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產業創新條例》決定刪除人才培訓投資抵減,此舉恐不力產業發展,且讓低薪問題加速惡化。
台灣GDP分配惡化 造成低薪問題
從近30年來GDP的分配結構觀察,企業的營業盈餘不但金額大幅成長,占GDP的比重也呈現攀升的趨勢,1990年為29.8%,這幾年已經達到35%的水準;反觀,受僱者的報酬絕對數字縱然亦穩定成長,不過占GDP的比例卻呈現下滑,1990年超過五成(51.04%),之後規模不斷縮小,近年僅剩下44%上下的水平。易言之,企業獲利分配給員工的比例愈來愈少,導致台灣低薪問題嚴重。
主計總處近日公布2018年全體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4萬980元,扣除物價後的實質經常性薪資僅為3萬8235元,不及2001年的水準,倒退17年也就不足為奇了。
過去我國一直以均富為傲,將經濟成長的成果讓多數人能夠分享,經濟發展同時達到繁榮與均富,惟由於近年企業利潤分配不均,讓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去年主計總處所公布的2017年家庭收支調查,五分位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1980年4.17倍為全球優等生,2017年已經大幅惡化至6.07倍,與資本主義國家相距不遠。
數位時代政府思維應隨之調整
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係仰賴投資帶動成長的做法,從1960年訂立的《獎勵投資條例》、1991年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及2010 年《產業創新條例》等立法就是此一思維下的產物,透過租稅獎勵,鼓勵企業新投資,促進產業發展。三個條例在不同年代中,扮演帶動產業發展的火車頭,確實引領投資,成為台灣經濟起飛的促進者。
然而,在經濟全球化與數位科技時代,以投資為主的成長模式,邊際效應愈來愈低,投資機械設備,興建更多的工廠,效果已相對有限。尤其大陸的崛起,大規模的生產的工廠已經大量移至生產成本的中國大陸或是東南亞,在台硬體投資優勢不再。
網路與數位經濟已經蔚為主流,發展AI、AR、VR、大數據、無人駕駛車、FinTech及5G等新興科技,都需要更多專業人才投入,投資專業人才所創造的產值,遠高於硬體投資。故國際各大企業除了挖角各國人才外,更將員工視為重要資產,鼓勵員工進修,許多企業每年都會為員工編列非薪資的學習支出,員工得自行運用在學習、購書與參加研討會等進修上。還有企業每周可安排1~2天,在上班時間自主安排學習新技術,甚至提供全額學費以及相當比例的薪資攻讀學位,筆者至國外名校交流時,就經常遇到大企業來的留職全薪的學生。
相較而言,台灣企業在人才自主培育上就相當保守。引用去年1111人力銀行所進行的調查,顯示高達7成6的「現職公司」並未提供任何進修資源,僅有2成4鼓勵員工在職訓練。並有高達44.3%的受訪者現職公司,採取「消極應對」員工進修一事,作法以「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可接受員工進修」及「支持員工進修但未給予補助」居多;甚至還有9.7%公司不鼓勵員工在職進修。
荒謬的人才政策
政府應擺脫租稅獎勵用於傳統的硬體投資的傳統思維上,改用於提升人力資本的提升。早期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曾將人才培育列為投資抵減,但在《產業創新條例》即予以刪除。根據媒體報導,本次在修訂產創條例時,原有意新增「人才培育」抵減優惠,比照現行研發抵減,當年度抵減15%、3年各抵減10%。企業為培育受僱員工,辦理或指派參加產業創新相關課程,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虛實整合、資訊安全、5G、無人載具、離岸風場開發等都包含在內,有助於企業將資源用於人才培育上。然財政部卻堅持刪除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實與國際新的趨勢背道而馳,降低企業育才的誘因。
當前政府錯誤的人才政策可謂是層出不窮,在中國大陸磁吸效應下,我國優秀人才不斷流失,政府雖然提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但低薪對外國高階人才吸引力相當有限;大量引進低階外勞,已近70萬名的水準,逼近占全國受雇員工的一成;去年並制定《新經濟移民法》讓僑外生或來台從事特定工作6年以上之基層外籍移工都能取得居留權,甚至符合一定條件還可取得永久居留權。類似的政策都讓產業轉型遙遙無期,低薪成為常態,主政者應慎思之!
(本文刊載於2019年2月27日工商時報)
台灣GDP分配惡化 造成低薪問題
從近30年來GDP的分配結構觀察,企業的營業盈餘不但金額大幅成長,占GDP的比重也呈現攀升的趨勢,1990年為29.8%,這幾年已經達到35%的水準;反觀,受僱者的報酬絕對數字縱然亦穩定成長,不過占GDP的比例卻呈現下滑,1990年超過五成(51.04%),之後規模不斷縮小,近年僅剩下44%上下的水平。易言之,企業獲利分配給員工的比例愈來愈少,導致台灣低薪問題嚴重。
主計總處近日公布2018年全體受僱員工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4萬980元,扣除物價後的實質經常性薪資僅為3萬8235元,不及2001年的水準,倒退17年也就不足為奇了。
過去我國一直以均富為傲,將經濟成長的成果讓多數人能夠分享,經濟發展同時達到繁榮與均富,惟由於近年企業利潤分配不均,讓富者愈富,貧者愈貧,貧富差距日益擴大。去年主計總處所公布的2017年家庭收支調查,五分位每戶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1980年4.17倍為全球優等生,2017年已經大幅惡化至6.07倍,與資本主義國家相距不遠。
數位時代政府思維應隨之調整
傳統經濟發展模式,係仰賴投資帶動成長的做法,從1960年訂立的《獎勵投資條例》、1991年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以及2010 年《產業創新條例》等立法就是此一思維下的產物,透過租稅獎勵,鼓勵企業新投資,促進產業發展。三個條例在不同年代中,扮演帶動產業發展的火車頭,確實引領投資,成為台灣經濟起飛的促進者。
然而,在經濟全球化與數位科技時代,以投資為主的成長模式,邊際效應愈來愈低,投資機械設備,興建更多的工廠,效果已相對有限。尤其大陸的崛起,大規模的生產的工廠已經大量移至生產成本的中國大陸或是東南亞,在台硬體投資優勢不再。
網路與數位經濟已經蔚為主流,發展AI、AR、VR、大數據、無人駕駛車、FinTech及5G等新興科技,都需要更多專業人才投入,投資專業人才所創造的產值,遠高於硬體投資。故國際各大企業除了挖角各國人才外,更將員工視為重要資產,鼓勵員工進修,許多企業每年都會為員工編列非薪資的學習支出,員工得自行運用在學習、購書與參加研討會等進修上。還有企業每周可安排1~2天,在上班時間自主安排學習新技術,甚至提供全額學費以及相當比例的薪資攻讀學位,筆者至國外名校交流時,就經常遇到大企業來的留職全薪的學生。
相較而言,台灣企業在人才自主培育上就相當保守。引用去年1111人力銀行所進行的調查,顯示高達7成6的「現職公司」並未提供任何進修資源,僅有2成4鼓勵員工在職訓練。並有高達44.3%的受訪者現職公司,採取「消極應對」員工進修一事,作法以「不影響工作前提下可接受員工進修」及「支持員工進修但未給予補助」居多;甚至還有9.7%公司不鼓勵員工在職進修。
荒謬的人才政策
政府應擺脫租稅獎勵用於傳統的硬體投資的傳統思維上,改用於提升人力資本的提升。早期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曾將人才培育列為投資抵減,但在《產業創新條例》即予以刪除。根據媒體報導,本次在修訂產創條例時,原有意新增「人才培育」抵減優惠,比照現行研發抵減,當年度抵減15%、3年各抵減10%。企業為培育受僱員工,辦理或指派參加產業創新相關課程,人工智慧、物聯網、機器人、虛實整合、資訊安全、5G、無人載具、離岸風場開發等都包含在內,有助於企業將資源用於人才培育上。然財政部卻堅持刪除有關人才培育的部分,實與國際新的趨勢背道而馳,降低企業育才的誘因。
當前政府錯誤的人才政策可謂是層出不窮,在中國大陸磁吸效應下,我國優秀人才不斷流失,政府雖然提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但低薪對外國高階人才吸引力相當有限;大量引進低階外勞,已近70萬名的水準,逼近占全國受雇員工的一成;去年並制定《新經濟移民法》讓僑外生或來台從事特定工作6年以上之基層外籍移工都能取得居留權,甚至符合一定條件還可取得永久居留權。類似的政策都讓產業轉型遙遙無期,低薪成為常態,主政者應慎思之!
(本文刊載於2019年2月27日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