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長照制度的規劃,常有學者建議台灣應以北歐做為學習途徑,尤其是被視為「老人天堂」的瑞典,而所謂的「瑞典模式(Swedish model)」更儼然成為台灣打造長照制度的唯一典範。但是,瑞典的老人真的幸福嗎?台灣應該複製瑞典的經驗,還是發展「適合」自己的長照?

瑞典是「老人天堂」?

根據聯合國與國際組織HelpAge的調查結果顯示,瑞典確實是2013年全球最適合老人居住的國家。但是在2014年的評比中則由挪威拔得頭籌,瑞典退居第二。接下來,2015年的評比則是瑞士第一,之後依序為挪威、瑞典、德國、加拿大。必須要強調的是,這項調查涵蓋了老人的收入保障、健康狀況、就業與教育程度,以及友善環境等4大類共13個指標,並非針對照顧服務措施。因此,調查結果的排名與各國長照制度優劣並無絕對的關係,也不代表只有瑞典才適合老人安享晚年。

儘管瑞典曾獲得聯合國「老人天堂」的認證,但是瑞典的歷史學家Lars Tragardh和Henrik Berggren顯然不是那麼樂觀,他們曾在2006年出版《瑞典人性化嗎?(Is the Swede Human?)》一書,反思瑞典的個人自主與社會信任。兩位歷史學家認為,看似民主社會主義的瑞典,其實是比美國還要極端的個人主義社會。

瑞典人熱衷於追求個人自主,即使是「愛」或「友誼」也是建立在物質、金錢不依賴對方、不麻煩他人,以及彼此平等的關係上,作者稱之為「瑞典式愛的理論(The Swedish Theory of Love)」。而這種主張個人獨立的道德邏輯,再加上強調經濟平等與社會團結,並透過個人與政府間緊密聯盟的方式,制度化成瑞典福利國家。兩位歷史學家強調,瑞典福利國家提供個人從搖籃到墳墓無微不至的照顧,然而個人也必須負擔沈重的稅賦,而子女對於父母並沒有任何法定義務,人與人之間也變得更孤獨、疏離與沈默。也就是說,瑞典一方面將個人從傳統家庭、教會與私人慈善組織的依賴、互助關係中解放出來,另一方面,也使個人在面對政府時相對弱勢。

在義大利出生,20歲時就來到瑞典的Erik Gandini,愛上瑞典的性別平等、環保與難民政策,也喜歡瑞典人獨立、自主的特殊文化。但是,Gandini發現瑞典人其實非常的孤單,不同於義大利人在傳統上與家人相互依賴並住在一起,有一半的瑞典人是過著獨居的生活。再者,斯堪地那維亞半島國家使用抗憂鬱藥的人均消費相當的高,而從紅十字會的調查中也顯示,有高達40%的瑞典成年人表示自己感覺寂寞。此外,Gandini也發現瑞典人孤獨死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甚至有位老人在公寓裡死了2年才被人發現。也因此,Gandini在2015年將他所觀察到的瑞典現象拍成了一部電影,並以《瑞典人性化嗎?》書中的「瑞典式愛的理論」做為電影的片名。Gandini說,大家都只看到瑞典人在屋外的情況或是他們的臉書動態,但他看到了瑞典人幸福表象背後的真相。

Gandini提到的孤獨死並非特例。瑞典的地方新聞也曾報導一位老婦臥床死了2年多,不只隔壁的鄰居,就連親人、朋友都沒人知道,最後是工人在檢查大樓牆壁漏水時才意外發現。瑞典每年有300多人死亡時是沒有家人或好友陪伴的,且依據瑞典安寧照護品質紀錄的報告,2013年時在安養機構孤獨死的老人約有12%,而在醫院中孤獨死的老人卻高達23%,幾乎是2倍之多。因此,瑞典的醫療中心開始啟動「零孤獨死(No One Dies Alone)」方案,招募志工來陪伴那些接受安寧照護的孤獨老人。問題是,當傳統家庭的依賴關係被國家制度化的剝離,連面對死亡也只能獨自承擔,這是臨終老人希望的「人性化」照顧嗎?

此外,瑞典家人間經濟獨立、不依賴他人的傳統,也讓老人的處境更為艱難。一位85歲的老婦人,因為在超市偷東西,而被移送警局。老婦人在警局等著女兒來接她,並向警方表示她是肚子餓才會偷食物,也坦承並非第一次,但沒有偷過食物以外的東西。老婦人說她每個月年金9,000克朗,房租就要6,500克朗,還要負擔氣喘和降血壓藥的費用,所以經常挨餓。根據媒體Arbetet的報導,瑞典約有1/3的退休老人是生活在貧窮線以下,而且女性貧窮率遠高於男性,少了家人間的互助,老人只能無奈的依賴政府。

▋「去商品化、公共化、在地老化」是趨勢還是迷思?

台灣和瑞典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文化差異,我們真能複製「瑞典模式」嗎?學者告訴我們,照顧服務要「去商品化」,而瑞典由私人所提供的照顧服務確實也發生過虐待老人的事情,例如老人被迫穿著濕的尿布好幾個小時,以及錯誤給藥、延遲就醫等。但學者沒說的是,「瑞典模式」必須建立在經濟持續成長的假設上。在1990年代,瑞典的長照服務之所以走向市場化,就是因為金融危機而導致經濟衰退、稅收減少。就連瑞典目前積極發展的「在地老化」政策,除了因應老人的需求外,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基於成本效益的考量。

根據媒體的調查,瑞典私人企業參與提供照顧服務的數量,從1995年至2005年間增加了5倍之多。在2005年時,有11%的老人服務是外包給民營企業,包括壽險業者。而在2013年時,則有24%的老人居家協助是委由私人提供服務。不僅如此,2007年瑞典還立法提供稅收減免,以鼓勵民眾購買私人提供的居家服務。基本上,瑞典的長照費用主要還是由政府負擔,不論是居家協助或是老人特殊住宅,老人都可以自由選擇由公部門或私部門提供服務。儘管市場化是右派政府的決策,但就如同瑞典工會所說的,左、右派執政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左派的社民黨並沒有質疑或取消市場化的政策,甚至在2009年的黨代表大會中還做出不反對照顧服務營利的決議。

事實上,為了撙節開支,瑞典除了導入「準市場」的機制外,對於某些服務的審核也趨於嚴格。例如2014年時,一位名叫安妮的90歲婦人向媒體抱怨自治市所提供的居家服務。安妮住了60年的老公寓沒有電梯,她需要旁人的協助才能從位於4樓的住家下樓走動,安妮因此向自治市申請到每週一次的下樓協助。但是安妮的醫生告訴她,每週至少要下樓活動2次才能保持健康,安妮因此再向自治市申請額外的協助卻遭到拒絕,自治市回應那只是醫生的建議,並不表示安妮真的需要。

瑞典的照顧責任「去家庭化」,讓安妮別無選擇,只能聽任政府的安排。而不只是安妮的需求遭到自治市的拒絕,早在2013年時,瑞典公視SVT就曾報導過更令人震驚的新聞。一位高齡84歲的婦人在Stenungsund自治市的兩位照服員來訪時,突然從公寓的陽台跳樓身亡。警方調查發現,老婦人期盼能和住在照護機構的丈夫生活在一起,申請多年卻一直遭到自治市的拒絕,因而走上絕路。警局的主管說:「兩位老人家不能生活在一起真的很可悲」。婦人的孫子們也要求自治市不能對這件悲劇保持沈默,希望能協助遭遇同樣狀況的其他老人,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這些都是在瑞典「公共化(去家庭化)」、「在地老化(去機構化)」政策底下真實發生的故事。前面提到過瑞典的「在地老化」政策是基於成本效益的考量,除了經費較機構照顧相對便宜外,隨著「在地老化」政策的推行,瑞典「去機構化」與照顧服務「非正式化」的現象也越來越顯著。整體而言,瑞典在2000年之後,自治市的機構床位數驟減了20%。不僅如此,隨著1990年代與2008年兩次金融危機的衝擊,瑞典「公共化」的覆蓋率正不斷的下滑,1993年時80歲以上老人接受居家協助的比率約有23%,到了2008年只剩下21%,而同一期間接受機構照顧的比率,則從24%降為15%。但由家人、親戚、鄰居與朋友等所提供的非正式照顧服務反而重新受到重視,可以這麼說,瑞典的「在地老化」如果能夠成功,相當程度應歸功於那些「無酬」的非正式照顧者,以及志願性服務。

▋改變中的「瑞典模式」?

瑞典的長照政策其實充滿了衝突與矛盾,不同的價值文化不斷的在其中拉鋸。瑞典Jönköping大學的副教授Cecilia Henning表示,瑞典的「在地老化」政策發展得太快了。政府原先認為民眾不需要待在機構,而是應該在地老化,因此縮減了機構的床位。但現在發現,老人家並不喜歡居家照顧,反而想住在機構,因為待在家裡會讓老人感覺孤單和不安全感。於是瑞典決定「U型轉彎」,回過頭來提倡功能介於機構照顧與居家協助之間,且不用需求評估的老人安全性住宅。

再者,大家都認為瑞典有很完善的「公共化」照顧服務,並不需要非正式照顧服務。Henning和同僚的研究發現這是錯的,瑞典發展中的非正式照顧服務遠超乎大家的想像。Henning強調,政府提供的「公共化」居家協助並沒有對非正式照顧產生排擠效果。就像她99歲的母親,雖然自治市已經提供居家照顧服務,但只要Henning覺得沒有負擔,Henning還是願意為她母親提供其他協助。Henning的母親經常告訴她,要不是有那麼多好鄰居的幫忙,Henning的母親不可能99歲了還能待在家裡、在地老化。

而從OECD最新的調查資料也可發現,在2013年時,OECD國家50歲以上民眾提供家人或朋友等非正式照顧服務的比率平均約有15%,而德國、瑞士、瑞典等三個國家都低於OECD國家的平均值,比率分別為14.4%、12.9%,以及11.4%,其中女性所占的比率則各為59%、64.5%與54.8%。很明顯的,瑞典50歲以上女性提供非正式照顧服務的比例雖低於OECD國家平均的61%,但也超過了50%。

非正式照顧服務的存在(甚至有研究指出瑞典家庭承擔了2/3的老人照顧責任),是否代表瑞典傳統的個人主義與「去家庭化」政策已經受到挑戰?答案或許沒那麼簡單,但至少說明了,想要用「社會契約」來完全取代「代間契約」是沒那麼容易的。且相較於芬蘭在2006年通過「家庭照顧法」,並提供非正式照顧者津貼與喘息服務,而瑞典卻仍在擔心津貼將造成婦女與外來移民的經濟依賴。顯然,瑞典的立場還在實現歐盟的「充分就業」口號與確保非正式照顧者的權利之間擺盪。

事實上,瑞典的照顧責任「去家庭化」政策,並沒有將所有的女性都從依賴關係中解放出來,卻反而使得非正式照顧者的權利在強調個人自主的價值下被忽略。非正式照顧者應該擁有什麼樣的權利?Stuart White認為,國家有責任將「無酬」的照顧工作視為一種「公民勞動(civic labour)」。因此,國家必須提供一套獎勵機制來回饋這些照顧者的貢獻。而且,追求高就業率與照顧家庭之間並沒有任何矛盾,透過提供彈性的工作模式與兼職的工作機會,就是一種可以取得兩者平衡的方式。

此外,吳秀瑾在《依靠與平等:論Kittay愛的勞動》中也提到,對Eva Kittay來說,強調個人獨立太過於理想性,並非常態,依賴關係才是生命中的常態。而依賴關係最重要的是需求的滿足,「照顧倫理」也是超越性別、階級與種族的。由於照顧者往往只關心依賴者的需求,因而忽略了他/她自己也應該被滿足。Kittay提出「doulia」的原則,她認為社會有義務滿足照顧者的需求,對其付出加以補償,包括提供物質、財務的支援,以及其他支持性的服務,而這就是非正式照顧者應該「無條件」擁有的權利。

▋台灣的下一步該往哪裡走?

我們沒有瑞典極端的個人主義傳統,稅收與社會支出也沒有瑞典高,可是我們卻比左派的社民黨還要左派,除了反財團、反壽險業者外,還反對長照營利。我們跟著瑞典「去家庭化」,也反對規劃中的長照保險提供現金給付。同時,還任由家庭獨自承擔機構照顧的高昂費用。然而,這些都無法改變台灣社會存在著非正式照顧服務的事實。我們必須體認,非正式照顧不但是一種「公民勞動」,也是一種「doulia」,如果我們關心依賴者的受照顧權,那就更應該保障依賴照顧工作者的權利,他/她的付出不該是「無酬」的倫理責任,也需要獲得社會的補償。

然而,國家補償非正式照顧者的付出,就必然導致婦女依賴,進而影響婦女就業嗎?德國提供了我們一個和瑞典截然不同的答案。但遺憾的是,德國一直被國內學者視為負面教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認為德國將照顧責任「家庭化」。事實上,德國在非正式照顧服務的比率,以及女性參與提供服務的比率均低於OECD國家的平均值,而且德國在聯合國最近一次評比中,還是排名全球第四最適合老人居住的國家。同時,學者林谷燕在介紹德國長照制度時也強調,德國相當重視非正式照顧者的權利,除了提供現金給付、有薪家庭照顧假外,同時也積極保障依賴照顧工作者的社會安全。包括年金保險、失業保險保費均由照護基金支付,並可以免繳健保、長保的保費或只繳最低額度。

此外,依據OECD的統計資料顯示,德國近10年來婦女的勞動力參與率呈現上升的趨勢,從2005年的66.9%,一路攀升至2014年的72.9%。同時間,德國婦女的失業率,也從2005年的11%,下滑至2014年的4.7%。事實上,若只從失業率來比較,德國近幾年婦女的失業率甚至還遠低於瑞典。可以這樣說,從統計數字上,我們看不到任何將德國長照視為照顧責任「家庭化」典範的客觀證據。再拿Gandini的例子來看,義大利人的傳統就是家人相互依賴並住在一起,因此,即使再偉大的政策思維,都不應該要求義大利人必須學會獨立自主,甚至是「去家庭化」。而這也是Kittay所說的,依賴關係本來就是生命中的常態,沒被強迫,也不是自願,一味地強調個人獨立太理想性,並非常態。

最後,再從OECD國家長照支出占GDP的比率來看。2009年時,瑞典、日本、德國的長照支出占GDP的比率依序為3.7%、1.0%、1.0%,2011年時比率變為3.6%、1.8%、1.0%,而在2013年時則各為3.2%、2.1%、1.0%。很明顯的,瑞典的長照支出呈現逐漸下滑的趨勢,但仍高達3.0%以上,而日本的長照支出則是持續不斷的增加,而且已經突破2.0%,只有德國多年來一直維持在1.0%的水準。德國早在2007年老年人口的比率就已達到20%,目前失能人口數有270萬人、失能率約3%。台灣未來如果想要打造一個「優質、可負擔的起」的長照制度,以我們薄弱的財政負擔能力,以及規劃中的長照保險規模也僅占GDP的0.66%來看,瑞典、日本長照都遠超出我們可負擔的範圍,而德國長照似乎是我們較好的選擇。

打造長照制度,不該只有「瑞典模式」一種想像!與其一味地複製瑞典的經驗,在面對人口快速老化的當下,更該思考的是,什麼樣的長照才真正適合台灣?我們準備好承擔「瑞典模式」的高長照支出了嗎?別忘了瑞典在2014年才開始邁入「超高齡社會」,未來的財務壓力恐會更加惡化,對於非正式照顧的依賴也可能會持續增加,而這些非正式照顧者的權利保障問題,仍會繼續考驗著瑞典。

再看看深受「瑞典模式」影響的日本,目前白天上班,晚上照顧家人的「隱形照護」人數高達1,300萬人,且每年因照顧家人而「介護離職」的人數也超過10萬人。此外,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統計,2013年死亡時無人陪伴的人數多達3,700人,甚至有專家推估,日本每年孤獨死的人數將近3萬人。因此,在跟隨瑞典的腳步之前,或許我們也應該想想,台灣要步上日本的後塵嗎?

(本文曾刊登於 105.05.31 獨立評論@天下-天下雜誌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4347 、聯合報鳴人堂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785/173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