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臺灣此時正值太陽花學運高潮,從2014年3月18日至4月10日間,為期23天指向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之學潮運動,讓兩岸此項協議無法落實生效。儘管雙方迄今仍無協定,不過跨境服務貿易仍然蓬勃發展,這既讓當初綠營的政治算計完全落空,也造成主管機關面對兩岸經濟互動發展,有無力管控、甚至誘導重大窒礙的風險。這不禁讓人感歎,臺灣社會到今天為止,仍然未能看出當初此項政治學運,是搬石頭砸自己腳。

儘管在人類社會中政治與經濟是一體兩面關係,依循特定法則相互影響;但是經濟貿易活動有其既定法則,政治上諸多行政措施,只能發揮相當程度誘引規範與導正功能,亦就是面對經濟貿易發展勢頭,主管機構僅能順勢而為,很難逆勢操作,將政治主觀之意願,強加於經濟客觀之事實。

基於這個道理,當年兩岸之所以會費盡功夫,透過磋商談判訂立出服務貿易協定,其實是依據業已存在之跨境貿易活動,試圖規範既有事實樣態,然後再以合作方式誘導其向正面發展。除能夠獲得稅務稽征基礎外,更在實質上讓未納入規範之經濟活動獲得合法地位,收到雙贏結果。

但是當初推動學運者,其實是天真地認為,若是能夠將兩岸服務貿易協定毀棄,就能夠阻斷雙方服務貿易往來。此種倒因為果的想法,其實就是打算以政治手段,粗暴地以鎖國手法,去建構欺瞞愚民的社會條件,來達成其政治訴求。

結果兩岸服務貿易在缺乏協定的狀況下,仍然依循經貿規律發展;當初刻意攪局者,卻讓主管機關無法藉由協議,獲得其應有之政策管控資訊;更讓稅務稽征機關無法據以課徵稅款與規費。原本可以透過協議擺脫地下經濟活動之不利地位,結果到今日仍然還是妾身不明,無法公開招商引資,造成未來發展困擾。

兩岸經貿往來必須有其社會條件與經濟誘因,只要回想當初曾有兩岸地方首長協議,硬是施壓航空業者開設出特定直航航線,作為雙方施政形象工程,但是很快就因客源不足以支持營運,最後以非常狼狽姿態收場。

對比此種例證,兩岸服務貿易能夠存活成長,當初不是仰賴雙方主管機關之獎勵與優惠,而是具有實際能夠讓交易雙方獲利之商機。唯有此種產生雙贏之誘因,才會讓主管機關願意積極對話討論,規劃出管理控制及借機課稅之規範。

正因為雙方在服務貿易上各項條件逐漸成熟,所以今年2月底,大陸推出“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後,才會在臺灣社會引發積極回應。亦正因民眾有此種回應,綠營主政下主管機關,不得不在兩周後提出反制措施,大開優惠支票,希望能夠挽回頹勢。

現在更是祭出禁制手段,希望嚇阻中國銀行招收臺灣在大陸就學青年就業,更可看出所受影響程度。兩岸服務貿易有其本身之生機與條件,主管機關從政治上解讀此事,而民眾與企業卻是從經濟上考慮商機與前途。其實這就可以看出,雙方觀點產生重大落差,民之所欲看來並不在主政者心中。

兩岸未來是由爭取人心向背所決定,坐任兩岸服務貿易無法獲得規範,使其成為地下經濟繼續運作,只有存心逃漏稅款者會額手稱慶,而正派經營企業都希望能夠順利進入體制,完成相關工商註冊登記成為合法經貿活動。

當初綠營操作推動學運,至今還不自知其產生多大傷害。當主管機關缺乏依據,無法產生治理功能,自然就無施政績效,這張醜陋白卷,始作俑者實乃咎由自取。

(本文刊登於107.04.08 華夏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