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訪問首爾,在參觀拜會途中,自視甚高的柯P表現得既誠懇又謙遜。想必不是他改了性子,而是看到韓國的進步實況而自嘆不如,有心學習。過去在我們的印象中,韓國人貌不驚人,身無長技,吃起飯來無非烤肉泡菜,打起球來總是凶悍蠻橫。時至今日,韓國竟然一躍而為科技經濟大國,人均已達3萬美元,隱隱有超越日本成為亞洲最發達國家的勢頭。當初國人口中的「高麗棒子」早非吳下阿蒙,即使如通俗文化產業也在東方國度中頭角崢嶸。

台灣吹韓流 大陸跟韓風
打開兩岸電視,最熱門的話題莫非韓劇和它的演員。台灣自1993年開始引進韓劇,最初是基於成本考量,不料之後進口的《藍色生死戀》、《情定大飯店》、《大長今》等連續劇一舉擄獲台灣觀眾的胃口,「韓流」遂成為台灣電視的獲利保證。從2006年迄今,國內引進500部以上的韓劇,收視熱度從未稍減。

最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一股強大的「跟韓風」竟也壟罩了整個大陸。照理說,中國的影視產業擁有市場大、人才多、材料豐富、政策強勁等優勢,近年來快速發展,氣勢如虹。可是從2013年開始,大批韓國節目以「販賣創意」的方式湧入大陸市場,就是以韓國原創設計為樣本,提供給中國的電視台依樣畫葫蘆另製一個「山寨版」在當地播出的意思。根據報導,目前有高達7成2的韓國熱播綜藝節目都被引進中國,包括最當紅的《我是歌手》、《花樣爺爺》、《爸爸去哪兒》、《爸爸回來了》、《奔跑吧兄弟》等等。韓國人食髓知味,陸續把這種創意輸出的產業路線延伸至亞洲各國,以大賺其錢。2015年,韓國電視版權外銷金額上看5億美元,約當全台灣電視頻道整年版權收入的總和。

兩岸電視界爭相購入或複製韓國節目的原因不難推測,一是便宜行事,買現成的既省力又省錢;二是本地創新產業未成規模,實力不如人,除了「搭順風車」別無他法;還有,中韓兩國人民同屬泛儒家文化範疇,歷史同源,價值觀與生活習慣相近,韓國節目在華人市場效果較能預期。

台灣文化產業 江河日下
說起節目原創型態交易,國際間早有先例。1920年英國BBC廣播公司曾經取得美國電台節目腳本並照著樣子播出,當時業界對節目型態是否擁有版權尚無定論。直至50年代,BBC和美國電視業者簽訂交易合約,始開啟針對節目概念和包裝付費的先河。之後很多大型節目,像《流行偶像》、《荷蘭好聲音》、《誰想成百萬富翁》等,挾著在原產國大受歡迎的聲勢,向各國做技術輸出,因而風行全球。

台灣早期的電視節目多半向歐美《看齊》,各節新聞的製作模式多係《整套移植》而來。例如《台視新聞與世界報導》與美國的新聞性雜誌US News & World Report只一字之差,在播出型態上學步ABC夜間新聞《Nightline》有模有樣;至於中視的《60分鐘》,不但外貌酷似CBS的《60 Minutes》,連名稱也索性襲用。不過,這些帶著西式風格的節目在那個時代充當台灣電視新聞的先驅,倒也功不可沒。

還記得80年代在華視播出的《百戰百勝》嗎?這個源於日本TBS電視台《風雲!たけし城》的戶外競賽節目,應屬我國第一個正規引進的「複製品」,也創下型態版權交易的成功案例。播出前,製作人顧及台灣民情適度修正節目內容,果然收視破表。

看看韓國,想想自己。台灣的文化產業江河日下,資源嚴重不足,可是人才與創意並不缺乏。當此文創版權大行其道之際,豈非我們大展身手的時機已到?政府主司部門與其讓林懷民、白先勇、賴聲川、李立群等文化人在彼岸單打獨鬥,倒不如化輔導為主導,積極匯集創意,建立營運模式,投入國際競爭。看起來,文化部也應該派人到韓國走走。(作者為中華文化推廣協會理事長、前新聞局局長)

<本文曾刊登於104.7.21中國時報╱第A15版╱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