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將於6月遷到內湖新址,美國是否或將派什麼層級的高官來主持典禮,已受到各方一致矚目。事實上從美國立場言,最近其駐外使館遷址有極大政策意涵者,更有其駐英國及駐以色列的新館。

美國在倫敦的新館原說是川普總統趁本年初訪英之時,親為剪綵啟用,但元月間川普推文以原使館在倫敦鬧區,前政府換地遷建到現較偏遠之地,是失算的交易,故拒絕前往揭幕,也迄未訪英。實際理由可能是英國民意對川普作風多不認同,對其往訪或有大規模示威,女王也未必接見,故元月12日新館逕行升旗啟用,原說要代川普主持的國務卿提勒森不但未去,現也已下台。

川普政府上年底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後,原準備明年底才把大使館自台拉維夫遷往。但最近宣布,為配合以色列下月中旬的建國70年紀念,將同時在耶城啟用一臨時大使館。以國際上(尤其阿拉伯國家)反對此事之廣之烈(聯合國大會反對美國的投票是128比9),新館成立時必肇相當衝突,美方有無高層人士前往主持也必成國際焦點。

若AIT接著於6月喬遷,國際媒體現已傳聞美方可能派新任國安顧問波頓來主持,國內也有人以為上月美國務院亞太副助卿黃之瀚來參加謝年飯,已經是一高層突破的先例。但前者只是例舉,後者則勿忘2016年同場合,美國派的是層級更高、遠較資深的國務院經濟首席副助卿(該院每局多有4、5名副助卿)。而亞太副助卿訪台也早有先例,如2014年3月,同1周內3位副助卿或副助理部長來訪,包括亞太及國際組織副助卿。

故而若把副助卿(副助理部長)等級列為高層似太普通,難有提升台美關係的作用。而依據上年《美國國防授權法》的定義,高級官員也至少要是助理部長(含)以上的。此一標準下,蔡政府兩年內只有商務部助理部長、婦女議題及人囗販運議題特使各一來訪,前者還是馬政府排定、新政府甫就職後到訪的。

馬政府任內沒有《台灣旅行法》,但以上述標準也有19名聯邦高官公開訪台,包括:署長2人(國際開發、環保);副部長及次長級5人(能源副部長、前後2位副貿易代表來談TIFA、商務部次長、財政部代次長);國務院助理國務卿級4人(前後主管經濟事務助卿、國際資訊協調長、國務卿科技顧問);助理部長級6人(財政、商務、住都、貿易、環保2人);及跨性別人權事務特使及國家氣象局局長各1人。

再根據外交年鑑,民國104年內我們訪美的部、次長即高達64人次。以這樣的紀錄,現在又有了《台旅法》的加持,期盼美國這次派1個部長來主持盛典,而後有更多助理部長(含)以上的官員應業務需要訪台,似不為過,大陸也不應該太緊張。

我們不知道AIT會不會像美駐英大使館般升旗開館,但該處的前任處長司徒文最近接受我媒體訪問時表示,他在台美斷交後首度在AIT內升起美國國旗。我們雙橡園升旗後於司徒之舉,若雙方均在重要場合偶而升旗(我們是2015年元旦),並非如有外交關係的天天升,且係對等,本應無爭。在自己的場域內偶而升自己的國旗,又踩了誰的紅線?

美國現在鷹派人物盡出,我們如果不顧兩岸情勢,與他們緊抱共同抗中,絕非台灣之福。但遵循過去慣例,趁機尋求台美關係的逐步提升,仍應有所作為。除了象徵性的事務外,也應爭取實利,包括美國鋼、鋁進口特稅的豁免,及已延宕多時「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的召開,並對美國一旦又決定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有所準備。馬政府時代,美國已一再公開表示歡迎我參加TPP,現在呢?

(本文刊載於107.04.24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