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管制假新聞,先拿媒體開刀,甚至要考慮修《國安法》因應。這種作法在觀念和手段上都既不合時宜,也犯了大錯。

首先,所謂假新聞的製造或散布,在這個網際網路盛行的時代,早就不是傳統媒體或網路媒體才有可能參與的。網路時代人人都是媒體,只要手機在手,任何人都可以基於不同的目的,去製作、散播某些有特定目的的訊息,現有的幾個大型的社群媒體平台更是訊息快速傳播的載具。

在新傳播科技時代,如何維護公共資訊空間的秩序早已不是媒體的責任而已,而是應該像維護交通安全一樣,是所有用路人的共同責任才對。所以,只針對媒體開刀,根本是昧於事實的錯誤診斷,光靠媒體自制,也不會有全面改善的作用。

既然說假新聞的控制是全民共同的責任,或者可以說是網路時代中的一種公民素養。那麼,政府、媒體和民眾應該如何各盡其責,把假新聞對社會的傷害減到最低程度?

首先,政府最不需要過度緊張。現在,各級政府及各部會裡早就有輿情監看的例行作業,年輕一點的公務員更是熟悉網路作業模式。某單位一旦發現與自己部門有關的不實訊息,不管是誰製作的,即時舉證駁斥或澄清就是了。按理說,一則假新聞愈是聳動,部會的澄清會愈積極,各媒體也一定會報導政府的澄清內容,這則假新聞也就不足為懼了。所以,蔡總統最近好像特別擔心假新聞會傷害政府,這很奇怪,妳不會即時澄清嗎?怕什麼?

媒體方面,做好新聞查證是本份,也是例行作業程序。除非媒體自願成為政治打手,否則,不需要政府威嚇,正派經營的媒體早已建立新聞品管,甚至同業間的自律機制。為了不讓媒體懷疑政府維護新聞自由的決心,也不要讓新聞工作者有寒蟬效應。政府頂多只要提醒媒體,要強化新聞查證工作即可。此外,大家要了解,記者或編輯是人不是神,在處理新聞時,要做到的是「善盡查證責任」,而不是永遠不能有任何錯誤。所以,用假新聞議題威嚇重罰媒體,除非背後有黨同伐異的政治考量,否則,只會引發更多有關新聞自由的爭論。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所有網路使用者應該共同遵守、監看,並維護網路中的資訊傳播秩序。沒有人想被假新聞欺騙或利用,也沒有人想被貼上故意散播假訊息的不道德標籤。因此,大家應該共同提高製作、接觸及傳播訊息的社會責任。尤其當我們突然接觸到特別離奇的、聳動的或與常識判斷不符的資訊時,應該去查證一下訊息的真假程度。

在這個資訊甚多的網路時代中,花點時間對可疑的訊息做交叉比對,甚至直接做詢問,都不是難事。就好像現在全民對電話詐騙已建立共同防護意識一樣,對假新聞只要民眾多一份機敏與共同的社會責任意識,就不會讓假新聞危害社會或國家安全。

(本文已刊載於107.9.19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