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大新任校長原定12月1日上任,但因資格問題,導致交接喊停,引起外各界譁然。據瞭解,陽大在台灣12所研究型大學中,雖然最小,但成立至今逾42年,在師生的努力下,學校於兩岸三地大學的競爭力不容小覷,不論是論文數和生師比都是名列台灣前幾名。因此,為陽大學校聲譽計,陽大宜儘速釐清事實真相,平息社會疑慮。
首先,陽大在校長遴選前,放寬候選人資格的正當性問題。該校去(105)年6月剛修訂過校長遴選辦法,今年4月再次更改,並刪除原列為第六條:「本大學校長候選人除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外,尚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曾任大學教授五年以上」的規定,面對外界質疑,陽大至今仍未有回應說明。
然而,同樣是培育醫療人才的國立成功大學,在校長遴選辦法資格上,仍保有「一、曾擔任教授五年以上」的條件。在其校長遴選辦法第五條有關資格條件還有幾項重點,例如第三、處事公正且能超越政治、宗教、黨派及營利單位等利益。惟已兼任與上述相關職務者,須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前放棄;第六、能充分尊重學術自由;第七、具有前瞻性之教育理念…等等。
陽大作為台灣國立大學設置醫學院的三所優質學校之一,包括台大、成大,應愛惜羽毛,珍惜幾十年來師生齊心努力得來不易的良好校風譽,以免外界誤會此次校長遴選過程,恐有為特定人選量身打造之嫌。
其次,新任校長是否符合「『相當教授』:具博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證書後,曾從事相關教學或研究工作8年以上」的資格問題。陽大曾公開表示新任校長完全符合,但卻遭到立委駁斥,而教育部的立場,則是校長候選人資格認定為遴選委員會的責任。
依據《大學法》第九條規定,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辦法是由教育部訂定,與直轄市立、縣(市)立及私校不同。教育部作為國立大學的主管機關,實應善盡督導責任,協助學校化解爭議。衷心期盼,陽大校長遴選爭議早日落幕,讓校園回歸平靜。然而,大學作為國家發展培育人才的重要教育場所,在實踐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的同時,仍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與監督,避免校園受到政治力的不當干擾或影響。
(本文已刊登於2017.12.5蘋果即時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