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法國發生超市挾持人質事件,44歲的憲兵中校貝爾特拉姆自願充當人質,換回遭挾持的一名女性,卻不幸殉職。總統馬克洪以全國性儀式表揚英勇殉職的中校,並授予最高榮譽軍團勳章。類似的情景3年前也在法國上演過,只不過在恐攻中殉職的是警察。那時,巴黎連續發生兩起恐怖攻擊,共17個人罹難,其中包括記者和警察。法國政府為在巴黎恐怖襲擊中殉職的3位警察舉行國葬,總統奧朗德為他們追授最高榮譽的法國榮譽軍團勳章,奧朗德總統在法國國家電視台的悼念儀式上稱許殉職的警察是為了「讓我們所有人可以生活在自由中」而死。

法國對於在恐攻、人質挾持事件中殉職的軍警都給予同等的尊崇,並無二致。但是在台灣,軍警的貢獻度在政府的評估中不但有價差,在年金改革的藍本中,軍警更天差地別。

依據現在立法院付委的軍人年改版本,提升現役軍人退伍月退俸比現行制度高出3成,而公教人員退撫新制警消人員月退休金卻被大砍,兩者相差近4成5;軍人月退俸最低的樓地板為3萬8990元,而警消人員卻僅有3萬3140元,相差近2成。在核算退休金時,軍人所得替代率極大化可高達90%~95%,而警消最高卻僅有62.5%。

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如此濫用警察,又如此羞辱警察。

目前年改方案軍警失衡的荒謬,在軍警並用機關的海巡署尤能彰顯。在海巡署,軍職、警職工作性質相同,但海巡署的警職署長雖位列常任文官最高階簡任14職等,若最高年資採計達40年,月退休金約能領到6萬6000元,若年資30年,則僅能領到5萬3000元。

同樣在海巡署任職的中將服役40年退伍,月退俸可領約10萬2000元;士官長服役40年退伍,一等士官長月退俸可領約7萬4000元;上校服役30年退伍,月退俸可領約7萬9000元,都高於警職出身的署長。這樣合理嗎?

這個國家用警察用得太凶,但卻不知道如何疼惜這群拚命保護人民的警察,甚至還處處打壓。拚命是個事實,而非形容詞。這幾年因為執法環境的日趨惡劣,警察出現空前退休潮,造成全國警力嚴重短缺,對於警察的高壓過勞更形成惡性循環;越高壓過勞、越沒有尊嚴,求去者越多;求去者越多,警力越不足,高壓過勞就更嚴重,因為心肌梗塞倒下的警察,也就越來越多了。以目前警察的危勞程度,很難想像能有多少人能撐得到法定退休年齡,而在退休後又有多少餘年可以享受「退休金」?

終生奉公守法的退休警消為什麼不服從,為什麼要上街頭?無非是要向蔡政府提出三點呼籲及要求:一、危勞同工,退休同酬,警消國安,比照軍人;二、聲請釋憲,定紛止爭,凝聚共識,完成年改;三、年改暫停施行,檢討修法,軍公教勞同步上路。

但是,我更心疼的是許多在年改中無法站出來為自己爭權益的因公傷病殘的警消,他們多半僅靠月退俸及18%優存與同仁樂捐互助,勉強苟活。在新制上路後,優存今年減半、明年歸零,逐年下降的退休金如何因應上增的醫療看護費用?
再怎麼野蠻,也不應該扼殺這群為國犧牲、因公傷病殘的警消的生機,他們都應該要以舊制保障直到終老!

(本文已刊登於107.4.24中時言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