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反制大陸開放台胞申領「居住證」,陸委會準備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僅要求建立通報機制,同時設置限制領證者服公職及被選舉權門檻,必須放棄居住證5年始能擔任公職人員、國營事業人員、具備被選舉權。相對於已有雙重國籍者,這項限制性措施比《國籍法》規定更為嚴格。申領居住證仍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及擁有國民身分,然對其擔任一般公職尤其涉及機敏性公職,竟比雙重國籍者嚴格,明顯不符法律比例原則及衡平原則。

民進黨政府對陸政策過於採取管制性、反制的作為,不僅凸顯兩岸治理能力不足,也激起兩岸敵意的螺旋上升。

根據陸委會委託民調顯示,大陸對台核發居住證,有55.7%民眾認為是一種政治統戰;有49.3%民眾支持修法對申領居住證者採申報登記。贊成修法僅近半數民眾同意,顯示並未獲得絕大多數人認可。民進黨立委卻認為應持更嚴格政策立場,批評陸委會僅規畫放棄居住證者不得擔任情報人員,沒有全面納入外交、國防、海巡等涉機敏職務,也缺乏認定國民已放棄居住證的機制,質疑陸委會對大陸過於軟弱。事實上,陸委會修法方向已過於嚴苛,而非軟弱。

原本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已協調過,但民進黨立委事後卻認為修法草案過於寬鬆,而將修正案退回重新研議。陸委會陷入夾心餅乾之困境,若是過於嚴格恐遭違憲限制公民權之批評,過於寬鬆則被批評立場軟弱。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在得不到民進黨黨團完全支持下,行政院將條例制訂涉及政治協議公投條文,與居住證立法脫勾處理,院會先通過政治協議公投條文的修正草案,居住證修法部分則退回陸委會再重新研議。

事實上,民進黨立委主張比陸委會限制性措施更為嚴格,不利於拓展中間選民支持,難以達成選票極大化目標。陸委會規畫領有居住證者,須於2個月內要主動申報;必須放棄或失效,始可擔任公立學校校長、教職員、公立教育機構研究人員;滿5年始可登記參選公職、擔任公務員、或任職公營事業;滿10年始可參加外交、調查、廉政、國防特考,擔任外交、廉政、情報人員;但終生不得參加情報人員特考及任職國安局。

民進黨立委卻認為涉及機敏業務包括警政、海巡、情報、外交、國防等,也應終生限制;其中限制5年時間也應改為10年。過於嚴苛對陸政策,固然利於鞏固傳統綠營選民,但卻無助取得中間選民的支持。

蔡政府反制大陸居住證的作法,一般民眾若無意公職及擔任公立學校教師、國營事業人員及被選舉人,其權益影響較小;但對有意從事上述職業者,其限制領域及重新取得資格之時間則過於嚴厲。涉及民眾參政權及公民權、及工作權之限制,必須依法為之,過於嚴苛恐有違憲之虞,違反法律比例與衡平原則。民進黨當局既宣稱人權立國卻限制公民權,恐流失民眾的認同與支持。

(本文已刊登於108.4.12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