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6年)8月17日,行政院會通過《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主要有兩項修正:
第一,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第二,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根據現行《原住民族身分法》第2條之規定,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等2種;而攸關平埔族正名的「平地原住民」身份認定,主要包含下列兩項要素:第一,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
第二,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平埔族無法成為「平地原住民」的主要原因,係因未符合《原住民族身分法》所稱「平地原住民」之「登記」要件;換言之,平埔族人因為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未登記」,所以不具備「平地原住民」之身份。因此,平埔族群之一的西拉雅族,在過去發起正名運動,甚至分別於2011年及2016年提出集體行政訴訟,均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判決書中即指出「西拉雅族爭取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取得,需在台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名簿上登記本人或直系血親親屬為原住民,而OOO等人均未「登記」,因此不具平地原住民身分。」
既然現行《原住民族身分法》針對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已有清楚的條件,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二次駁回西拉雅族爭取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取得,為何行政院會仍要通過《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的關鍵,乃在於政治考量。第一,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總統選舉所提出的「原住民族白皮書」中第九點,即提出「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之政見承諾,其中內容具體指出「積極制定歸還平埔族群原住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之政策與法律。」為落實蔡英文總統的競選政見,行政院原民會原本已在去年(105年)10月,就提出《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法草案,惟公布後平埔族團體反彈甚大,不得不暫緩提出,改以在全國各地召開共5場次的「建構平埔原住民民族權利體系諮詢座談會」,積極與平埔族團體溝通;之後,再將去年10月的修法草案重新提到行政院會討論並通過。簡言之,此次行政院會通過之「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正草案,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即是要落實蔡英文競選政見承諾。
第二,平埔族正名的方式與內涵主要分歧在於立法委員選舉。《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內容規定「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根據2016年「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資料,平地原住民人口數為25萬6537人,選舉人數為18萬7076人,選舉結果當選者分別是國民黨籍的鄭天財(26979票,28.51%)、廖國棟(19468票,20.57%),以及民進黨的陳瑩(17052票,18.02%)。由於平埔族分布主要以中南部地區為主,倘若未來「平埔原住民」可投票選舉「平地原住民」,無論平埔原住民登記人數多寡,勢必都會影響到平地原住民立委席次的變化。
政治考量上,民進黨政府雖然欲積極落實蔡英文總統之政見承諾,但由於平埔族正名不僅事關優惠政策受益資格,更直接影響原住民族立委席次的變化,故不得不先採取「新增平埔原住民」、「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之折衷方案,暫時迴避了敏感的核心問題。不過,這樣折衷的修法草案,不僅得不到平埔族群的認同與支持,而且也沒有顧及50多萬原住民族的感受。台北市平地原住民身分議員李方儒即指出,「原住民族是在數百年前就堅持自己文化,奮力抗爭保衛自己傳統和文化的一群人,無論在歷史過程中遭受何種歧視與不平等待遇,迄今還堅持固守自己文化傳統的人。倘若蔡英文政府只憑藉文書上『熟番』註記,就要承認所謂的平埔族群是原住民,甚至為他們修改《原住民族身分法》,完全是政治考量。」
民進黨完全執政迄今,政治考量的施政作為已罄竹難書,除了此次《原住民族身分法》的修法;此外,還包括一例一休、以「去中國化」主軸的教育文化施政作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不當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可以預見,民進黨政府屢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的所作所為,短期間或許可以獲取政治私利,不過長期而論,不僅會引發更多爭議,日後也將遭到回力鏢的反噬。
本文連載刊登於中時電子報106.09.04
第一,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第二,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根據現行《原住民族身分法》第2條之規定,原住民包括「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等2種;而攸關平埔族正名的「平地原住民」身份認定,主要包含下列兩項要素:第一,臺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調查簿「登記」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屬於原住民;
第二,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平埔族無法成為「平地原住民」的主要原因,係因未符合《原住民族身分法》所稱「平地原住民」之「登記」要件;換言之,平埔族人因為其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未登記」,所以不具備「平地原住民」之身份。因此,平埔族群之一的西拉雅族,在過去發起正名運動,甚至分別於2011年及2016年提出集體行政訴訟,均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判決書中即指出「西拉雅族爭取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取得,需在台灣光復前,原籍在平地行政區域內且戶口名簿上登記本人或直系血親親屬為原住民,而OOO等人均未「登記」,因此不具平地原住民身分。」
既然現行《原住民族身分法》針對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已有清楚的條件,且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已二次駁回西拉雅族爭取平地原住民身分的取得,為何行政院會仍要通過《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正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其中的關鍵,乃在於政治考量。第一,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總統選舉所提出的「原住民族白皮書」中第九點,即提出「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之政見承諾,其中內容具體指出「積極制定歸還平埔族群原住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之政策與法律。」為落實蔡英文總統的競選政見,行政院原民會原本已在去年(105年)10月,就提出《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法草案,惟公布後平埔族團體反彈甚大,不得不暫緩提出,改以在全國各地召開共5場次的「建構平埔原住民民族權利體系諮詢座談會」,積極與平埔族團體溝通;之後,再將去年10月的修法草案重新提到行政院會討論並通過。簡言之,此次行政院會通過之「原住民族身分法」修正草案,新增「平埔原住民」身分,即是要落實蔡英文競選政見承諾。
第二,平埔族正名的方式與內涵主要分歧在於立法委員選舉。《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內容規定「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根據2016年「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資料,平地原住民人口數為25萬6537人,選舉人數為18萬7076人,選舉結果當選者分別是國民黨籍的鄭天財(26979票,28.51%)、廖國棟(19468票,20.57%),以及民進黨的陳瑩(17052票,18.02%)。由於平埔族分布主要以中南部地區為主,倘若未來「平埔原住民」可投票選舉「平地原住民」,無論平埔原住民登記人數多寡,勢必都會影響到平地原住民立委席次的變化。
政治考量上,民進黨政府雖然欲積極落實蔡英文總統之政見承諾,但由於平埔族正名不僅事關優惠政策受益資格,更直接影響原住民族立委席次的變化,故不得不先採取「新增平埔原住民」、「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之折衷方案,暫時迴避了敏感的核心問題。不過,這樣折衷的修法草案,不僅得不到平埔族群的認同與支持,而且也沒有顧及50多萬原住民族的感受。台北市平地原住民身分議員李方儒即指出,「原住民族是在數百年前就堅持自己文化,奮力抗爭保衛自己傳統和文化的一群人,無論在歷史過程中遭受何種歧視與不平等待遇,迄今還堅持固守自己文化傳統的人。倘若蔡英文政府只憑藉文書上『熟番』註記,就要承認所謂的平埔族群是原住民,甚至為他們修改《原住民族身分法》,完全是政治考量。」
民進黨完全執政迄今,政治考量的施政作為已罄竹難書,除了此次《原住民族身分法》的修法;此外,還包括一例一休、以「去中國化」主軸的教育文化施政作為、前瞻基礎建設條例、不當黨產條例、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等。可以預見,民進黨政府屢以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的所作所為,短期間或許可以獲取政治私利,不過長期而論,不僅會引發更多爭議,日後也將遭到回力鏢的反噬。
本文連載刊登於中時電子報106.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