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政府舉辦「座談會」,在法理上只在聽取而不用回答,程序較為寬鬆,最終決策也不受到蒐集到的意見所拘束。相反地,如果舉辦的是《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聽證會」,依照該法第108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作成經聽證之行政處分時,應斟酌全部聽證之結果,把人民在聽證會的意見納入決策考量。
國家年金改革應屬非常重大的國家政策議題,理論上政府應依「聽證會」方式行之。尤其,應依《行政程序法》第55條規定,以書面通知當事人及其他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讓更多民眾了解與參與,才是民主政治的本意。
其次,雖然會場選在大學有其教育使命,但也將社會上各項利益衝突帶入校園。既然以往討論「國家年金改革」已經充滿各方角力與抗議,可預見該場次必然會再引起更劇烈的表達。會場選在校園而無法任由人民自由進出旁聽,或因警察架設拒馬拒絕一般人民進入校園,豈非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美意。此一座談會必然引起激烈抗爭,政府事前會不知道或未預估嗎?若是故意把地點設在大學內,讓學生看到退休軍公教人員激烈的陳抗行為,進而讓學生厭惡軍公教,製造階級對立,更對本應「行政中立」的校園是一大傷害。
蔡英文總統主政以來,行政上挑起「國家年金改革」、「日本核食進口」等重大政策爭議;我們也看到立法院各項修法或立法法案的提出,如《不當黨產條例》、同性結婚《民法》修正案、《勞基法》之一例一休以及《農會法》、《選罷法》修法,都帶著許多違憲疑慮與侵害人民權益的問題,政局的不穩令人擔憂。
民進黨主政下掌控了行政權與立法權,想在立法院通過任何法案,只是程序與時間問題,絕對多數已是絕對優勢。行政權因有立法權倚賴,因此有樣學樣,兩權互相結合已讓「霸權立法」或「專權立法」的情形與心態漸漸顯露無遺。未來,怕是只要立法院修法後有法可據,行政院就可從事一切改革,落入權力迷思。
我國一向自豪「民主」精神,這是歷經容忍、妥協、交流、尊重的結果,而非僅以「多數表決」造成「多數暴力」;假使行政權粗糙對待這些為國家社會付出的人民,這樣的政府只會讓民眾越離越遠,更遑論如何期待人民支持軍公教年金改革。政府必須正視憲法「信賴保護原則」賦予退休軍公教人員的權利,多點包容與同理心。
(本文刊登中國時報時論廣場106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