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世界各國吹起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風潮,鼓勵以租代買的消費理念,其共通性在於利用網路溝通平台,直接進行租賃房屋、汽車、辦公室、車位等資產分享,以節省時間和空間成本,同時創造了許多商機,如美國的日租房業者Airbnb即提供出租人與承租人聯繫和交易平台,而後向雙方收取成交價一定比例的手續費,手機叫車服務業者Uber亦同。風潮吹向臺灣,其中如日租、周租套房,以及共乘併車等共享理念正逐漸發酵中,爭議亦隨之出現。
這種將私人房間、汽車等提供給朋友共享,收取部分報酬的新經濟型態正漫延全球,贊成者與反對者各半,贊成者認為對個人而言,將閒置的房間出租或與他人共乘併車可以降低負擔的成本,對國家而言,促進了經濟活動、避免浪費,及提供解決交通壅塞情形的管道;反對者認為這種經濟型態已侵害旅館、民宿、計程車業者的經濟及生存利益,且隱藏著安全問題,以日租、周租套房為例,因未經消防、建築、衛生等相關公共安全設施檢查,也未投保相關公共安意外責任險,欠缺安全保障,又如共乘併車中,司機是否為安全駕駛人,共乘中發生交通事故,各自之責任與賠償如何確定,以及個人資訊之保護等,均未有規範,保險、車輛、人員不透明,不僅潛藏風險,更破壞市場秩序。
目前交通部認為日租、周租房實為非法經營之旅館,可依法裁罰,地方政府應加強查緝,網路平台業者應禁止刊登此類廣告資訊。至於網路共乘平台部分,近日手機軟體APP叫車業者Uber,因其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卻經營運輸業,招募無營業登記的自小客車(俗稱白牌車)載客,還推免費搭車搶市場,交通部已開出罰鍰五百一十萬元,且不排除將其勒令停業。換言之,上述分享經濟型態屬違法情事,不合法。惟現代人追求經濟又實惠的生活,共享經濟的概念正逐漸被民眾接受,台北市政府的「微笑單車YouBike」,以及新北市等地方政府推動之「桃北北宜基共乘網」,都是一種共享經濟概念的實踐,則日租套房、共乘平台網將來也可以從違法變為合法。
日租套房、共乘併車符合人性與生活需求,日後也許會成為普遍之現象,政府應研討其可行性與產業平衡,舉例來說,共乘併車根源於「分享」的想法,區分營業車與共乘車即為重中之重,倘收取費用僅限於油費和高速公路通行費,共乘者平均對以上費用予以分攤,似應該視為分攤成本,而不是營業行為,既保護計程車業者,亦符合共乘併車的合理性。其他如共乘車司機與乘客實名登記制、評價機制等安全性要求,以及個人資料保護等,諸如種種倘能藉由法規予以明確化,讓法令引導產業,才能消除爭議與疑慮。綜上,政府何不以更開放的態度,尋求解決共享經濟模式安全性與合法性之爭議,宜疏不宜堵。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這種將私人房間、汽車等提供給朋友共享,收取部分報酬的新經濟型態正漫延全球,贊成者與反對者各半,贊成者認為對個人而言,將閒置的房間出租或與他人共乘併車可以降低負擔的成本,對國家而言,促進了經濟活動、避免浪費,及提供解決交通壅塞情形的管道;反對者認為這種經濟型態已侵害旅館、民宿、計程車業者的經濟及生存利益,且隱藏著安全問題,以日租、周租套房為例,因未經消防、建築、衛生等相關公共安全設施檢查,也未投保相關公共安意外責任險,欠缺安全保障,又如共乘併車中,司機是否為安全駕駛人,共乘中發生交通事故,各自之責任與賠償如何確定,以及個人資訊之保護等,均未有規範,保險、車輛、人員不透明,不僅潛藏風險,更破壞市場秩序。
目前交通部認為日租、周租房實為非法經營之旅館,可依法裁罰,地方政府應加強查緝,網路平台業者應禁止刊登此類廣告資訊。至於網路共乘平台部分,近日手機軟體APP叫車業者Uber,因其登記為資訊服務業,卻經營運輸業,招募無營業登記的自小客車(俗稱白牌車)載客,還推免費搭車搶市場,交通部已開出罰鍰五百一十萬元,且不排除將其勒令停業。換言之,上述分享經濟型態屬違法情事,不合法。惟現代人追求經濟又實惠的生活,共享經濟的概念正逐漸被民眾接受,台北市政府的「微笑單車YouBike」,以及新北市等地方政府推動之「桃北北宜基共乘網」,都是一種共享經濟概念的實踐,則日租套房、共乘平台網將來也可以從違法變為合法。
日租套房、共乘併車符合人性與生活需求,日後也許會成為普遍之現象,政府應研討其可行性與產業平衡,舉例來說,共乘併車根源於「分享」的想法,區分營業車與共乘車即為重中之重,倘收取費用僅限於油費和高速公路通行費,共乘者平均對以上費用予以分攤,似應該視為分攤成本,而不是營業行為,既保護計程車業者,亦符合共乘併車的合理性。其他如共乘車司機與乘客實名登記制、評價機制等安全性要求,以及個人資料保護等,諸如種種倘能藉由法規予以明確化,讓法令引導產業,才能消除爭議與疑慮。綜上,政府何不以更開放的態度,尋求解決共享經濟模式安全性與合法性之爭議,宜疏不宜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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