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輿情對太陽花學運起訴結果的反應,不禁令人為我國的民主政治發展捏一把冷汗,咸認民主沒有法治的話,只會扭曲成民粹、甚至是暴民政治。
台北地檢署近日正式起訴去年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攻占立院議場、占領政院及包圍市警中正一分局等三案,共起訴百餘人,當然包括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魏揚及洪崇晏等要角。這些政治激進份子當然心裡不服,還口出狂言要「大家審判馬英九。」可見其狂傲之模樣!
此事對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鐵定有長遠影響,值得國人深思。
首先,太陽花學運是一群傾向台獨立場的學生們,為了阻擋馬政府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順利在立法院通過,故於去年三月發動一場「佔領立法院」運動。在民進黨及台獨團體推波助瀾下,加上馬英九總統受困於民意低迷的限制,剎那間風起雲湧,許多不實訊息充斥媒體版面,加上偏綠媒體的污衊及抹黑,造成許多民眾被誤導,以為兩岸服貿協議真的是馬政府的賣台協議。太陽花運動不僅讓立法院空轉近一個月,甚至還想攻佔行政院,癱瘓政府運作。
對於這樣的暴行,檢察官當然有責任提起公訴,以儆效尤,不容任何人或團體以政治力侵犯公權力的正常運作,否則國家將永無寧日,而民主政治亦將淪為暴民政治。
要知道,既然這些異議學生高舉「公民不服從」,就該有面對司法的準備,而非想藉煽動反正府的抗議行動來牟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許多人以當年紅衫軍被法院判無罪來為這些人辯護,卻忽略一個重要事實。那就是紅衫軍縱使造成百萬人聲勢,卻始終遵守法規,沒有攻佔任一政府機關,更不用說佔據立法院議場了。換個角度思考,倘若施明德率領紅衫軍攻進立法院議場,當時的陳水扁政府會有怎樣的反應呢?當然是要求警方強力將抗議人士驅離國會。而這些支持民進黨的學生會有怎樣的反應呢?當然是強烈譴責違法、不遵循民主的行為。
試問,為何太陽花學運得以合法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力,而紅衫軍就成了暴民呢?如果法院最終判決無罪的話,那就等同宣告我國的民主政治從此步入暴民政治!民進黨豈能有兩套標準呢?怎能因這群學生的意識型態與綠營相近,故可不分是非地力挺到底,卻把國家法治及民主拋在腦後!
反對兩岸服貿協議是任何國人的權力,甚至發動遊行示威、靜坐抗議都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佔領國會殿堂、甚至是想衝進行政院的行為,當然要接受國法制裁,方能彰顯民主與法治應並行不悖之真理。
當聽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針對起訴乙事時的回應,讓人對她姑息違法者的態度感到不齒,也為台灣的未來感到悲觀。敬告蔡主席,他們這樣的行為不是爭取民主,反而是傷害。倘若任何人都以「公民不服從」為由佔領公家機關,那台灣何來的民主政治呢?
捍衛不同政治立場者的發言權利,不就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常識嗎?國人已容忍在野黨一再霸佔立法院主席台的野蠻行徑,但絕不可能對佔領國會的粗暴行為視而不見,否則國家法紀將蕩然無存。
國人常舉新加坡、香港、大陸及台灣為例,來比較四個華人社會的民主及法治發展情況:新加坡有法治卻無真民主、香港有法治亦無民主、大陸是兩者皆無,而台灣是有民主卻忽視法治。
太陽花學運份子批評馬政府不顧民意、獨斷妄行,違背民主付託,也為自己喊冤,認為是因國民黨想強行通過「兩岸服貿協議」而不得不採取的「公民抵抗權」。
這些都是違反民主原則的狡辯。試問,國民黨是執政黨,在立法院亦為多數黨,當然可通過其屬意的法案,也包括兩岸服貿協議在內。倘若在野黨或其他人有意見,當利用法律之內的方式表達不滿,絕不是以非法手段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是對民主政治的一大侮辱。
如果太陽花學運份子真的認同民主政治的可貴,就當坦然面對司法,而不是一再以似是而非的言論為自己辯護,畢竟沒有法治的民主制度將只是暴民的表演舞台而已。
(本文刊載於104.02.14 中央日報網路報)
台北地檢署近日正式起訴去年太陽花學運所引發的攻占立院議場、占領政院及包圍市警中正一分局等三案,共起訴百餘人,當然包括林飛帆、陳為廷、黃國昌、魏揚及洪崇晏等要角。這些政治激進份子當然心裡不服,還口出狂言要「大家審判馬英九。」可見其狂傲之模樣!
此事對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鐵定有長遠影響,值得國人深思。
首先,太陽花學運是一群傾向台獨立場的學生們,為了阻擋馬政府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順利在立法院通過,故於去年三月發動一場「佔領立法院」運動。在民進黨及台獨團體推波助瀾下,加上馬英九總統受困於民意低迷的限制,剎那間風起雲湧,許多不實訊息充斥媒體版面,加上偏綠媒體的污衊及抹黑,造成許多民眾被誤導,以為兩岸服貿協議真的是馬政府的賣台協議。太陽花運動不僅讓立法院空轉近一個月,甚至還想攻佔行政院,癱瘓政府運作。
對於這樣的暴行,檢察官當然有責任提起公訴,以儆效尤,不容任何人或團體以政治力侵犯公權力的正常運作,否則國家將永無寧日,而民主政治亦將淪為暴民政治。
要知道,既然這些異議學生高舉「公民不服從」,就該有面對司法的準備,而非想藉煽動反正府的抗議行動來牟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許多人以當年紅衫軍被法院判無罪來為這些人辯護,卻忽略一個重要事實。那就是紅衫軍縱使造成百萬人聲勢,卻始終遵守法規,沒有攻佔任一政府機關,更不用說佔據立法院議場了。換個角度思考,倘若施明德率領紅衫軍攻進立法院議場,當時的陳水扁政府會有怎樣的反應呢?當然是要求警方強力將抗議人士驅離國會。而這些支持民進黨的學生會有怎樣的反應呢?當然是強烈譴責違法、不遵循民主的行為。
試問,為何太陽花學運得以合法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力,而紅衫軍就成了暴民呢?如果法院最終判決無罪的話,那就等同宣告我國的民主政治從此步入暴民政治!民進黨豈能有兩套標準呢?怎能因這群學生的意識型態與綠營相近,故可不分是非地力挺到底,卻把國家法治及民主拋在腦後!
反對兩岸服貿協議是任何國人的權力,甚至發動遊行示威、靜坐抗議都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佔領國會殿堂、甚至是想衝進行政院的行為,當然要接受國法制裁,方能彰顯民主與法治應並行不悖之真理。
當聽到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針對起訴乙事時的回應,讓人對她姑息違法者的態度感到不齒,也為台灣的未來感到悲觀。敬告蔡主席,他們這樣的行為不是爭取民主,反而是傷害。倘若任何人都以「公民不服從」為由佔領公家機關,那台灣何來的民主政治呢?
捍衛不同政治立場者的發言權利,不就是民主政治的最基本常識嗎?國人已容忍在野黨一再霸佔立法院主席台的野蠻行徑,但絕不可能對佔領國會的粗暴行為視而不見,否則國家法紀將蕩然無存。
國人常舉新加坡、香港、大陸及台灣為例,來比較四個華人社會的民主及法治發展情況:新加坡有法治卻無真民主、香港有法治亦無民主、大陸是兩者皆無,而台灣是有民主卻忽視法治。
太陽花學運份子批評馬政府不顧民意、獨斷妄行,違背民主付託,也為自己喊冤,認為是因國民黨想強行通過「兩岸服貿協議」而不得不採取的「公民抵抗權」。
這些都是違反民主原則的狡辯。試問,國民黨是執政黨,在立法院亦為多數黨,當然可通過其屬意的法案,也包括兩岸服貿協議在內。倘若在野黨或其他人有意見,當利用法律之內的方式表達不滿,絕不是以非法手段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是對民主政治的一大侮辱。
如果太陽花學運份子真的認同民主政治的可貴,就當坦然面對司法,而不是一再以似是而非的言論為自己辯護,畢竟沒有法治的民主制度將只是暴民的表演舞台而已。
(本文刊載於104.02.14 中央日報網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