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財政基礎向稱穩健,惟自民國78年度以來,因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及推動各項重大公共建設,出現連年差絀,其後採取撙節政策,至87年度方收支平衡,88年度起因亞洲金融風暴發生及921震災重建,財政再次呈現入不敷出情形,而在收支短絀逐漸改善之際,97年又爆發全球金融風暴政府採擴大內需振興經濟,收支長期失衡,年年赤字,國債高築。
為解決政府所面臨的財稅困境,建構公平合理稅制,改善政府收支失衡現況,謀求國家財政永續經營發展,政府除努力增加財政收入,撙節財政支出外,更應找出財政困難的癥結點並提出解決方案。
筆者彙整多數產官學界的論點,將台灣財稅困境歸類四大癥結點,一是稅負不公,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二是租稅減免浮濫,導致財政年年赤字;三是政府投資缺乏長期規劃,且相對不足;三是地方財源不足,財政困窘。事實上,蔡政府也有看到這幾幾個癥結點,執政一年多來也分別提出改革方案,但是否真的有對症下藥嗎?
首先是推動稅改。此次稅改提高綜所稅標準扣除額2萬元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2萬元。此項做法雖會造成稅損,但確實能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的稅負負擔,並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我們給予肯定與支持,甚至我們認為政府在財源許可的情況下,還應該增加「幼兒特別扣除額」、「教育扣除額」的金額,鼓勵生育,減緩少子化危機。
「股利所得」則是分成甲、乙兩案,甲案採「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制,至於乙案則是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制,解決「內外資稅率差距」問題,但也讓台灣僅有的財富重分配工具「綜所稅」失去原有功能,嚴重影響稅收與稅制公平。更何況此次稅改蔡政府認為富人稅不利台灣攬才與留才,還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修正為40%,讓綜所稅量能課稅與縮短貧富差距的功能更加弱化,加劇社會緊張與衝突。
整體而言,此次稅改可以說是「富人減稅的多,窮人減稅的少」,對於矯正稅負不公,縮小貧富差距的成效令人存疑。建議政府對整個稅改方案仍應多思量,多站在庶民的立場想想,「溝通再溝通」才能讓改革獲得圓滿。
其次,此次稅改方案中,稅收雖有增有減,但整體而言,稅改還以減稅為主軸,也恐讓政府收支短絀更加嚴重。鑒於目前增稅不易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從提高國有財產管理效能與約束不當支出著手,包括整合國家各種基金,有效管理運用,並制訂財政紀律法,充分揭露財政資訊,促使各級政府債務透明化,以達成約束各級政府與民意機關之不當支出與減稅,改善收支短絀與年年赤字的財政現況。
三是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振興經濟與擴大政府投資,行政院推出總額高達8,824.9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與城鄉等5大建設為主軸,擘畫國家未來的重大基礎建設。
其中,有關於軌道建設、城鄉建設等確實有助於地方發展、民眾生活品質與便利性,但政府仍應做好評估,並多考慮成本效益與自償性問題,將有限資源花在刀口上,不要讓這些建設成為未來的蚊子館或荒廢的建設。尤其是在政府財政吃緊之際,除擴大政府投資外,更應思考如何提振我國民間企業參與投資的信心,進而鼓勵與促進民間擴大投資,才能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加乘效果,有效提振經濟新動能。
最後是財政收支劃分法。自88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期間歷經直轄市升格改制等重大變革,近10年來行政院甚至是每一會期皆列為重大優先審議法案,然迄今仍未獲立法修正。各界爭執仍多圍繞在中央與地方分配比例上,將中央與地方財源劃分變成一場零合遊戲,造成中央與對方的對立,特別是六都直轄市升格後,許多原屬於中央政府的政務下放直轄市,卻沒有足夠的對應財源,也讓地方財政自主一直淪為空話。
為讓這場中央與地方的財源爭奪戰盡早落幕,行政院前院長林全之前在立院的答詢中確定財政部新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已將營業稅收100%,扣除發票獎金與稽徵成本後,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回到地方,做為地方財源,以確保地方財源只增不減。
未來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除應盡速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職能權限與財務責任間之關係,使錢、權之權利義務相符外,也建議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分配中,酌予提高財政能力與財政努力所占權數並增加配套罰則,鼓勵地方政府主動積極推動地方財政的「開源節流」。
此外,我們還建議修正公共債務法,設置「地方財政重建基金」專戶,協助地方政府適時解決過往累積龐大的債務問題,健全地方財政,支應自治事業之推展。
財政與經濟係一國國力的基礎,兩者休戚與共,穩健財政才能支援政府施政,促進經濟長期發展。衷心期盼政府多傾聽民意,多溝通,勿操之過急,朝野凝聚共識,一起為提升台灣競爭力添磚加瓦,共同打拼。
(本文發表於2017年9月15日中央網路報)
為解決政府所面臨的財稅困境,建構公平合理稅制,改善政府收支失衡現況,謀求國家財政永續經營發展,政府除努力增加財政收入,撙節財政支出外,更應找出財政困難的癥結點並提出解決方案。
筆者彙整多數產官學界的論點,將台灣財稅困境歸類四大癥結點,一是稅負不公,貧富差距日益擴大;二是租稅減免浮濫,導致財政年年赤字;三是政府投資缺乏長期規劃,且相對不足;三是地方財源不足,財政困窘。事實上,蔡政府也有看到這幾幾個癥結點,執政一年多來也分別提出改革方案,但是否真的有對症下藥嗎?
首先是推動稅改。此次稅改提高綜所稅標準扣除額2萬元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5.2萬元。此項做法雖會造成稅損,但確實能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的稅負負擔,並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我們給予肯定與支持,甚至我們認為政府在財源許可的情況下,還應該增加「幼兒特別扣除額」、「教育扣除額」的金額,鼓勵生育,減緩少子化危機。
「股利所得」則是分成甲、乙兩案,甲案採「部分免稅、合併計稅」制,至於乙案則是股利所得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制,解決「內外資稅率差距」問題,但也讓台灣僅有的財富重分配工具「綜所稅」失去原有功能,嚴重影響稅收與稅制公平。更何況此次稅改蔡政府認為富人稅不利台灣攬才與留才,還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修正為40%,讓綜所稅量能課稅與縮短貧富差距的功能更加弱化,加劇社會緊張與衝突。
整體而言,此次稅改可以說是「富人減稅的多,窮人減稅的少」,對於矯正稅負不公,縮小貧富差距的成效令人存疑。建議政府對整個稅改方案仍應多思量,多站在庶民的立場想想,「溝通再溝通」才能讓改革獲得圓滿。
其次,此次稅改方案中,稅收雖有增有減,但整體而言,稅改還以減稅為主軸,也恐讓政府收支短絀更加嚴重。鑒於目前增稅不易的情況下,政府可以從提高國有財產管理效能與約束不當支出著手,包括整合國家各種基金,有效管理運用,並制訂財政紀律法,充分揭露財政資訊,促使各級政府債務透明化,以達成約束各級政府與民意機關之不當支出與減稅,改善收支短絀與年年赤字的財政現況。
三是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振興經濟與擴大政府投資,行政院推出總額高達8,824.9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與城鄉等5大建設為主軸,擘畫國家未來的重大基礎建設。
其中,有關於軌道建設、城鄉建設等確實有助於地方發展、民眾生活品質與便利性,但政府仍應做好評估,並多考慮成本效益與自償性問題,將有限資源花在刀口上,不要讓這些建設成為未來的蚊子館或荒廢的建設。尤其是在政府財政吃緊之際,除擴大政府投資外,更應思考如何提振我國民間企業參與投資的信心,進而鼓勵與促進民間擴大投資,才能發揮母雞帶小雞的加乘效果,有效提振經濟新動能。
最後是財政收支劃分法。自88年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後,期間歷經直轄市升格改制等重大變革,近10年來行政院甚至是每一會期皆列為重大優先審議法案,然迄今仍未獲立法修正。各界爭執仍多圍繞在中央與地方分配比例上,將中央與地方財源劃分變成一場零合遊戲,造成中央與對方的對立,特別是六都直轄市升格後,許多原屬於中央政府的政務下放直轄市,卻沒有足夠的對應財源,也讓地方財政自主一直淪為空話。
為讓這場中央與地方的財源爭奪戰盡早落幕,行政院前院長林全之前在立院的答詢中確定財政部新版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已將營業稅收100%,扣除發票獎金與稽徵成本後,透過統籌分配稅款回到地方,做為地方財源,以確保地方財源只增不減。
未來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除應盡速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職能權限與財務責任間之關係,使錢、權之權利義務相符外,也建議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分配中,酌予提高財政能力與財政努力所占權數並增加配套罰則,鼓勵地方政府主動積極推動地方財政的「開源節流」。
此外,我們還建議修正公共債務法,設置「地方財政重建基金」專戶,協助地方政府適時解決過往累積龐大的債務問題,健全地方財政,支應自治事業之推展。
財政與經濟係一國國力的基礎,兩者休戚與共,穩健財政才能支援政府施政,促進經濟長期發展。衷心期盼政府多傾聽民意,多溝通,勿操之過急,朝野凝聚共識,一起為提升台灣競爭力添磚加瓦,共同打拼。
(本文發表於2017年9月15日中央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