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台聯黨團提出的《廣電三法》修正案引發諸多爭議,不但使立法院各黨團開始究責他黨修法不力,也讓衛星電視業者氣得跳腳,揚言要停止引進頻道與節目。主要原因就是台聯黨團主張「有線100,無線免費」的口號,衛星電視業者認為此說法將使消費者認為看有線電視只要100塊,嚴重貶低頻道與節目價值,而無線全部必載則有圖利財團之嫌。
其實,《廣電三法》迫切地需要修法,幾乎可以說是產官學界的共識。但是怎麼修?修哪一條?這三部陳年老法的修法重點應該如何排序?這些都是問題。也因此,近年來NCC在立法院的會期開議前,都會發出新聞稿來多次重申《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的重要性。不過,儘管草案曾被排入優先審議法案,但行政院自101年3月送進立法院的草案,至今仍未三讀通過。
若仔細端詳行政院與各黨團迄今所提出的各種修法版本,每案都有所不同。此次台聯黨團提出的修法草案,儘管是著眼於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認為收視費與節目品質不對等,而台聯主張基本頻道只要付費100元,無線免費附加,其他則採使用者付費的模式。這些話術當中隱藏數個籠統模糊的概念,讓修法案無法被正視其重要性,反而成為一個假議題。
從以下這三個概念,可以看出為何台聯提出的《廣電三法》會是假議題。首先,要改變收視費的訂價策略或是收視方式,必須在「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電視環境之下,而台灣目前尚未全面有線電視數位化,NCC提出的時程則是106年才會全面數位化,就算現在貿然提出修法並通過,也沒有全面實施的可能。
其次,要看消費者的收視地區業者是否有提供「分組付費」的收費模式。由於多數消費者對於分組付費的接受度並不高,且目前市場上推出的基本頻道組合的頻道數不同,費用也不只100元,台聯此說顯示出其對於市場現況的陌生。更者,消費者也並不了解,若全面採行分組付費後,收視的質量都將有所改變,若要維持既有頻道數的高品質收視,費用勢必會比目前費率高得多,台聯同樣並未對此說明清楚。說的更明白一點,看一場電影要300塊,租一片DVD也要60到80塊,如果一組數個基本頻道只要100塊,能有甚麼好品質的內容?
第三,數位無線電視應該如何附加的議題從今年年初爭論至今也未有定案,由於無線電視數位化後的頻道擴張,頻道數已經不是過去的三台,如果加上公廣集團等公共頻道,數位無線電視頻道可能有20個。那有線電視要如何必載?如果採取台聯主張的全部必載,是否仍具有過去考量的公共性與公共利益的必載價值?若未經仔細思考就貿然喊出「無線免費」的口號,不僅顯示出其對「必載」真正價值的不理解,也可能成為阻擋數位無線頻道未來創造頻道價值的障礙。從另一個角度想,現在的有線電視系統就必載無線五台與其他公廣集團頻道,有帶給民眾更好的收視選擇嗎?全部都必載了,就是保障民眾權益嗎?反之,這種全部必載的概念,不但落入傳統有線電視生態中以頻道數取勝的想法,更與上段擬藉由分組付費來增加民眾選擇、提高收視品質的目的大相逕庭。
台灣電視節目品質低落、重播率高、收視品質低下,是大多數人對台灣當前電視環境的看法,並把肇因的矛頭指向水平垂直壟斷的頻道與系統業者。但,台灣電視環境的情況難解,NCC多年來致力於調整市場環境與結構,試圖藉此提升收視品質,但面對收視習慣的可能改變,最終還是必須面臨消費者能否適應的實際問題。
那麼,經過上面的說明之後,再回頭來檢視「有線100,無線免費」這個口號,我們就能知道:「有線100」難有高品質內容,不符合實際的市場現況;計算揮著「無線免費」的大旗,對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的作用也不大。總的來說,台聯黨團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實在像極了一個假議題,僅僅暴露出其對有線電視產業環境缺乏認識,而未能真正關注民眾收視權益的窘境,對於法案的修正實在難有助益。
<本文曾刊登於104.12台胞好康月刊>
其實,《廣電三法》迫切地需要修法,幾乎可以說是產官學界的共識。但是怎麼修?修哪一條?這三部陳年老法的修法重點應該如何排序?這些都是問題。也因此,近年來NCC在立法院的會期開議前,都會發出新聞稿來多次重申《廣電三法》修正草案的重要性。不過,儘管草案曾被排入優先審議法案,但行政院自101年3月送進立法院的草案,至今仍未三讀通過。
若仔細端詳行政院與各黨團迄今所提出的各種修法版本,每案都有所不同。此次台聯黨團提出的修法草案,儘管是著眼於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認為收視費與節目品質不對等,而台聯主張基本頻道只要付費100元,無線免費附加,其他則採使用者付費的模式。這些話術當中隱藏數個籠統模糊的概念,讓修法案無法被正視其重要性,反而成為一個假議題。
從以下這三個概念,可以看出為何台聯提出的《廣電三法》會是假議題。首先,要改變收視費的訂價策略或是收視方式,必須在「有線電視數位化」的電視環境之下,而台灣目前尚未全面有線電視數位化,NCC提出的時程則是106年才會全面數位化,就算現在貿然提出修法並通過,也沒有全面實施的可能。
其次,要看消費者的收視地區業者是否有提供「分組付費」的收費模式。由於多數消費者對於分組付費的接受度並不高,且目前市場上推出的基本頻道組合的頻道數不同,費用也不只100元,台聯此說顯示出其對於市場現況的陌生。更者,消費者也並不了解,若全面採行分組付費後,收視的質量都將有所改變,若要維持既有頻道數的高品質收視,費用勢必會比目前費率高得多,台聯同樣並未對此說明清楚。說的更明白一點,看一場電影要300塊,租一片DVD也要60到80塊,如果一組數個基本頻道只要100塊,能有甚麼好品質的內容?
第三,數位無線電視應該如何附加的議題從今年年初爭論至今也未有定案,由於無線電視數位化後的頻道擴張,頻道數已經不是過去的三台,如果加上公廣集團等公共頻道,數位無線電視頻道可能有20個。那有線電視要如何必載?如果採取台聯主張的全部必載,是否仍具有過去考量的公共性與公共利益的必載價值?若未經仔細思考就貿然喊出「無線免費」的口號,不僅顯示出其對「必載」真正價值的不理解,也可能成為阻擋數位無線頻道未來創造頻道價值的障礙。從另一個角度想,現在的有線電視系統就必載無線五台與其他公廣集團頻道,有帶給民眾更好的收視選擇嗎?全部都必載了,就是保障民眾權益嗎?反之,這種全部必載的概念,不但落入傳統有線電視生態中以頻道數取勝的想法,更與上段擬藉由分組付費來增加民眾選擇、提高收視品質的目的大相逕庭。
台灣電視節目品質低落、重播率高、收視品質低下,是大多數人對台灣當前電視環境的看法,並把肇因的矛頭指向水平垂直壟斷的頻道與系統業者。但,台灣電視環境的情況難解,NCC多年來致力於調整市場環境與結構,試圖藉此提升收視品質,但面對收視習慣的可能改變,最終還是必須面臨消費者能否適應的實際問題。
那麼,經過上面的說明之後,再回頭來檢視「有線100,無線免費」這個口號,我們就能知道:「有線100」難有高品質內容,不符合實際的市場現況;計算揮著「無線免費」的大旗,對保護消費者收視權益的作用也不大。總的來說,台聯黨團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實在像極了一個假議題,僅僅暴露出其對有線電視產業環境缺乏認識,而未能真正關注民眾收視權益的窘境,對於法案的修正實在難有助益。
<本文曾刊登於104.12台胞好康月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