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台辦日前宣布31 項惠台措施,內容涵蓋台商投資、土地及稅率、銀行、教育、影視產業、醫療等多個領域,範圍相當廣泛,給予台商、台灣民眾在大陸經營事業、學習、創業、就業、生活等提供與大陸民眾相同的待遇。其中,對台商的優惠項目包含12個的項目,可見其重視的程度,這些項目對台灣的產業有何影響?值得探討。
首先,在產業發展與吸引人才方面,大陸允許台商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係在加快給予台商享有「準國民待遇」,這對於想進行產業升級,並往高附加價值產業轉型的台商製造業是一大利多,也可能吸引更多台商赴陸投資。另外,支持台商赴大陸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對相關產業赴大陸將有不小的吸引力,但企業是否前往投資,仍會衡量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影響尚難評估。
其次,針對台商設在大陸的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的做法,雖是降低台商採購設備的成本,但目的還是在扶持大陸當地的技術裝備業者。因為大陸技術設備與世界仍有差距,尤其是技術層次越高者差距更大,若能經由優惠措施來壯大當地設備業者的實力,最後取代掉原本需進口的設備,對大陸的產業升級將有所助益,但受衝擊的則是包含台灣在內有競爭優勢的設備廠商,因此如何提升台灣相關業者的競爭力將是重點。
此外,開放台灣的企業或研究人員可申請大陸國家型研發計畫的補助,其目的是吸引並借助台灣優秀的研發資源與人才,來推動大陸產業升級與經濟轉型。雖然,人才是自由流動,那裡有好的發展,人才自然往那邊流動,然而人才不斷外流,對台灣經濟畢竟不利的,因此台灣應該要思考,該怎麼做才能留住人才,同時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如此才能保持台灣的競爭力。
在開放投資項目與政府採購方面,此次開放台商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建設特許經營,開放力度很大,甚至較當初服貿協議承諾開放的幅度要大。但大陸在相關領域累當龐大的基礎,台商未必有優勢,且因台商登陸投資鐵公路、捷運、機場、發輸配電、自來水等建設,我政府仍列「禁止類」,因此更多的可能是進行合作,例如:參與整體設計的諮詢與顧問工作,零組件或設備的採購等等。另外,目前大陸政府採購市場的實際開放度約15%的項目,台灣企業與外國企業都可參加。因此若給予台商公平的參與中國大陸的政府採購,將是很大的利多,至於能帶來多大的商機,則要看開放的項目多大。
在金融業的合作也釋出利多,例如:在徵信方面大陸推動與台灣徵信機構相互合作,未來若能分享並串聯徵信機制,對於台資銀行掌握大陸企業的信用狀況,降低當地放款風險將有所助益。此外,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分行目前已可參與當地聯貸,早在2014年大陸中國銀行就和台銀、兆豐銀簽署聯貸合作備忘錄(MOU),為兩岸三地有台商、陸企的企業融資需求等展開聯貸合作,若未來合作的範圍加大,商機也會逐漸擴大。
然而在電子支付方面,台灣與大陸已有多起合作案例,例如寧夏夜市已經與大陸電子支付業者合作,大陸民眾來夜市消費已可用手機付費,未來能否有效推廣,主要是依市場機制運作。另外台灣也在推動行動支付,大陸也應支持台灣電子支付系統赴大陸與大陸金融機構或商家合作。
總之,這次大陸國台辦提出的31項惠台政策,範圍之廣、力度之大是前所未見,對企業或個人赴大陸投資或發展將有不小的吸引力。然而人才與企業往更有利的地方發展是大勢所趨,台灣如無法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與待遇,人才與企業外流的挑戰是無可避免的,重點是如何找出台灣的優勢與定位,讓企業與人才願意留在台灣,在這場全球產業競合的過程中維持台灣的競爭力,才是政府要加以思考的地方。
(本文刊載於2018年3月21日中央網路報)
首先,在產業發展與吸引人才方面,大陸允許台商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係在加快給予台商享有「準國民待遇」,這對於想進行產業升級,並往高附加價值產業轉型的台商製造業是一大利多,也可能吸引更多台商赴陸投資。另外,支持台商赴大陸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能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對相關產業赴大陸將有不小的吸引力,但企業是否前往投資,仍會衡量自身的經營狀況等,影響尚難評估。
其次,針對台商設在大陸的研發中心採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的做法,雖是降低台商採購設備的成本,但目的還是在扶持大陸當地的技術裝備業者。因為大陸技術設備與世界仍有差距,尤其是技術層次越高者差距更大,若能經由優惠措施來壯大當地設備業者的實力,最後取代掉原本需進口的設備,對大陸的產業升級將有所助益,但受衝擊的則是包含台灣在內有競爭優勢的設備廠商,因此如何提升台灣相關業者的競爭力將是重點。
此外,開放台灣的企業或研究人員可申請大陸國家型研發計畫的補助,其目的是吸引並借助台灣優秀的研發資源與人才,來推動大陸產業升級與經濟轉型。雖然,人才是自由流動,那裡有好的發展,人才自然往那邊流動,然而人才不斷外流,對台灣經濟畢竟不利的,因此台灣應該要思考,該怎麼做才能留住人才,同時吸引更多的海外人才,如此才能保持台灣的競爭力。
在開放投資項目與政府採購方面,此次開放台商參與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建設特許經營,開放力度很大,甚至較當初服貿協議承諾開放的幅度要大。但大陸在相關領域累當龐大的基礎,台商未必有優勢,且因台商登陸投資鐵公路、捷運、機場、發輸配電、自來水等建設,我政府仍列「禁止類」,因此更多的可能是進行合作,例如:參與整體設計的諮詢與顧問工作,零組件或設備的採購等等。另外,目前大陸政府採購市場的實際開放度約15%的項目,台灣企業與外國企業都可參加。因此若給予台商公平的參與中國大陸的政府採購,將是很大的利多,至於能帶來多大的商機,則要看開放的項目多大。
在金融業的合作也釋出利多,例如:在徵信方面大陸推動與台灣徵信機構相互合作,未來若能分享並串聯徵信機制,對於台資銀行掌握大陸企業的信用狀況,降低當地放款風險將有所助益。此外,台資銀行在大陸的分行目前已可參與當地聯貸,早在2014年大陸中國銀行就和台銀、兆豐銀簽署聯貸合作備忘錄(MOU),為兩岸三地有台商、陸企的企業融資需求等展開聯貸合作,若未來合作的範圍加大,商機也會逐漸擴大。
然而在電子支付方面,台灣與大陸已有多起合作案例,例如寧夏夜市已經與大陸電子支付業者合作,大陸民眾來夜市消費已可用手機付費,未來能否有效推廣,主要是依市場機制運作。另外台灣也在推動行動支付,大陸也應支持台灣電子支付系統赴大陸與大陸金融機構或商家合作。
總之,這次大陸國台辦提出的31項惠台政策,範圍之廣、力度之大是前所未見,對企業或個人赴大陸投資或發展將有不小的吸引力。然而人才與企業往更有利的地方發展是大勢所趨,台灣如無法提供更好的發展環境與待遇,人才與企業外流的挑戰是無可避免的,重點是如何找出台灣的優勢與定位,讓企業與人才願意留在台灣,在這場全球產業競合的過程中維持台灣的競爭力,才是政府要加以思考的地方。
(本文刊載於2018年3月21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