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媒體「社會光明面報導獎」評審階段。光是電視新聞類,就有85件之多,可見台灣的電視新聞台在飽受批評之餘,也還是在去年裡製播了不少強調社會真善美的純淨新聞或專題報導。然而,年年要用鼓勵的方式,促請媒體多多報導能激勵人心的正面新聞,講起來也還是讓人不無感嘆。

由於傳統的新聞價值注重所謂反常性或衝突性,於是,在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的價值觀下,媒體在觀察社會百態時,自然就比較常報導各種在情理法上的脫序事件。就是在這樣的傳統新聞價值觀中,更凸顯報導社會光明面的重要意義。

報導社會中默默行善、發光發熱的故事,不該只是為了平衡媒體已經深植人心的負面形象;當然更不該是為了年年要參加社會光明面報導競賽獲獎而刻意經營的努力。因為,在社會中,本來就是善大於惡,大多數社會成員都在恪盡本分的自助助人,社會也才得以維持一定程度的平穩運作。既然如此,媒體報導社會光明面,豈不是才比較忠實客觀地再現了社會實況?這樣的正面報導,不也較符合多數閱聽人對社會的既有印象?這樣說來,媒體對負面新聞的報導若遠多於對社會光明的顯揚,其實是眾人皆醒君獨醉的怪異現象,於是也就難怪社會光明面的報導,是如此需要去刻意鼓勵了!

當台灣愈來愈資本主義化後,很多人為了生存競爭而長年處於高壓之中;同時,個人化的網際網路使用型態,也疏離了家人、同事、同學或朋友的親密互動。當各種人際關係愈來愈虛擬化、社會結構愈趨個人化後,媒體實在是需要多報導助人行善的正面故事,提醒大家多多彼此關懷,為自己打拚之餘,也為其他人,特別是那些需要關照的人付出關愛。這是讓社會更加穩固運作的重要因素。

至於社會光明面的報導形式,除了宣揚感人的助人行善個案外,也應該從社會福利的制度面切入,深刻檢討、全面檢視,政府及民間團體該如何分配資源,更有效益地幫助各類需要特別照顧的弱勢成員。社會的光明,需要在媒體的登高一呼及長期關注下,維持住這盞不滅的明燈。(作者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

<本文曾刊登於104.7.24中國時報╱第A18版╱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