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航空服員罷工」到「國道收費員抗爭」,經新政府協調後「圓滿」收場,恭賀蔡英文總統,「媽祖婆」的形象已確立無誤。只是用「全民買單」化解爭議,花錢了事既簡單又討喜,馬政府幹嘛不這麼做?

話說國道收費員當年在應徵此職務時,即被告知全面實施電子收費後,就不再有收費員的工作,故以一年一聘的方式任用。ETC上路後,高公局依法資遣並提供七個月的慰問金,除此收費員若願意接受遠通轉介的工作,可保障薪資五年,不願意的,遠通則會給付五個月的轉職金。如今抗爭成功,政府另予「專案補助」,雖說林全內閣保護勞工不遺餘力,不過比照馬政府處理華隆案,不費一毛公帑,同樣能紓解多年沉痾,豈不叫人搥心肝。

華隆案因關廠歇業積欠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在銀行處分廠房用地後,基於社會責任同意提撥20%的所得用於補償勞工。此事效率雖不及國道收費員一案,但時任勞動部部長的陳雄文並加修法,徹底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不花納稅人一分一毫,且立下法制典範,相形之下,顯見新政府的便宜行事。

不說「抗爭有糖吃」的處理機制一旦成形,對社會之影響。單以契約精神而言,當初國道收費員的勞動契約,就已載明國道收費方式變更後之員工權益處置原則。然而新政府未與利害關係人的遠通協商,即要求分擔「專案補助」費用,如此擅自變更契約內容,不但讓BOT在台灣無以為繼,日後任誰都不敢隨便簽契約了。

回顧我國勞動法制之調整歷程,以往多透過立法規範來保障勞工權益,勞基法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近年則開始透過社會對話,企圖經溝通、協商,讓政策利害關係人達成共識,基本工資審議即是明證。遺憾的是英全上任以來,勞資關係緊繃,不論是「周休兩例」或是「七休一」爭議,均導因於兌現競選支票。為彰顯新政府比前朝更照顧勞工,甫就任的勞動部長未經協商,即推翻馬政府經35場勞資會議,所議定之周休二日條件,即「刪除7個國定紀念日」,以換取每周40工時,一年少工作13天的福利。

最會溝通的政府,處理此事與國道收費員抗爭如出一轍,都犯了「背信」大忌,一紙命令就要人埋單,一遇抗爭就縮手,完全違反過去勞資政三方對話之誠信原則。設若「抗爭有糖吃」的民粹主義,成為新的社會對話基礎,只怕民主與法治將離我們越來越遠。

為政之道,如果只有討好,任何人皆可執政。主政者願意彎下腰來傾聽民意當然是好事,但仍應秉持核心價值依法論理,而非為選票反被公民團體所綁架。

(本文曾刊登於2016/08/19中國時報時論廣場,原題目為:最會溝通的政府 抗爭有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