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政評論經發會的成敗決定在政府的專業與責任作者曾巨威發布日期2007年3月22日 經發會全體委員會議日前熱鬧登場,三天的時間中要分別針對產業競爭力、投資環境、財政金融、就業及兩岸經貿等五項議題,充分討論與溝通,俾能形成共識,進而化約成政府的政策。從截至目前為止的各場討論狀況可知,許多議題的提案內容,爭議性與分歧性仍然很大,以致共識意見的達成並不容易。但即使如此,被列為「共同意見」的建議還是占大多數,近乎三百項的共識結論,從數量上來看,或已顯示出所有參與委員在這段期間,盡心戮力,協調折衝下的豐碩成果,值得吾人肯定。 一開始,經發會便定位為「臨時性、專業性與諮詢性」的會議,且以解決短期即時的經濟問題為先。迄今,惟一能百分之百確定的便是,它一定是個符合「臨時性」標準的組織,因為會議結束即告解散。至於會議的專業表現,因為一百二十位委員的組成與屬性各有不同,包含了產業、政黨、學者、勞工及民代等,致使各場會議的進行、討論的當然都是專業性的問題,但發言者的「專業性」卻有極顯著的差異,經發會原先專業性功能的期待,誠然大打折扣。尤有甚者,由於陳總統在籌備會議成立初始,為宣示政府拚經濟的決心與誠意,嚴正公開承諾經發會所有共識決議對政府的當然約束力,行政部門不能有推託的否決權,從而使得經發會的角色,由參考意見的提供者,一下子變成政府政策的決定者。其間,政府對經發會共識決的「諮詢」空間,已然不存在,而這也造成政府政策竟然決定於體制外一百二十位委員整體意見的怪異且不合理的現象。 日前,企業界因為深知所提減稅訴求很難利用大會討論時扳回,以致改為要求將「多數意見」併同「共同意見」,均納入行政、立法單位的應辦與執行事項,以確保工商團體提案的利益。而陳總統似乎亦有意給予企業界一個正面的回應,在大會致辭時,即主動表示「多數意見」,乃屬多數人的心血主張,亦具極大的參考價值,行政部門也要扛起後續研議的責任,繼續尋求可能落實的方案。兩相呼應之下,讓經發會「共同意見」與「多數意見」間的界定與區別模糊不清,企業界固然可以放心或高興於利益的確保,但政府政策對整體經濟福祉與制度合理性的衝擊與傷害,似乎亦成為全體社會必須共同承擔的風險。 採用共識決的目的,乃為避免會議參與成員結構的爭議,去除少數政黨或團體代表淪為「背書」工具疑慮。如今,既然將「共同意見」與「多數意見」在政府參考決策或執行約束力上,一視同仁而無分軒輊,則原先會議成員結構合理性的問題,便隨之又浮上檯面而必須慎重解決。可惜或由於思慮不周、或因為刻意安排,致使工商團體代表在占有相對多數優勢的基礎上,可以主導或操控所有議案的結果。而即使如此,某些企業界人士還不滿意少數持反對立場人士的聲音,不但大罵受到「少數暴力」的欺負,還挖苦學者「不食人間煙火」,其行徑之囂張可見一斑。 由於以往政府舉辦過無數次的大型會議,都因事後執行與落實不力而被譏為「大拜拜」,致使本次經發會陳總統對行政部門的訓飭與要求特別嚴厲。吾人固了解陳總統的用意與決心,但卻也難免造成在會場相互辯正討論時,行政官員常過度自綁手腳,不敢暢所欲言,乃至於陷入攻守失據、方寸慌亂的境地。不敢明白表示反對某項提案,因為擔心被冠以故意刁難的罪名;不敢公開堅持某項主張,因為害怕被扣上本位立場的帽子,終致整個會議的進行充滿了緊張氣氛,到處都是個別利益與整體利益間的衝突與陷阱,不由得讓人為政府捏一把冷汗。 平心而論,這次經發會已變質為「座談會」的性質,更像是企業界的「訴苦」或「求救」大會。將各方代表齊聚一堂,不但有政治因素與立場牽涉其中,更有利益當事者置身於內,這樣的組合學者根本不適合參加,亦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據報導,經發會後,工商團體將配合政府提出的政策與法案時程,一方面督促行政部門的具體措施,另一方面則打算利用包裹立法的方式,一舉將相關法案表決通過。企業界的行動或策略本就是其應有的權利與自由,但政策或法制對社會整體利益的照顧或維護,則乃是政府所追求的責任與目標。純粹以企業個別利益為考量的政策主張,尚須經歷政府以更專業與宏觀的角度審慎評估後,方能據以採行。 總之,這次經發會在許多議題的討論上,代表特別立場的利益傾斜與偏頗現象,非常明顯而嚴重。吾人固然欣見陳總統與行政單位對落實經發會結論的誠意與決心,但轉化成正式政策或法制前,政府更專業與更負責任的把關與審酌,毋寧更符合國家社會發展的長遠利益。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評論刊登於90.8.26工商時報社論) 關鍵字經發會政經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