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委會已初審通過,修改「銀行法」第47條之1,將雙卡循環年利率上限訂為百分之十五。在不斷追求金融開放的台灣,再度出現以立法手段取代市場機制,不但是政治賄賂,也是金融倒退嚕!
立法手段絕不可取
如果立法就可解決金融或經濟問題,那麼我們要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或是中央銀行幹什麼?如果可以修法降低雙卡利率,那何不修改「銀行法」第七十二條,直接訂出商業銀行承做中期放款的利率上限和擔保品比例?就不用勞駕央行彭總裁辛苦打房了!
不應修改銀行法
即使立法院要強迫金管會開倒車,也不應修改「銀行法」,因為47條之規定經營信用卡業務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真正與雙卡循環利率相關的,是「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8條,其中規範的是‘發卡機構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時的相關事宜。
存放款比雙卡服務還重要
雙卡循環利率該不該降?考慮重點不在未來銀行循環利息收入會少賺多少,而在於政府應該為了討好人民而戕害市場嗎?雙卡循環信用餘額,目前約1千2百億,但是住宅貸款餘額卻高達5兆8千億,為什麼只在乎雙卡循環利率?
一般消費者使用的金融服務當中,存款與放款最為普遍,也是攸關基本生活的必要服務。信用卡與現金卡服務,為大家經常使用,但不會沒有它們就活不下去,其重要性顯然低於存款與放款兩種金融服務。
如果存款與放款如此重要,為何央行不乾脆訂定最低存款利率和最高放款利率?保障最低存款利息,對依靠定存養老的民眾極端重要;而限制房貸利息,可以讓多少家庭喘口氣、省下利息支作為生活費?
干涉金融市場問題多
為什麼立法委員要捍衛消費者權益時,不選擇最重要的兩項金融服務上?當然是因為,干涉金融市場,不僅無法達成目標,也會妨礙貨幣政策的效益。以人為方式強制訂定金融市場價格,比起任何其他的價格管制,禍害都會大得多。瑞士央行先前硬要瑞郎盯住歐元,後來因代價過高而在2015年初棄守,嚴重損害了瑞士的金融市場,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好客戶也要付出代價
人為壓低雙卡循環利率,或許不會為台灣帶來金融大災難,但是該有的後遺症,絕對不會缺席。卡友中經濟狀況不佳的,信用記錄往往較差,過去可以支付較高之利息,未來可能信用額度遭受限缩,或是根本被停卡。
在15%的循環利率上限下,如果銀行不準備拒絕高風險卡友,那麼為了彌補在循環利率上限附近所承受的額外風險,銀行必須在別的地方補回來。在原本沒有上限狀況時,許多信用好的卡友,或許可以享受10%以下或更低的循環利率,實施循環利率上限後,銀行極有可能不願再提供這些利率優惠,變成了「好客戶貼補爛客戶」!
訂定合理的分級制度
真要讓循環利率合理化,應該從資訊揭露上,輔助原有的市場機制。立法時針對「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8條,訂定卡友信用如何與循環利率分級掛鉤。例如,於發卡行有存款或有固定薪資轉帳戶頭者,均應依照級別降低其循環利率。對於每月全額支付帳款的卡友,應依照累計無循環餘額的月數,分級降低其循環利率。如此一來,大多數信用良好的卡友,在使用信用卡服務時,都可以避免支付高額且不合理的循環利息。這麼做不但完全符合此次立法調降循環利率的初衷,又不致為了減輕信用良好卡友的負擔,而用利率上限去破壞市場機制。
民粹不能凌駕專業
金融政策,在任何現代國家,都需要謹慎為之。我國設有財政部、金管會以及中央銀行等政府機構,編制眾多專業人員,就是為了審慎處理金融政策。立法單位即使是為了順應民意,在過程中必須切記,不能以賄賂的心態為之。當民粹凌駕專業時,金融混亂就會出現,災難便指日可待了!
(本文刊載於104年1月19日刊載於經濟日報,原標題為「強制調降雙卡利率,金融倒退嚕」)
立法手段絕不可取
如果立法就可解決金融或經濟問題,那麼我們要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或是中央銀行幹什麼?如果可以修法降低雙卡利率,那何不修改「銀行法」第七十二條,直接訂出商業銀行承做中期放款的利率上限和擔保品比例?就不用勞駕央行彭總裁辛苦打房了!
不應修改銀行法
即使立法院要強迫金管會開倒車,也不應修改「銀行法」,因為47條之規定經營信用卡業務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定之’。真正與雙卡循環利率相關的,是「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8條,其中規範的是‘發卡機構辦理信用卡循環信用’時的相關事宜。
存放款比雙卡服務還重要
雙卡循環利率該不該降?考慮重點不在未來銀行循環利息收入會少賺多少,而在於政府應該為了討好人民而戕害市場嗎?雙卡循環信用餘額,目前約1千2百億,但是住宅貸款餘額卻高達5兆8千億,為什麼只在乎雙卡循環利率?
一般消費者使用的金融服務當中,存款與放款最為普遍,也是攸關基本生活的必要服務。信用卡與現金卡服務,為大家經常使用,但不會沒有它們就活不下去,其重要性顯然低於存款與放款兩種金融服務。
如果存款與放款如此重要,為何央行不乾脆訂定最低存款利率和最高放款利率?保障最低存款利息,對依靠定存養老的民眾極端重要;而限制房貸利息,可以讓多少家庭喘口氣、省下利息支作為生活費?
干涉金融市場問題多
為什麼立法委員要捍衛消費者權益時,不選擇最重要的兩項金融服務上?當然是因為,干涉金融市場,不僅無法達成目標,也會妨礙貨幣政策的效益。以人為方式強制訂定金融市場價格,比起任何其他的價格管制,禍害都會大得多。瑞士央行先前硬要瑞郎盯住歐元,後來因代價過高而在2015年初棄守,嚴重損害了瑞士的金融市場,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好客戶也要付出代價
人為壓低雙卡循環利率,或許不會為台灣帶來金融大災難,但是該有的後遺症,絕對不會缺席。卡友中經濟狀況不佳的,信用記錄往往較差,過去可以支付較高之利息,未來可能信用額度遭受限缩,或是根本被停卡。
在15%的循環利率上限下,如果銀行不準備拒絕高風險卡友,那麼為了彌補在循環利率上限附近所承受的額外風險,銀行必須在別的地方補回來。在原本沒有上限狀況時,許多信用好的卡友,或許可以享受10%以下或更低的循環利率,實施循環利率上限後,銀行極有可能不願再提供這些利率優惠,變成了「好客戶貼補爛客戶」!
訂定合理的分級制度
真要讓循環利率合理化,應該從資訊揭露上,輔助原有的市場機制。立法時針對「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48條,訂定卡友信用如何與循環利率分級掛鉤。例如,於發卡行有存款或有固定薪資轉帳戶頭者,均應依照級別降低其循環利率。對於每月全額支付帳款的卡友,應依照累計無循環餘額的月數,分級降低其循環利率。如此一來,大多數信用良好的卡友,在使用信用卡服務時,都可以避免支付高額且不合理的循環利息。這麼做不但完全符合此次立法調降循環利率的初衷,又不致為了減輕信用良好卡友的負擔,而用利率上限去破壞市場機制。
民粹不能凌駕專業
金融政策,在任何現代國家,都需要謹慎為之。我國設有財政部、金管會以及中央銀行等政府機構,編制眾多專業人員,就是為了審慎處理金融政策。立法單位即使是為了順應民意,在過程中必須切記,不能以賄賂的心態為之。當民粹凌駕專業時,金融混亂就會出現,災難便指日可待了!
(本文刊載於104年1月19日刊載於經濟日報,原標題為「強制調降雙卡利率,金融倒退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