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7日在臉書「新勇哥物語」發文說「10月5日中監的人奉命再度訪視阿扁,說如果阿扁要參加10日國慶大典及28日陳致中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則無轉圜空間,意思就是要抓回去」。但他說:「阿扁決定為致中站台,已有被抓回去的最壞打算。抓一個阿扁,將有更多的阿扁站出來。阿扁不能為致中站台,成千上萬的阿扁們代替阿扁繼續為致中站台直到當選,好嗎?」
這是赤裸裸的政治助選宣示,為了搶救陳致中選情,阿扁直球挑戰10月3日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為什麼讓阿扁趴趴走」時所說的紅線。蔡清祥當時說:「我相信陳前總統,以他的高度智慧和他的法律素養,應該知道紅線在哪裡?」但問題是,阿扁如此恣意地踐踏法治紅線,法務部還能唾面自乾,放任阿扁一再敗壞法治嗎?
阿扁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獲准保外就醫,法務部為消弭外界認為獨厚阿扁的爭議,乃於2015年1月5日宣布《保外就醫審核參考基準》,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而為了公平管理,法務部也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7項之授權規定,訂定《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以為管理保外醫治受刑人的準據。
但阿扁去年5月執意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台中監獄要求他不准進入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及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等「五不」規定時,就已明確違反《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3條第6款、第7款所規定的「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其他經監獄認為應遵守之事項」。
而違反保外醫治的行為,法令也有明白規定,監獄得報請法務部廢止其保外醫治許可,也可以書面方式通知其於指定期日至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保外醫治受刑人未依前項所定期日報到,監獄可陳報法務部,廢止其保外醫治許可。如今,阿扁漠視10月5日中監的人再度訪視的告誡,執意要在10月28日陳致中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站台,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的政治助選活動,台中監獄與法務部還能裝聾作啞,不依法廢止阿扁的保外醫治許可嗎?
回顧陳水扁自2015年保外就醫後,2016年國慶大典雖回函表達出席意願,但被台中監獄以超出治療的必要範圍之理由駁回。去年阿扁則親筆回覆,表示考量健康因素,不克參加。但今年陳水扁又再度表達出席國慶意願,法務部與中監是否放行引發外界關注。筆者認為,中監也應依照前例,以超出治療的必要範圍之理由,駁回阿扁「太超過」的政治操作行為,不容陳水扁一再敗壞法治的尊嚴!
(本文刊登於107.10.08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這是赤裸裸的政治助選宣示,為了搶救陳致中選情,阿扁直球挑戰10月3日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答覆立委質詢「為什麼讓阿扁趴趴走」時所說的紅線。蔡清祥當時說:「我相信陳前總統,以他的高度智慧和他的法律素養,應該知道紅線在哪裡?」但問題是,阿扁如此恣意地踐踏法治紅線,法務部還能唾面自乾,放任阿扁一再敗壞法治嗎?
阿扁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獲准保外就醫,法務部為消弭外界認為獨厚阿扁的爭議,乃於2015年1月5日宣布《保外就醫審核參考基準》,一體適用所有受刑人。而為了公平管理,法務部也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7項之授權規定,訂定《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以為管理保外醫治受刑人的準據。
但阿扁去年5月執意出席凱達格蘭基金會募款餐會,台中監獄要求他不准進入會場、不上台、不演講、不談及政治、不接受媒體採訪等「五不」規定時,就已明確違反《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3條第6款、第7款所規定的「未經監獄許可,不得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之活動」、「其他經監獄認為應遵守之事項」。
而違反保外醫治的行為,法令也有明白規定,監獄得報請法務部廢止其保外醫治許可,也可以書面方式通知其於指定期日至地檢署報到返監執行。保外醫治受刑人未依前項所定期日報到,監獄可陳報法務部,廢止其保外醫治許可。如今,阿扁漠視10月5日中監的人再度訪視的告誡,執意要在10月28日陳致中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時站台,從事與治療顯然無關的政治助選活動,台中監獄與法務部還能裝聾作啞,不依法廢止阿扁的保外醫治許可嗎?
回顧陳水扁自2015年保外就醫後,2016年國慶大典雖回函表達出席意願,但被台中監獄以超出治療的必要範圍之理由駁回。去年阿扁則親筆回覆,表示考量健康因素,不克參加。但今年陳水扁又再度表達出席國慶意願,法務部與中監是否放行引發外界關注。筆者認為,中監也應依照前例,以超出治療的必要範圍之理由,駁回阿扁「太超過」的政治操作行為,不容陳水扁一再敗壞法治的尊嚴!
(本文刊登於107.10.08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