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裡孔子說得深刻:「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這句論「教化」的名言,相信教育部官員沒有不讀過的。用到今日,只要將其中「刑」字改為「法」字,極有啟發。怎麼說呢?「禮」在現代就相當於各種規範與約定俗成,其實比「法」更為重要。教育部應當重視的本是「德」與「禮」,如果他卻搬出「政」與「法」來,能期望教育出來的莘莘學子有恥且格嗎?
又,上行則下效;上若無恥,下必更無恥。其結果,管仲早有名言:「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9月23日教育部課審會大會會議上,主持人潘文忠部長屈從政治壓力,以不合乎《會議規範》的方式,藉「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程序推翻2星期前經詢全體無異議的決議;又請來一位律師列席壓陣,說《會議規範》「只是參考」云云。翻案後,教育部官員自我解釋,說「議事規則屬於課審大會的自治事項」。
查54年7月20日內政部公布的《會議規範》,是維護民主運作的重要規範,50多年來從未修訂過,已成大家的共識。它的確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其第98條規定:「各種會議得就實際需要,在不牴觸本規範之範圍內,得另定議事規則施行之。」前述教育部官員所言「議事規則」當引自此條。
然而,課審大會自己訂有「議事規則」據以開會嗎?請教育部公布出來,也好讓各級學校效法學習。如果拿不出來,就證明是胡扯!《行政程序法》第8條寫:「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又,教育部內不是就有法規會嗎?其中委員有30人之多,都不管用嗎?法規會擋不住,需要外找律師才夠力嗎?這位律師是會議專家嗎?教育部開會還需要請律師來壓陣,不怕天下人恥笑?
話說回來,教育部倒也不是今天才變得無恥的。自「教改」以來,「教育行政人」所做的「無恥事」不可勝數。在此只舉犖犖數端:
1990年代推動的「廣設高中大學」,如今大家深受其害;當年說得沸沸揚揚的「綜合高中」,如今還有人提嗎?2001年推行的課程改革,明明不一貫,硬要說是「國民教育9年一貫課程」,下場呢?高級中等學校根本不是「國民教育」,然2011年推行的「高中免試入學」,硬要說是「12年國民基本教育」,到現在都還搞不定「2018課綱」!所有這些,當局有檢討嗎?沒有!
我們關心的是要良好穩定的教育。士大夫欺世或盜名,當屬無恥!教育部若是無恥,教育還能指望嗎?
(本文已刊載於2017.09.28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
又,上行則下效;上若無恥,下必更無恥。其結果,管仲早有名言:「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9月23日教育部課審會大會會議上,主持人潘文忠部長屈從政治壓力,以不合乎《會議規範》的方式,藉「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程序推翻2星期前經詢全體無異議的決議;又請來一位律師列席壓陣,說《會議規範》「只是參考」云云。翻案後,教育部官員自我解釋,說「議事規則屬於課審大會的自治事項」。
查54年7月20日內政部公布的《會議規範》,是維護民主運作的重要規範,50多年來從未修訂過,已成大家的共識。它的確不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其第98條規定:「各種會議得就實際需要,在不牴觸本規範之範圍內,得另定議事規則施行之。」前述教育部官員所言「議事規則」當引自此條。
然而,課審大會自己訂有「議事規則」據以開會嗎?請教育部公布出來,也好讓各級學校效法學習。如果拿不出來,就證明是胡扯!《行政程序法》第8條寫:「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又,教育部內不是就有法規會嗎?其中委員有30人之多,都不管用嗎?法規會擋不住,需要外找律師才夠力嗎?這位律師是會議專家嗎?教育部開會還需要請律師來壓陣,不怕天下人恥笑?
話說回來,教育部倒也不是今天才變得無恥的。自「教改」以來,「教育行政人」所做的「無恥事」不可勝數。在此只舉犖犖數端:
1990年代推動的「廣設高中大學」,如今大家深受其害;當年說得沸沸揚揚的「綜合高中」,如今還有人提嗎?2001年推行的課程改革,明明不一貫,硬要說是「國民教育9年一貫課程」,下場呢?高級中等學校根本不是「國民教育」,然2011年推行的「高中免試入學」,硬要說是「12年國民基本教育」,到現在都還搞不定「2018課綱」!所有這些,當局有檢討嗎?沒有!
我們關心的是要良好穩定的教育。士大夫欺世或盜名,當屬無恥!教育部若是無恥,教育還能指望嗎?
(本文已刊載於2017.09.28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