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停徵兩年土增稅將損失五○○億元的稅收,而是否真能有助活絡不動產市場也是一未知數,且短收之預算準備以修改預算法二十三條允許資本收入(發行公債)充作經常性支出,為財政打開了無底洞,也犧牲了財政之紀律,更可怕的是兩年後土地增值稅是否恢復課徵或就此停住未有定論,使得不動產市場因此一不確定性而將土地交易提前實現或以「假性買賣」來墊高土地成本,因此兩年過後土地交易的增額度必然減少,未來若政府恢復課徵則稅收當然也就跟著減少,而若繼續停徵則政府之財政是否能支應也是另一問題。
另外此一提議對一般民眾受惠程度有限,反倒是持有面積較大的非自用住宅用地的地主獲得較多利益,而目前房地產市場的空屋率已高(約有一四○萬戶),調降土地增值稅是否真能有助銷售還有待觀察,就算真能刺激銷售,一旦所有的土地拿到市場上出售,更易形成買方市場,加深供過於求的壓力,則不動產所有者將因無法獲得好價格而減低銷售意願,使本提議希望藉降稅來活絡不動產市場之動機被打了折扣。
再者,行政院預計以舉債來支應短收的土地增值稅,無異是現人把後人的錢先拿來用,短期內也許市場上充滿了假性榮景,股市產業股勁揚,展現了政府拚經濟之決心,但試問兩年後政府有什麼錢可用。
本次提議可說是一非常時期,非常的作法,但並不可以為了方便就無視於副作用之產生,民主社會所追求的是法制化、合法化,自由市場所講求的是市場機制的發揮,但本次之提議所揭櫫的卻是玩弄法制,違反市場機制,使未來的不動產市場法制與市場機制之發展遭受了很大的扭曲。
由於本次提議過程並未有嚴謹之評估與討論,因此希望行政院能再三省思此一提議之可行性、合理性與公平性,否則一味的調降土增稅率只是逼全民買單罷了,尤其房市是否因兩年降稅就恢復榮景尚處未知數,但可知的是兩年後若喚不回不動產市場的春天,銀行呆帳未能有效解決,則財政之困境將因而雪上加霜,因此建議政府速停止豪賭式的政策決策模式,而以更嚴謹的態度來思考兩年後土增稅的何去何從,給民眾一個明確的方向,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作為。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評論刊登於90.9.6中央日報全民論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