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知名的瑜珈業者驚傳倒閉,員工領不到薪水、以及上千會員權益受損,是繼2005年佳姿健身中心倒閉,以及2007年亞力山大健康休閒俱樂部,無預警破產之後,國內大型健身俱樂部倒閉的第3起案例。除了顯示國內法令對運動健身消費者的保障尚待加強之外,更透露出台灣本土運動健身產業在公營健身中心陸續開設,以及國外大型健身俱樂部紛紛進駐後,面對更多的競爭者,經營不易的訊息。

近幾年全球經濟不景氣,但運動產業則是一枝獨秀,逆勢成長,不僅先進國家美國、日本、韓國,就連中國大陸這兩年也追趕上這一波全民運動的風氣,運動休閒相關產業迅速崛起。而國內人口老化,成人、兒童肥胖日益嚴重以及肥胖所衍生的心血管疾病,造成國家沉重的醫療負擔,中外研究均一致認定足夠的身體活動可以預防及紓緩肥胖相關的慢性病,顯見,運動休閒產業是項值得政府大力推展的產業。為了推展全民運動,全台各地方政府紛紛設置健身運動中心,由於收費相較民營機構低廉,往往能吸引不少民眾使用,且其涉及的法規相較於民營業者來的寬鬆,形成公私不公的現象,長期以往,勢必造成更多的業者經營因難。但是公營運動中心大多設置在都會區,不利偏鄉民眾使用,以及其設施、師資等軟硬體,多以符合民眾最基本要求而已,質量有待改善。

事實上,為了管理健身運動中心,昔體育主管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曾委託學者進行「健身房(體適能中心)設施及管理之研究」,該研究建議主管機關制定「健身房(體適能中心)輔導管理辦法」、「健身房〈體適能中心〉會員定型化契約」,然而迄今只憑定型化契約保障消費者權益,仍未見更周整的管理辦法。質言之,為推展全民運動及發展運動休閒產業,仍需要民間的投入,而現行健身運動中心(俱樂部)之設立及管理在執行上已經呈現諸多問題及困難,期許未來的內閣亦能重視此產業發展上的問題,研議制定相關法規,以兑現選前扶植民間發展運動休閒產業,增加運動參與及觀賞人口的承諾,輔導國內健身運動產業之健全發展,提供國人近便、優質且安全的運動健身休閒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