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馬英九因為特別費案涉嫌貪污,已經於昨天開始由台北地方法院進行審理過程,審判長認為此案將可以儘快審結,因此社會上有人認為,當同樣涉及特別費案的民進黨四大天王甚至連「傳訊」程序都還沒有開始時,馬英九卻將面臨即將判決的結果,這似乎是有「針對馬英九」的可能性。

對於社會上的這種看法,我必須指出,我們且不從馬英九的個案來觀察,而以特別費這個涉及台灣數萬名政府首長清譽的通案,確實已經出現「標準不一、偵辦不一」的嚴重司法不公的現象,如果司法界不能認清這個嚴重的事實,而加以有效的改善與驅除弊端,則對台灣司法正義來說,將是一大斨害,當司法再也不能被大多數民眾認同,而有淪為政治工具的可能性時,不只是司法將會淪喪,整個台灣的社會與國家前途,都將面臨崩潰的危機。

司法最重要的特質之一就是要公平,沒有公平就不可能有進步的司法人權評價,任何司法案件都不能因人而異,必須要有相同的程序、相同的待遇,所以司法上的程序正義有時甚至比實質正義還重要,過去我們不能諱言,台灣的司法界存在著許多雙重標準、甚至多重標準的事實,這次的特別費案件就有明顯多方面雙重標準的重大問題,所以也可以將這次司法處理特別費案,視為台灣司法界所面臨的嚴峻挑戰。

因為過去其他案例,與這次司法處理特別費案確實有與政治連結的跡象存在,別的不說,當南檢與北檢對特別費的性質有完全不同的標準存在時,正確的做法是司法內部應當先將這種不同標準加以整合,絕對不能有不同的起訴作為而各行其是,但是現在北檢、南檢卻都以其自己的標準來決定起訴或不起訴,這樣就是一種「不公平」,所以我們不要看馬英九的個案,應當從通案與司法公平的角度來看整個問題,就對特別費的癥結有更深的了解了。

(本文刊登於民國96年4月2日中華日報A2版)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