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內產業用地價格持續飆升,除業者對土地需求迫切外,整體不動產上漲也帶動周邊土地價格,其中,北部地區產業用地漲勢近五十%最高,中南部產業用地價格雖每坪單價落在十至二十萬元,但也有三至四成的驚人漲幅。北部工業區土地價格高漲,這是土地供需失衡的結果,北部工業區用地需求遠大於供給。北部工業區土地投資利潤高於住宅區、商業區,更進一步帶動工業區土地的需求增加與價格的上漲。
北部工業區閒置土地不多,閒置之土地多出現在中南部的工業區,如嘉義朴子工業區。目前縣市政府開闢的工業區空置率都還有二到三成,很多工業區用地,舊業主不急著賣,要賣也要賣高價。因為土地稅、房屋稅按公告地價課稅使得持有成本過低,廠商沒有處理閒置工業區的意願,加上面積零散,造成養地,使土地價格居高不下。
以往產業用地的取得困難,除台灣的土地購買成本偏高外,由於土地使用變更審議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導致各類產業用地無法順利變更為適當使用地。為改善投資環境、釐清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許多行政機關皆曾針對個案研擬改善機制,惟各審議機關之審查內容仍不免重複及缺乏明確標準,加上涉及之相關土地開發法令龐雜紊亂,地方政府應辦理之事項模糊不清,導致開發案之審議時程依然冗長。
產業用地政策需要以整體的角度、週詳的規劃,並隨時檢討評估。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一、運用金融管理工具來促進土地利用效率。在現階段工業區內工業用地面積供給無法擴大以滿足廠商需要之下,提升工業區內有限土地的使用效率是相對重要的。借鏡打房之成效,善用金融管理工具在「產業用地」上,以勞動力或租稅政策引導產業南移,平衡區域發展。例如,財政部與經濟部擬增加工業區閒置土地交易及持有成本、非都市工業區土地納入奢侈稅修正草案課徵範圍等。未來也考慮逐步調整地價、房屋價,以趨近現實市場價格。
二、透過產業轉型升級來調配土地使用。透過產業改造與轉型升級,針對不同產業的發展特性,進行戰略性的用地規劃。例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產業進行轉型升級,並積極推動具有高技術、高附加值、對區域經濟發展貢獻和對土地產生最大使用效能之新興產業的發展。
三、產業用地應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營運模式是以「境內關外」為核心,亦即業者除了於示範區內建置廠房直接生產外,亦可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的模式,將半成品運往區外的工業區進行委外加工,不僅擴大港區腹地,更善用後廠資源產生加乘效果。因此,產業園區土地利用可搭配各地區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做適當之調整,以發揮最有效率之使用。
四、簡化土地變更審議流程,放寬土地使用管制。冗長的審議流程及僵化的土地使用管制,導致產業界無法順利取得適當的土地,應儘速活化現有工業區之利用,以彈性方式之容許使用項目及配置調整,放寬土地使用類別,以及配合地方特色及產業發展需求,活化土地使用。另一方面對於新興產業例如媒體園區等軟體工業,對其土地使用變更之審議流程應加速辦理。
(本文刊載於2014年1月9日台灣時報)
北部工業區閒置土地不多,閒置之土地多出現在中南部的工業區,如嘉義朴子工業區。目前縣市政府開闢的工業區空置率都還有二到三成,很多工業區用地,舊業主不急著賣,要賣也要賣高價。因為土地稅、房屋稅按公告地價課稅使得持有成本過低,廠商沒有處理閒置工業區的意願,加上面積零散,造成養地,使土地價格居高不下。
以往產業用地的取得困難,除台灣的土地購買成本偏高外,由於土地使用變更審議制度存在許多問題,導致各類產業用地無法順利變更為適當使用地。為改善投資環境、釐清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程序,許多行政機關皆曾針對個案研擬改善機制,惟各審議機關之審查內容仍不免重複及缺乏明確標準,加上涉及之相關土地開發法令龐雜紊亂,地方政府應辦理之事項模糊不清,導致開發案之審議時程依然冗長。
產業用地政策需要以整體的角度、週詳的規劃,並隨時檢討評估。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一、運用金融管理工具來促進土地利用效率。在現階段工業區內工業用地面積供給無法擴大以滿足廠商需要之下,提升工業區內有限土地的使用效率是相對重要的。借鏡打房之成效,善用金融管理工具在「產業用地」上,以勞動力或租稅政策引導產業南移,平衡區域發展。例如,財政部與經濟部擬增加工業區閒置土地交易及持有成本、非都市工業區土地納入奢侈稅修正草案課徵範圍等。未來也考慮逐步調整地價、房屋價,以趨近現實市場價格。
二、透過產業轉型升級來調配土地使用。透過產業改造與轉型升級,針對不同產業的發展特性,進行戰略性的用地規劃。例如,進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傳統產業進行轉型升級,並積極推動具有高技術、高附加值、對區域經濟發展貢獻和對土地產生最大使用效能之新興產業的發展。
三、產業用地應配合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自由經濟示範區的營運模式是以「境內關外」為核心,亦即業者除了於示範區內建置廠房直接生產外,亦可透過「前店後廠、委外加工」的模式,將半成品運往區外的工業區進行委外加工,不僅擴大港區腹地,更善用後廠資源產生加乘效果。因此,產業園區土地利用可搭配各地區自由經濟示範區之規劃做適當之調整,以發揮最有效率之使用。
四、簡化土地變更審議流程,放寬土地使用管制。冗長的審議流程及僵化的土地使用管制,導致產業界無法順利取得適當的土地,應儘速活化現有工業區之利用,以彈性方式之容許使用項目及配置調整,放寬土地使用類別,以及配合地方特色及產業發展需求,活化土地使用。另一方面對於新興產業例如媒體園區等軟體工業,對其土地使用變更之審議流程應加速辦理。
(本文刊載於2014年1月9日台灣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