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發表書面聲明,以會議存在的問題歸納三點理由而退出,拋出了震撼彈。
首先是「司改會議地位不明、僭越權限」。觀之總統府組織法,僅有設置資政、國策顧問提供意見並備諮詢,並未賦予總統設置「司改國是會議」之權。縱然因需要而設,會議定位僅是趨近座談會或聽證會,主要是蒐集意見的「諮詢性質」,其決議不應具有政策上的拘束效力。如今多位決策者列入主導,還可動用表決,導致司改決議似已置於「司法院決策」與「立法院決議」之上。令人憂心的是,明為改革司法,實可藉此干涉司法。
惟憲法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通案制度之革新,都是司法院的權責;總統在憲法上僅有「司法赦免權」與「司法人員提名權」,未列司法改革職權。偏偏總統擔任司改會召集人,就產生了權力想像空間;適足以僭越立法權、矮化司法院院長角色,相對也破壞了司法權超然獨立的特性。
其次「議題超載、委員超限」。林鈺雄教授擔憂每一議題發言時間約僅1分鐘。觀之司改議題總數破百,每一議題猶如一個法案;惟司改委員非如立委全天候專職,也未具有民意代表資格,除無法充分討論外,亦欠缺法律人不容忽視的「程序正義」之正當性。導致許多敏感議題避而不談,或是即興之議題不明就裡倉促表決。
避之惟恐不及的,首推當年民進黨大聲齊鼓的「特赦陳水扁」案,竟然現在連檢討《赦免法》,是否「赦免權要讓總統獨斷?是否要修訂赦免程序與理由?」也不敢吭聲。又「廢除死刑」議題引起社會沸沸揚揚,國際組織多次遊說也形成司改壓力,也不見針對「逐步廢除死刑措施」、「死者被害家屬之訴訟參加制度」、「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死刑」等加以檢討。
更不用說,「司法關說」已讓整個司法威信喪失,理應盡速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甚至建立司法倫理,加強「品德操守」不及格或嚴重瑕疵不得任用之法源。但是此次司改國是會議卻讓許多人民並不在意的議題,造成負荷超限。縱使委員日以繼夜,也無法避免草草帶過。
林鈺雄教授直言司改會議「亂放天燈、後患無窮」。所指綁人、綁議題程序黑箱疑雲,主事充耳不聞,加上權責不分,將帶來後續衝突與爭端。
不可否認,司改議題雖然重要,但絕大部分必須修法才能達成,然而,那是立法院的權責。司改會議死抱改革大旗不放,恐怕只是一種私下自以為是的作為。縱有決議,未來除非總統強硬指示司法院與立法院貫徹程序,否則只能束之高閣。
而今,又針對「終審法院」決議,要將現有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94名法官,大幅度減為21人,且可任職到70歲;更決議終審法院法官人選,最後將報請總統決定。這難道不是該令人擔憂之處嗎?黑箱作業是否可能無止境延續?總統是否藉此擴權、政治干預呢?
畢竟,此與總統提名司法院大法官不同!因為大法官職司政治性濃厚的憲法解釋,而且總統僅具提名權而已,同意權仍在立法院。但是此處決議,未來蔡總統將得以干預審判,因為這是「最高審判權」的終審法官選任;只要任命理念相同的法官,即足以掌握個案審判。加上法官久任成了總統「最強的酬庸職位」,將讓終審法院成為「一言堂」的判例製造處。
司法改革至此,讓人冷汗直流,法界權威的退出猶如醫生束手無策;從一開始會議定位不明、委員產生黑箱疑雲,便是私了心態作祟。而今,幾乎成了攪不動的一灘死水,這個「司改」經過「私改」之後,眼看可能變成「死改」,屆時受害最深的還是人民呀!
(本文刊登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1060427)
首先是「司改會議地位不明、僭越權限」。觀之總統府組織法,僅有設置資政、國策顧問提供意見並備諮詢,並未賦予總統設置「司改國是會議」之權。縱然因需要而設,會議定位僅是趨近座談會或聽證會,主要是蒐集意見的「諮詢性質」,其決議不應具有政策上的拘束效力。如今多位決策者列入主導,還可動用表決,導致司改決議似已置於「司法院決策」與「立法院決議」之上。令人憂心的是,明為改革司法,實可藉此干涉司法。
惟憲法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通案制度之革新,都是司法院的權責;總統在憲法上僅有「司法赦免權」與「司法人員提名權」,未列司法改革職權。偏偏總統擔任司改會召集人,就產生了權力想像空間;適足以僭越立法權、矮化司法院院長角色,相對也破壞了司法權超然獨立的特性。
其次「議題超載、委員超限」。林鈺雄教授擔憂每一議題發言時間約僅1分鐘。觀之司改議題總數破百,每一議題猶如一個法案;惟司改委員非如立委全天候專職,也未具有民意代表資格,除無法充分討論外,亦欠缺法律人不容忽視的「程序正義」之正當性。導致許多敏感議題避而不談,或是即興之議題不明就裡倉促表決。
避之惟恐不及的,首推當年民進黨大聲齊鼓的「特赦陳水扁」案,竟然現在連檢討《赦免法》,是否「赦免權要讓總統獨斷?是否要修訂赦免程序與理由?」也不敢吭聲。又「廢除死刑」議題引起社會沸沸揚揚,國際組織多次遊說也形成司改壓力,也不見針對「逐步廢除死刑措施」、「死者被害家屬之訴訟參加制度」、「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替代死刑」等加以檢討。
更不用說,「司法關說」已讓整個司法威信喪失,理應盡速訂立「妨害司法公正罪」,甚至建立司法倫理,加強「品德操守」不及格或嚴重瑕疵不得任用之法源。但是此次司改國是會議卻讓許多人民並不在意的議題,造成負荷超限。縱使委員日以繼夜,也無法避免草草帶過。
林鈺雄教授直言司改會議「亂放天燈、後患無窮」。所指綁人、綁議題程序黑箱疑雲,主事充耳不聞,加上權責不分,將帶來後續衝突與爭端。
不可否認,司改議題雖然重要,但絕大部分必須修法才能達成,然而,那是立法院的權責。司改會議死抱改革大旗不放,恐怕只是一種私下自以為是的作為。縱有決議,未來除非總統強硬指示司法院與立法院貫徹程序,否則只能束之高閣。
而今,又針對「終審法院」決議,要將現有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94名法官,大幅度減為21人,且可任職到70歲;更決議終審法院法官人選,最後將報請總統決定。這難道不是該令人擔憂之處嗎?黑箱作業是否可能無止境延續?總統是否藉此擴權、政治干預呢?
畢竟,此與總統提名司法院大法官不同!因為大法官職司政治性濃厚的憲法解釋,而且總統僅具提名權而已,同意權仍在立法院。但是此處決議,未來蔡總統將得以干預審判,因為這是「最高審判權」的終審法官選任;只要任命理念相同的法官,即足以掌握個案審判。加上法官久任成了總統「最強的酬庸職位」,將讓終審法院成為「一言堂」的判例製造處。
司法改革至此,讓人冷汗直流,法界權威的退出猶如醫生束手無策;從一開始會議定位不明、委員產生黑箱疑雲,便是私了心態作祟。而今,幾乎成了攪不動的一灘死水,這個「司改」經過「私改」之後,眼看可能變成「死改」,屆時受害最深的還是人民呀!
(本文刊登於中國時報時論廣場10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