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00多人死傷的普悠瑪出軌翻車事件,各界關注肇事原因。據報載,行政院「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與宜蘭地檢署22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是列車超速,普悠瑪司機因「業務過失致死」,宜蘭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3日,司機員因已承認關閉ATP、有業務過失,已以50萬元交保。

然而,現階段事故調查結果與可能肇因仍眾說紛紜,例如台鐵產業工會指出近年來台鐵路線養護人力嚴重不足,加上不斷增開班次,造成檢修時間減少,對於人員跟車輛都造成極大的負荷。此外,有日本專家指出,普悠瑪意外與2005年日本JR福知山線出軌事故極為相似,事故原因經調查釐清是列車駕駛為了彌補誤點時間超速行駛,卻在行經彎道時因煞車太慢導致事故發生。

台灣,此類重大交通事故由誰來查明與調查肇因,並提出改善建議,避免類似事故再度發生的制度並不完善。目前除了飛安會可以調查航空事故之外,陸、海事故調查仍缺乏類似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更高位階的第三方公正調查機關,可以公正客觀地調查,甚至「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存在已久。

司法是其中一個途徑,但法官對交通事故鑑定的專業有所不足,仍無法解各方的疑惑,例如:23日因為司機員已承認關ATP、有業務過失而交保,然而,問題是司機員當時為何關掉ATP,符合發生緊急事故時的SOP程序嗎?為何會超速,個人情緒還是過勞的問題?後續有沒有改善建議,有辦法避免再度發生嗎?

過去我國推動成立「全國運輸安全委員會」,獨立調查海陸空事故,許多專家努力多年,但因《鐵路法》等法規及各部會協商不成,而遲遲沒有成功。

23日立委在立法院總質詢中再次提及此事。行政院長賴清德答詢時承諾「沒問題」,並將謹記此次事件做深刻檢討與改進。希望政府真能記取教訓,避免這類重大事故再度發生。

另台鐵的管理制度目前確實還有尚待改進之處。根據監察院的調查,台鐵局長期整體人力不足、人力斷層嚴重,以及服務品質有待提升改善等,迄今未獲具體解決。

最後,東部因受限於自然環境,部分鐵路仍是單軌,花東鐵路、南迴鐵路電氣化預計2020年才能完成。至於公路,大部分仍為單向單線道,南迴公路拓寬工程也都是截彎取直工程,行車時速大都限在60公里以下;蘇花公路改善計畫以部分改善方式;南澳─大清水段預計108年底才完工。如何給東部民眾一條可以安全回家的路,是交通政策的重中之重。

(本文曾刊登於107.10.23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