邇來相繼出現的兒童受虐事件,不僅造成人人自危的社會性恐慌,同時,第一線的主責社工也被做放大鏡的人身檢驗,然而,無論是文字的標語或是言談的對話,負面的情緒總是多於正面的論述,誠然,民眾對於「冷血社工」的道德性指責,是有其對應於事情發生當下的激情表達,但是,從事件的暴發到最後的不了了之,顯然,從事人群服務工作的非營利組織,之於「公共關係」的應有作為上,還是有著很大的進步空間。
基於收視率、時效性以及市場區隔等等的結構性限制,任何風吹草動的單一個案,經常被媒體渲染跨大地改編為八卦式的肥皂劇碼,只是,在灑狗血與腥羶色的人性好奇底下,除了漠視當事者相關的人身權益外,也無法從眾多類似情境的單一個案裡,去推敲、思索背後所可能蘊含的集體意義,這使得不同案例事件之間能否搏得版面與畫面的競價關係,到最後剩下的只有悲情、悲慘、悲慟與悲哀相互地以比較各自的嚴重程度;連帶地,一般民眾在習於這些驚世駭俗的誇張甚至於不實報導底下,是有可能將「麻木不仁」與「無動於衷」做某種的認知結合。
基本上,媒體從業人員主要的專業訓練部份是側重在採訪寫作、編輯實務、音像表達、網路資訊以及電子媒體製作等等的應用技術上,這使得相關新聞事件的報導,在缺乏相關背景的專業知能、建制完成的專業諮詢管道、平面出刊或連線轉播的時間擠壓、以及社會事件本身盤根錯節的複雜性等等的結構性限制底下,任何見報的文字敘述或畫面傳送,都隱含著某種可能失焦、渲染、跨大甚至於誤導的脫序性發展,以此觀之,舉凡消極的平衡報導或者事後的補強說明甚至於道歉啟事,均已造成實質上的人身戕害與社會性虐待,特別是對於心智未臻成熟的新生世代,多少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價值扭曲和觀念誤導。
準此,面對著五花八門或是匪夷所思的社會事件,如何建立起新聞報導的傳播機制、如何讓線上的記者習得應有的社會科學基本素養以及如何藉由各種專業諮詢管道來達到分寸適宜的報導敘述,以此觀之,相關的非營利組織或人群服務工作者,在公共關係的推動與經營一事上,顯然還是過於的消極,其所招致的結果便是:任何社會事件的爆發,相關的權責單位或社工人員就只能提油滅火般地逕行某種被動澄清的危機控管,以致於徒留下事不關己或是過於冷漠的社會觀感。
誠然,「公共關係」(public relations)作為一種獨特的管理功能,其目的除了是對於爭議問題提出事件處理的消極功能外,亦隱含著如何因勢利導地善用新聞或議題行銷來推動價值認知和觀念澄清的教育倡導功能,就此而言,舉凡兒童受虐、少年偏差、家庭暴力、老人棄養等等的事件案例,相關社會服務機構理當是要就其專業知能的服務經驗,以進行必要的專業對話和觀念宣導,也就是說,從真相的釐清、處遇的經過、發展的流程到最後預期以及非預期性的可能演變,專業自許的人群服務機構應該是要責無旁貸地勇於提出必要的諍言和預警,顯然,在這一方面,任何大型或聯盟性質的非營利組織,關於公共關係的角色功能與專業運作是有它再次強化的必要性。
總之,期許傳媒工作者得以發揮自律精神藉此提升新聞事件的報導品質,但是,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在於:相關的權責服務單位除了要與媒體建立彼此互動的溝通平台外,如何奠基在專業服務的工作經驗上,有系統地記錄、統計、研究和說明,藉此讓一般大眾得以從這些慘絕人寰的不幸事件當中,學習到充權自我、充權家庭以及充權社會的積極目的,畢竟,社會新聞事件的發生除了案主個人的悲情遭遇外,亦直指如何達到記取教訓之引領社會良性變遷的關懷旨趣!?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