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幼兒園陸續開學,大多數家長煩惱的問題,除了連日來的淹水與豪雨外,想必就是今年8月1日開始上路的準公共化托育政策了。

儘管政府端出的準公共化補助金額相當誘人,但民眾難以理解的是為何政府還沒與多數的私立幼兒園、私立托嬰中心,以及保母等完成簽約,政策就急著上路?甚至是拖到開辦的前一刻才拿出所謂的準公共化合約。

民眾或許願意體諒政府想趕在開學前上路的各種說詞,但相關首長該捫心自問的是,建立優質、平價的托育政策是蔡英文總統選前最重要的承諾之一,如今任期已滿兩年,行政院卻倉促丟出一個不僅公托倡導型團體反對,托育服務業者也不買單,就連各縣市首長也「雞飛狗跳」,而家長更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的托育費用補貼政策?如此粗糙的決策過程,難道不需要有人負政治責任?

目前家長最大的困擾是哪裡有簽約的準公共化「加盟店」?以及政府如何確保「加盟店」的照顧品質?政府不該將家長找不到準公共化的問題用延長兩個月的緩衝期來搪塞,更不該將簽約的「加盟店」視同為優質的托育服務。因為賴揆所謂的「準公共化」並不等同於準公共化,如果不先釐清問題的本質,政府想解決民眾托育問題仍有如緣木求魚。

何謂準公共化?過去常有學者將非營利幼兒園定義為準公共化。而根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九條規定可以發現,縣市政府等委託或接受非營利組織申請辦理非營利幼兒園時需用國有土地或建築物者,得由國有財產管理機關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另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作業要點,政府也提供準公共化的非營利幼兒園包括新設建築物裝修及購置教學設備費、教保設備費、業務費等各項補助費用。

相較於非營利幼兒園,雖然同樣都是準公共化,但賴揆今年八月上路的「準公共化」只提供家長托育費用補助,並不提供簽約的私幼、私托等業者包括土地、建築物及各項設備、修繕、業務等費用補助,但卻比照非營利幼兒園要求業者遵守政府訂定的收費標準,以及需配合調高幼教人員的待遇。政府如此離譜的制度設計,不僅是在吃托育服務業者的豆腐,更形同透過利誘家長要求所有私立幼兒園、私立托嬰中心,以及保母等配合政府「做功德」!

而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在賴揆「準公共化」上路即將屆滿一個月之際,包括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中華民國幼兒教育聯合總會已聯合公開宣布「不加入準公共化」,同時還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指控政府聯合壟斷托育市場。此舉不僅是讓急於尋找準公共化托育的家長更加絕望,更恐將是導致賴揆「準公共化」神話幻滅的最後一根稻草。

至於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拿OECD國家和日本安倍政府來反駁業者所提出的聯合壟斷指控,更是讓賴揆的神話淪為笑話,試問林政委,上述這些國家的托育公共化難道也跟賴揆的準公共化一樣,是用補貼家長托育費用來要求業者「做功德」嗎?

(本文部分內容已刊登於107.08.31中國時報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