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已於7月1日簽署《國家安全法》。國安法第11條第2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大陸當局首次明定臺灣人民要為其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盡到共同義務,引發臺灣內部各界反彈。而大陸如此急切以法促統,其實乃在為其反獨鋪陳法律依據。其目的究竟何在?確實值得細究。

大陸內部鷹派對於儘早統一臺灣聲浪向來高漲,從江澤民、胡錦濤到習近平主政以來未曾稍竭。尤其在中共近十幾年來對台釋出許多讓利之後,卻得不到臺灣人民的回饋,中共內部鷹派極度反感,尤其解放軍鷹派更是反彈最力。

此外,中共內部一些主張急統,不欲緩統的人士,在去年臺灣太陽花運動主張「反服貿,護臺灣」,醞釀勾動而出的台獨死灰復燃聲勢,連帶影響國民黨九合一選舉大敗,重創兩岸關係的穩定發展後,希望習近平儘早處理台獨再起問題,以免久拖不決,滋生不意事端。

習近平在各方壓力之下,也掩不住急切的個性,去年9月底邀集臺灣統派人士訪陸,習趁機再度嚴肅重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中共對台港的基本方針。在江澤民之後,中共領導人幾乎已不再重提一國兩制問題,以免引發臺灣人民反彈,傷害兩岸關係的發展。

習近平在香港情勢混亂不穩之下,急切拋出一國兩制,導發臺灣輿論譁然,引動兩岸變數。九合一後的兩岸交流時弛時緊,加以蔡英文大選勝選呼聲甚高,習近平為安定撫平反獨促統聲浪,借由國安法促統並矮化臺灣,也就不難想見了。

抑制打擊漸漲台獨氛圍。去年臺灣太陽花運動勾動再起的台獨聲浪以及反中力道,在總統大選催化之下,似乎隱約可見,並有增強與激化的可能性。尤其,現在藍綠和各陣營在總統大選與立委選舉的高度競爭之下,有關急統與急獨的民調,洪秀柱和蔡英文各站37%。也就是蔡和洪的獨統大戰,會是這場總統大選的兩岸論述之戰。

洪秀柱拋出的「一中同表」、「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臺灣內部看法不一,反對勢力,認為是親中賣台的兩岸論述,一般民眾亦有37%認為是急統。雖然大陸方面都能接受洪的兩岸論述,但畢竟洪是要選中華民國的總統,其兩岸論述,如果不能獲得多數人民的支持和認同,對選舉將是一大隱憂。因此,國民黨和許多藍營支持者,期待洪營能夠往中間靠攏,走中道路線,才能凝聚各方支持力量,有助勝選。

蔡英文其實一直不想直接進入兩岸論戰,目前拋出諸如「維持現狀」、「承諾建立具一致性、可預測且可持續的兩岸關係;當選總統後,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的兩岸論述。但這樣的論述,被認為是模糊不夠具體的兩岸論述,一般民眾37%認為蔡是急獨,中共認為就是隱性的台獨論述。此次,中共推出國安法漠視中華民國主權存在與治權分立之事實,凸顯其抑制和打擊漸漲台獨氛圍之用意。

壓制鏟平港澳潛伏暗流。中國大陸國安法首次將港澳納入範圍,其中第11條第2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臺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以及第40條第3款也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前款規定是防獨阻獨的預防性作為;後款的規定其實是給香港政府壓力,亦即明定香港政府必須自主維護本地的安全,不可讓去年的「雨傘革命」再度發生,亦必須管控每年「七一大遊行」的維安無虞。

本月4日,中共駐港部隊舉行駐港18年來首次對外開放的軍演,香港有評論解讀為主要借此震懾「港獨」勢力。此一說法,與我前述防獨阻獨的說法不謀而合。

上述兩款規定,中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表示,港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規定,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因此被納入國家安全法。

港澳納入國安法,香港政治評論員劉銳紹說:「反映了北京很擔心所謂的外部勢力,透過港澳來演變大陸的社會。」因而中共必須更嚴密立法全面管控港澳,以穩定港澳內部,杜絕危安因素影響此兩地區的安全和發展。是以,此次港澳納法其中,不無壓制鏟平港澳潛伏暗流之目的。

中國大陸國安法已頒佈施行了,上述分析的三個原因是此法兩個條款之促統反獨目的。我們要呼籲的是,中共應該體認,孟子離婁上篇所提「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的真意,讓這部國安法,朝善政、良法依法而行,不要以法制化來處理統獨的問題。

因為統獨是意識形態問題,用法律來處理其實是治絲益棼罷了,不但無益問題的解決,而是徒增困擾,毫無意義可言。


(本文刊載於104.07.08 新加坡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