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民進黨立委將「刑法外患罪章」原先條文的「外國」擴大為「外國或敵人」的提案,並交付朝野協商。未來若三讀通過,將可適用在共諜案,最重可處極刑。

該民進黨立委解釋,提案主因是因為目前關於共諜案的處分是「國家安全法」,其刑度過輕,因此主張在刑法外患罪部分增加刑期。此外,他還強調,他不想挑起統獨紛爭,他所指涉的「敵人」除了是依據「陸海空軍刑法」的定義外,也可包括伊斯蘭國恐怖組織等可能「與中華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國家或團體」。

任何國家關於外患罪的罪刑都相當重,立委欲提案加重刑期無可厚非,然修法後能否收到嚇阻之效,結果見仁見智。不過,法務部等單位對此修正案的適用範圍持保留立場,尤其對修正案內容是否與憲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相抵觸,仍有疑慮。

誰都知道中國大陸有統一台灣的政治企圖,這也是習近平打造「中國夢」的重要環節,雖至今不放棄武統,但始終仍願意與台灣在「兩岸一中」原則下和平共處,這應該是在蔡英文總統不接受「九二共識」、但兩岸尚未出現「地動山搖」的主因。

對照之下,國人不禁要問,是哪個政黨把兩岸關係搞成敵對狀態?如果蔡英文政府願意依循憲法對兩岸關係之定位而行,又何需擔憂必須獨自面對兩岸溝通管道中斷的僵局?現在,另有民進黨立委動腦筋到憲法的增修條文前言,此舉恐更陷蔡政府於不義,使其在搭建兩岸互信的過程中更難有轉圜之餘地,剛好應驗了「作法自斃」這句話。

究竟該提案是否為了報復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被大陸判刑,國人不得而知,但看到的卻是蔡政府前倨後恭、表裡不一的兩岸政策。蔡政府自執政以來,一直以維持兩岸現狀作為低調不挑釁的善意,對內卻一再掏空「中華民國」的實質內涵,此兩手策略早已被識破。就像民進黨政府想放寬對大陸人民來台定居的限制,現在其黨籍立委卻又把大陸視為敵國,豈不自相矛盾。

此外,蔡政府有意透過「政黨法」來管控某些統派政黨的言行,此舉是否涉及違憲?憲法保障國人的言論自由,既然可以主張台灣獨立,為何主張兩岸統一的政黨,反而不容於台灣社會?政府當然有權法辦任何違法的暴力行為,但激進獨派團體的違法行徑也不遑多讓,卻不見蔡政府強力取締。難道法律可以對不同政治立場有雙重標準?

眾所皆知,蔡政府想搭前朝打下的順風車,所以才說出「對兩岸現有協議概括承受」的話,卻不願付出相對應的政治成本,也就是不接受「九二共識」,甚至連我方版本的「一中各表」都否定,無怪乎當前的兩岸關係會跌到谷底。

中國大陸已經明快地向台灣人民推出各項准國民待遇措施,甚至還提高對台灣學生到大陸就學的獎學金,目的當然是為了促進兩岸融合、化解歧見,為兩岸和平統一鋪路。面對大陸層出不窮的對台政策,蔡政府卻坐以待斃、毫無招架之力,國人怎敢期待蔡政府有任何實質作為!

蔡政府不思如何吸引大陸民心,卻對兩岸交流設下層層障礙,連最基本的陸生健保或獎學金都吝於給予,甚至處處刁難大陸來台訪問團,種種行徑怎配稱為民主政府?

蔡政府應回到憲法對兩岸定位之正途上,讓彼此交流往來都有法律依據可循,否則任何兩岸承諾都將淪為空談。

(本文刊載於106.12.06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