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因為主責社工的個人疏忽以致於無法即時搶救無辜幼童的寶貴性命,這當中除了教人感嘆之外,對於第一線的社工人員來說,更是情何以為堪地承受更多的自我譴責。

進入人群服務領域的入門課程便是關於社會工作倫理守則的大體認識,這其中包括有:應秉持愛心、耐心及專業知能為案主服務;應不分性別、年齡、宗教、種族等,本著平等精神,服務案主;應尊重案主的隱私權,對在專業關係中獲得的資料,克盡保密責任;應尊重並培養案主自我決定的能力,以維護案主權利;應以案主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絕不與案主產生非專業的關係,不圖謀私人利益或以私事請託;應以尊重、禮貌、誠懇的態度對待同仁;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的權益;應在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應以誠懇態度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協調,共同致力於服務工作;應信守服務機構的規則,履行機構賦予的權責;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機構;應致力於機構政策、服務程序及服務效能的改善;應嚴格約束自己及同仁之行為,以維護專業形象;應持續充實專業知能,以提昇服務品質;應積極發揮專業功能,致力提昇社會工作專業地位;應將專業的服務擴大普及於社會大眾,造福社會;以及應以負責態度,來維護社會正義,改善社會環境並增進整體社會福利等。

顯然,上述對於人群服務工作倫理守則的訴求主張,實則涵蓋的是包括專業教育、專業權威、專業素養、專業標準、專業評鑑、專業自律、專業倫理、專業自主、專業關係、專業自我、專業團體、專業行動、專業形象以及專業地位等理性化(rationalization)之專業主義與管理主義的發展趨勢,只是,回到真實情境裡,我們卻發現到這些第一線社工人員的專業養成還是比較側重在助人技巧上的訓練學習,以致於經常忽略了社工人員個體的身心健康自主管理以及自我心靈結構的涵養。

誠然,我們總是假設這一群社工人員的身心狀態、認知發展、情緒知覺等心理衛生狀況都是相對穩健與成熟的,只不過,當這些人在體力上、情緒上以及心智上經常總是處於過度負載的羸弱情境底下,那麼,無助、無奈、無力與挫折等等的專業倦怠(burn out)乃甚至於這一次的疏忽誤判,便成為結構性限制底下一項預期性的發展後果。

總之,悲劇已然發生,我們也不忍心過於苛求第一線主責社工的人為疏忽,但是,我們卻有必要還原回到社工人員所身處的生態系絡環境,藉以思索如何避免日後類似個案的可能重演,就此而言,無論是學院體制出身的科班社工還是有志投身的合格社工,這些人非但是處於隨時搶人、拉人與救人的備戰狀態,再加上人群服務工作本身所充斥的變異性和職場壓力,更是點明出來:我們的確是需要嚴肅地看待社工人員本身的勞動權益、督導制度、專業諮詢、情緒支持、時間管理、休閒教育以及自我成長等等支持網絡的規劃設計與有效運作!?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