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總統日前申明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為原則來處理兩岸事務,再加上經發會兩岸組對於目前混沌不明的兩岸經貿關係有了重大突破的討論結果,期以大幅放寬兩岸經貿互動限制,包括「戒急用忍」政策鬆綁、開放兩岸直接通商等「三通」、循序開放陸資來台、推動兩岸資金流動機制等以利兩岸間之貿易互助,而這份報告若經經發會大會八月底通過,則「戒急用忍」將走入歷史也將開啟兩岸經貿易的新頁。

發會兩岸組對兩岸資金直接通匯之建議對今年六月行政院院會所通過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供了實際運作空間。剷除兩岸金融關係互動之障礙,在兩岸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前將有助於我國機構進入大陸市場,提供台商在大陸營運之資金。

現行規範使目前台灣銀行機構無法赴大陸設立分行,使得在大陸設廠之國內大型企業因在大陸無法利用台灣銀行機構調度資金而紛紛改在大陸可發薪之外商銀行開戶,使得台灣銀行機構失去了存款大戶,並失去資本管理之契機,更使台灣成為亞太金融中心蒙上隱憂。

若能建立兩岸資金流動機制,包括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從事兩岸金融業務直接往來,以方便台商在中國大陸籌資;另外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以利收集金融資訊,對往後開放兩岸金融互動預為準備。

對於經發會的建議與行政院的措施,應給予支持和樂觀其成的態度。在兩岸經貿往來日漸頻繁之下,雙方經貿關係發展正常化以及放寬兩岸金融業務往來的限制,對於鬆綁目前已不符現實需求的規定是有相當的必要性。透過這兩項措施將有助於國內金融業的健全經營以及兩岸資金回流機制的建立,尤其是「債留台灣,錢進大陸」的問題將可有效避免。

開放OBU從事兩岸金融業務直接往來,將有助於提升OBU的競爭力,並能協助強化大陸地區等海外台商的資金運籌能力,以發展成為海外台商資金調度中心,便利台商投資資金的需求。

開放國內金融機構赴大陸設立辦事處不但可以提供台商投資諮詢服務,協助解決融資問題,並且可使國內銀行掌握授信客戶在大陸投資經營的情況,確保授信債權,避免逾期放款及壞帳的增加;同時更可保護上市上櫃公司股東及投資人的權益不受無謂之損失。

在國內,傳統產業的經營日益艱困,公司股價暴跌,形成所謂雞蛋股、水餃股的窘境,不利企業信譽及融資,其中也包含許多早先一步前往大陸投資經營出色的傳統產業。但是由於兩岸資訊的阻隔,其國外獲利狀況未必能真實反應在財務報表上,因此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能掌握企業投資、營運及財務的情形,蒐集資訊,進行管控,有助於矯正台商在台母公司之道德風險,避免其編撰不實之財務報表,真實反應獲利情形,必有益於股市及金融環境的穩定。

台灣金融機構若能在大陸設立分支機構,當可使台商在資金運籌上更加便利,而更願將錢存於台灣金融機構作為資本運籌機構,有助台灣金融機構資本管理,創造更高之利潤,壯大台灣資本市場,而間接的可促成台北成為亞太金融中心構想實現。因此,我衷心期盼兩岸事物在新的新思維下,有新的氣象,為金融業前進大陸開創坦途。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評論刊登於90.8.20台灣新生報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