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凌晨,新北市新莊的衛福部台北醫院發生火災,造成9死11重傷的不幸。火災原因初步調查疑似7A23病房家屬自備電動氣墊床或電線磨損走火引發。但業者表示沒聽說過。本案火災主因還包括:延誤報警、病房門未關、使用易燃海棉墊。現場許多可燃物與助燃劑,加上安寧病房裡無法或不便行動的長者病人無法立即疏散,不知如何按照靜態的逃生指示燈牌避難。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總覺得怪怪的,該院剛於今年7月3日通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照理說消防逃生設備應沒問題。但筆者質疑,目前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第3條規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範圍有:一、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二、耐震能力評估檢查。但實際執行的檢查簽證項目,並沒有把防火門列入。筆者建議,應修改使檢查者可執行。部分死者係被煙嗆死,除了病房門沒關外,為何走廊及公共空間煙霧流竄?雖然自動灑水器及時發揮功能,但排煙設備有無發揮功能呢?防火區劃有無問題呢?

該院是公立醫院,雖然屋齡較舊,其防火區劃及防火設計有否與時俱進呢?是否有依照《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設備改善辦法》進行防火區劃、排煙設備及防火門的改善呢?以上均有待查證。一般而言,建築執照圖之防火區劃上設置的門一定要用防火門的,但若非防火區劃的門也可以採用防火門。醫院的病房門通常會要求為防火門的規格。前述辦法第14條規定,防火門窗平時應關閉,開啟後也應自行關閉。即若病房門平常時開放,煙感應器於火災時也應能自動關閉門窗。但本次火災7A23人員疏散後,為何病房門沒自動關閉呢?

目前國內醫院大都是設置「靜態逃生系統標示」,火災時即使出口標示燈亮著,但逃生病人及家屬隨群眾亂走,或看不到較遠、有濃煙的靜態逃生標示,找不到出口,錯失逃生機會。醫院除了應加強應變管理、員工消防訓練、播放逃生防災視頻供平時觀看外,火災發生時需有一套指引正確逃生路徑的「動態即時系統」,讓人在黃金救援時間內疏散至安全地點避難。國內應盡快設置互聯網逃生系統,它可以把火場煙霧、溫度、建築物通路及門窗出口,透過感測器量出,計算後及時提供給逃生者。

建議全面檢討醫療及長照機構,設置互聯網式的「立即通報系統」,一旦火災發生就自動通報消防局。「動態逃生系統」可及時提供逃生路線,跟隨它能逃到安全處所避難,將可減少慘劇。

(本文曾刊登於107.08.14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