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女作家的死,喚起社會對補習班狼師問題的重視,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唯有讓青少年瞭解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性,以及學習建立自我保護的能力,才是正道。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近九年來,全國補習班均維持在一萬八千家以上,其中國中有2,642家、高中有219家。而2017年各縣市補習班最多的前三名排序為台中市、新北市、台北市。

雖然國高中的補習班家數只占全國補習班總數約一成六,但是,就學生人數來說,國高中補習班的市場最大,通常每班五十人、名師班一百人,保守估計學生人數就高達十四萬,為保障如此多的莘莘學子,中央及地方政府責無旁貸應共同合作做好補習班的管理監督工作。

因此,針對如何維護學生在補習班的身心平安,筆者有幾點看法:

一、補習班教師應加入工會方可任教。政府應要求補教業者或工會訂定自律規範,加強第三方監控機制,以有效控管、篩選不良師資。

二、補習班老師實名制與良民證治標不治本。就像演藝人員大多有藝名,但作為公眾人物與粉絲的表率,一旦犯錯或染毒也須接受法律制裁。更何況師者傳道授業解惑,卻利用職權或知識欺騙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一逞私欲,實應給予刑法的加重處罰。

三、學生應學習自我保護。在家庭教育方面,家庭是學生另一個受教的重要場所,父母在子女的成長過程中舉足輕重,父母若能善用機會教育,讓子女瞭解在外需注意人事時地物的安全性,相信有助子女遠離危險。

在學校教育方面:而現行的中小學教科書,談及性別議題,如感情、分手、尊重的愛...課程內容,有「公民與社會」、「健康與護理」、「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等教科書,學校亦可多採用實例模擬教學加深學生印象與學習應變之道,或邀請檢察官赴學校進行案例宣導。

危險無處不在,唯有在家庭與學校教育雙管齊下,教導學生如何在生活環境中懂得自我保護,才是根本之道。

(本文部分文稿已刊登於2017.5.10人間福報第11版論壇及2017.5.11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