓展與深化美台雙邊關係,使得中共分外眼紅。在眾院通過這兩項法案後,中共外交部即刻表示堅決反對,認為兩法案已「嚴重」違反「一中原則」,遂要求美方妥善處理,以免「嚴重損害中美重要領域的合作和台海的和平穩定」。陸方罕見以兩次「嚴重」字眼來回應,可見在美國行政及立法聯手下,中共已無招架之力,只能以口頭方式力圖扭轉劣勢。

近年來,美國政府從小布希、歐巴馬到川普都將台灣視為西太平洋的重要伙伴,國會也藉由多項友台法案重申對台灣的支持,這是我國駐外人員多年辛勤耕耘的成果,更是強化台美關係的契機。

對此,蔡政府應審慎因應,因為美日等國的道義支持仍不足以有效捍衛國家主權及利益。台灣應以這些國家奧援為後盾,積極改善兩岸關係、增強彼此互信,方為真正的避險之道。

(本文刊載於108.05.10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