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發布的2017年IMD世界人才報告,台灣整體的人才競爭力表現不差,值得關注的是在吸引外籍人才上卻是排在後段班,縱然政府對該問題已經修法,提出部分吸引外籍人才的對策,但卻排除最有可能來台的大陸人才。

瑞士洛桑管理學院每年都會針對各國的人才競爭力進行評比,日昨公布「2017年IMD世界人才報告(IMD WORLD TALENT RANKING 2017)」,台灣在63個接受評比的國家中位居第23名,亞洲僅次於香港與新加坡。不過端看細項評比,在人才外流上居47名,吸引外籍人才為第44名,嚴重落後主要國家,為我國產業發展的一大警訊。

所幸政府也看到此一問題,為了延攬外籍白領菁英來台,立法院於10月底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全民健保、租稅與退休等待遇。該法的立法精神值得讚賞,但是卻獨漏大陸人才,係本次立法最大的缺憾。

根據立法院通過的版本,外國專業人才,指得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參見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另香港或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從事專業工作或尋職,則可準用相關法條(參見第二十條)。而中國大陸並非外國,所以排除本法之適用。易言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有關簽證、居留、全民健保、租稅與退休等待遇,大陸籍的人才均不能適用。

大陸人士不僅來台工作不易,連來台就讀的陸生都限制重重,過去有所謂的「三限六不」,包括限制採認大陸優秀院校、限制陸生赴台總量、限制採認醫學;不影響招生名額、不提供獎學金、不加分、不允許校外打工、不開放報考證照、畢業後不可留台就業這些嚴格的限制。後來雖逐步放寬,卻仍保留「限制醫事學歷採認」及「不允許畢業後留臺就業」。當全世界都爭相爭取大陸優秀學生之際,我國卻將陸生當成填補大學招生不足的管道,而將好不容易訓練的人才推給他國,甚為可惜。

無論是大陸經濟發展後的磁吸效應,抑或是大陸企業惡意挖角,或是基於統戰,提供高額的薪資、創業基金、高額無息貸款、免費辦公室與宿舍、稅賦減免等誘因,已經大量吸引國人至大陸就業、就學或創業。根據主計總處今年三月公布的《104年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統計》調查顯示,國人赴海外工作人數據驟增,其中又以至大陸工作的人數最多,而2015年約有六成(58%)出國工作的國人是去中國大陸,人數高達42萬人。時隔二年實際至大陸就業的國人有增無減,若下次再公布此一數據,將更為嚇人。

人才大量的外流至大陸去,台灣對大陸人才卻是限制重重,日前報載,大陸建設銀行派駐台灣總經理,向我方申請來台工作許可證耗時7個多月之譜。若此屬實,蔡英文政府可謂是百般刁難。台灣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薪資水準較低,還可能有語言、子女就學、文化衝突等問題,歐美日等外國人才來台意願較低。反觀,大陸近年來發展迅速,在許多產業的技術水準也快速提升,成為各國爭取的對象。兩岸文字語言相同,文化民俗風情相近,加上歷史情懷,台灣對大陸人才有一定的吸引力,為最有機會來台服務的對象,卻被我們拒於門外。

本文以為,應盡速檢討相關規範,將大陸人才納入我國延攬的優先對象之一。若在部分敏感領域(如國防)有所疑慮,自可明列限制項目,不應因噎廢食。並應檢討對大陸人才入境的不合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