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為了紓解大高雄地區缺水及減緩高屏地層下陷問題,增加國內砂石供應,著手要在高屏邊界興設人工湖,成為所謂後水庫時代代表性的水利計畫。這項聲稱可以達到供水、採砂及觀光三贏的政策,還打算以開放民間參與的方式,以砂石開採的利益,作為人工湖開發的工程費。但這項似乎可自給自足且能面面俱到的大工程,是否真能如預期效果,還是又要重蹈過去政策短視的覆轍,為了高屏地區數百萬民眾的利益,不能不務實去作檢討。

吉洋人工湖由五個湖構成,總面積700公頃,蓄水588公頃,開挖深度12公尺,有效蓄水深度10公尺,蓄水量5469萬噸,計畫在豐水期時透過高美攔河堰截取荖濃溪水,再以13.8公里的引水路引入人工湖。完工後每日可供應34萬立方公尺用水,還可作為地下水補助水源,涵養300萬噸之地下水。本案估計可開採的砂石數量有6,500萬立方公尺,以目前到場每方750元計算,其隱藏的毛利達480億元之巨,遠高於計畫總經費預估之243億元。

從供水角度分析,大高雄自來水每日需水量為120萬噸,主要由高雄縣大樹鄉的高屏溪攔河堰提供,目前遭遇的最大困難是水質而非水量。吉洋湖每日提供34萬噸用水,實難以發揮關鍵的作用,甚且不及於每日供水40萬噸的澄清湖。故其功能最多實與澄清湖相仿,以延長原水的沉澱時間,獲取較佳的水質。但是高屏溪飲水管制區自91年以來即見鬆散之勢,大批受補償遷離的養豬戶重返原址,再加上盜採砂石及上游水土保持不力,高屏溪的水質已經日見污濁,吉洋湖的淨水作用勢必要被抵消殆盡。因此如不從水源水質的方向去改善給水品質,吉洋湖實難登最佳給水方案之列。

從地水補注角度來看,依據經濟部水利署調查,高屏地區地下水位仍處稍低的綠燈狀態,超抽的問題早見改善。高屏地區地層下陷累積量雖然全國最大,但其總量已有五年不再成長,可見只要不超抽,自然補注即可維持地水功能,無需再畫蛇添足增建湖泊補注。況且至94年度為止,台灣地層下陷速率以雲林縣最為嚴重,其次是彰化縣和嘉義縣,高屏地水之補注不屬最殷切者。再者,有效的地水補注需要適當的透水層及足夠的水頭,吉洋湖所在地里港旗山地區,地表高層僅及35公尺,蓄水區與地層平行,地下水深度僅及3公尺,如此缺乏透水層及水頭,何能構成吉洋湖可補注地下水的理想。

從觀光發展的角度來看,國內以供水為目標的水庫對觀光發展都有限制,除非不作供水用途。且將來國內以供水為目標的水庫也都要朝向專用發展,以免受非關用途之影響而毀損其正途。再者,台灣是一個四面環海的島嶼,親水環境不是不足,而是開發或保護不夠理想所致。吉洋湖位居之高屏溪與荖濃溪水系豐富,大可利用其建設為河川型的親水環境,何庸為了提振當地觀光事業而去開發一只新湖泊。

由此可見,吉洋湖在供水、地水補注及觀光上都缺乏足夠的誘因,能支持其建設者殆非砂石因素莫屬。政府原訂以五十億元的代價將吉洋湖的砂石,統包給民間參與興建,迴避了目前最受肯定的採售分離制度。這種充滿圖利陰影,而且不確定因素特多的施行方式,不但難以獲得當地民眾的支持,反而很可能要發生過挖與超挖情事,造成農地喪失又無力供水的窘境,屆時高屏地區將恐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如此利基不足之政策,影響又難以預測,風險已經太大,為人父母官能不加詳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