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學生擁有MP3音樂檔案的侵權事件爆發後,由於當事人為莘莘在校學子,因此特別引來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但讓我們失望的是,包括成大及台大等校對著媒體發言的大學生們(包括學生會幹部)皆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待檢討,也不認同智慧財產權應被保護,只是一味地聲討檢察行動的正當性,如此的態度與行為反應,不是本末倒置嗎?若我們未來的高級知識份子想法普遍有偏差,還能指望社會其他社群人士及一般小老百姓能守法嗎?

成大被搜索事件所造成的影響主要有兩點:(一)時下的大學生畢業後投入社會工作,是否有保護智財權的概念?是否能尊重別人的創作物?令人質疑!(二)若學生仍懵懂的認為網路上的東西都是免費的,以為:只要我喜歡,有甚麼不可以!將來自己的個人創作也一樣會遭到重製,濫用,廣為散播而不被尊重。蒙受損失的豈僅一干不認識的網路他人或創作者?

眼下許多高科技犯罪者,總是自恃擁有他人不知的技術,不易被檢調單位所查出,才做出遊走法律邊緣的事,甚至為所欲為,成為科技暴力的擁護者。這群犯罪者擁有高學歷,真是國家未來發展的一大隱憂。因為,知識份子的犯罪一來可怕(難以查緝),二來也可悲(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

此外,儘管部分爭議在法律相關條文中尚未載明,或尚未產生相關判例,並不代表社會各界人士即有犯罪的權利或空間。身居學術殿堂之中,更應該以身作則,基本做到不犯法,更進一步,督促政府儘速立法,釐清法律的界線,一方面稽查不法,一方面保護守法,如此才是正確之道。

若說要救網路的不景氣,此時推動網路有價,知識付費的概念是最好的時機。由此,大學生更應挺身而出,站在付費與維護智財權的第一線!若僅繭居在宿舍一隅,在學術網路的庇蔭下,做些不正確的事,不經意成為負面範例,卻仍大言不慚,似是而非,相互傳授如何簡便的拆裝硬碟,以規避檢查,同時彼此間相互通報,以掩飾自己的非法行為,不就如同李慶安委員被打,交通警察執行酒測臨檢被妨害公務等案件的後續發展一般,演變成是非不明,犯者毫無悔改之心,直接挑戰公權力的現況!

台灣若從頭到腳的每一份子都不守法,連即將投入社會的清純學生也觀念有誤,行為偏差,前途何在?公理何存?市井小民何所恃!這股風氣一旦大開,後患無窮!(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