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在2008年老年人口比率達到10%,同年開始實施長照保險。而台灣老年人口比率在2006年時就已來到10%,卻在2007年底才開始推動「長照十年計劃」。轉眼八年過去,目前台灣的老年人口比率已超過12%,三年後將增加為14%,成為「高齡社會」,十年後更將突破20%,變成「超高齡社會」。由於政府意識到台灣老化趨勢的速度遠高於美、英、法等國,甚至超越日本,因此在2010年時提出了「長照服務法」,前後歷經了四年多的立法攻防,終於在今年五月完成三讀。同時,為了籌措長照服務的龐大財源,行政院會也於今年六月通過「長照保險法草案」,目前送立法院審議中,預計最快2019年上路,屆時台灣將繼日本、南韓之後,成為亞洲第三個實施長照保險的國家。
然而,就在我國即將完成社會安全制度的最後一塊拼圖,追上德國成為少數同時擁有健康、失業、職災、年金、長照等五大風險保障的國家之際,民進黨社福小組召集人林萬億教授卻突然在媒體上大談「別再加重企業負擔了」,甚至還鼓勵工商團體應就長照保險費用分攤向政府「據理力爭」。隨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接著端出「長照十年2.0」政策,明白宣示未來長照制度將改採瑞典式的稅收制,財源則是來自不動產交易稅與遺贈稅等機會稅,再加上30億元的公務預算,每年約有330億元。
先不論機會稅適不適合做為長照財源,也不談我國「賦稅負擔率」遠低於瑞典等北歐國家。光是將330億元平均分給現有80萬的長照家庭,每個家庭所分到的照顧資源就有如杯水車薪,更遑論要用330億元打造一個「平價、優質」的長照體系!長照需要大量的人力,從來就不是「便宜」的服務,政策更不能「便宜行事」!因為就連瑞典過去也曾為了緩解財政壓力而限縮服務涵蓋的範圍,並大幅調高民眾的長照部分負擔費用。因此,僅依賴政府稅收的「長照十年2.0」,其結果不是如老農津貼般造成國家的財政負擔,不然就是變成名不符實的「陽春型長照」。
除了過度樂觀外,偏見更是延宕台灣長照制度推動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一味地拿Gosta Esping-Andersen的「去商品化」來做為反對照顧服務私有化的理由,可是卻不告訴民眾,不僅日本的介護保險早就導入市場機制、提供「商品化」的照顧服務,甚至某些服務還不得不由營利法人來提供,而就連實施稅收制的瑞典也在積極鼓勵私人企業加入長照服務,藉以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並提供民眾更多元的選擇。讓老人都能在地老化,是一個很好的烏托邦理想,但失能也有程度之分,並不是所有重度失能的老人都適合待在家中或是社區裡接受照顧服務,偏執的政策不但扼殺了台灣發展長照產業的契機,更將導致有機構照顧需求的家庭必須繼續面對高昂的長照費用。
再回過頭來看南韓的長照保險,當初開辦的時候也曾遭遇服務量與服務人力不足等質疑,然而開辦一年後,長照服務資源的成長率高達218%,包括長照機構、居家服務,以及照護人力都大幅增加,甚至出現供給過剩的現象。而不只是南韓,日本的介護保險開辦之後五年間,其照護人力也增加了2.1倍,至於日本長照產業的市場規模更是成長快速,預估在2025年時將上看24兆日圓。
顯然,長照保險就是推動長照產業發展與促進長照資源、人力成長的關鍵因素。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培訓的照顧服務員約有十萬人,但是上線人數的比例偏低,從日、韓的經驗來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欠缺長照產業的支撐與市場機制,因為光靠政府有限的稅收,並無法提供足夠的工作誘因,而非營利組織招聘不到必要的照護人力,自然長照服務也長不出來,惡性循環下,有長照需求的家庭還是只能依賴外籍看護或家屬提供照顧服務,試問,這樣的烏托邦式「長照十年2.0」又該如何打造一個「平價、優質」的長照體系?
(本文曾發表於104.09.14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914/691198/)
蔡英文的烏托邦式「長照十年2.0」
作者林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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