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有關二十五件經發會共識法案,僅通過八項;而十件因應施政迫切需要法案卻僅通過五項,可謂美中不足。例如:金融資產証券化條例、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修正案、金融監督管理員會組織法等均有待下屆立委再接再厲完成修訂法案工作。尤其是有助金融革新及提升金融業競爭力之金監法與金融資產証券化條例兩項法案,僅因部份條文未達朝野共識而付諸厥如,使金融改革工作中挫,令人惋惜。
就金監法革案爭議條文而言,朝野爭議點在於第五條有關金監委員會之組成。由於朝野政黨缺乏互信基礎,以致原先行政院規劃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委員之委員會設置方式,遭在野黨修正為由主要政黨推薦委員方式成立委員會。姑且不論朝野是否會專重專業人士以執行金融監督與管理之政策,但目前存在朝野互信基礎薄弱氣氛,似乎重演經發會議前那種現象。尤其朝野對於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及九十一年度總預算案遭刪減歲入八百零五億元,再加上立法院龍頭改選引發之朝野政黨合縱連橫,政局不安現象似蠢蠢欲動。
面臨政黨輪替以來,一連串之政局不安,再加上國際經濟策氣及國內天然災害衝擊,國內經濟已陷入五十年來低谷。隨著美國經濟景氣顯露出復甦曙光,我國出口產業可望恢復活力,經濟不景氣可望逐漸遠離。然而若政局無法安定,經濟復甦動力可能減弱。因此朝野應體認民眾久亂望治心切,共謀拯救經濟金融之道。
因此在第五屆第一會期開議後,朝野立委應迅速完成上述經發會其識及施政迫切需要法案之審議,完成三讀工作。為達到此目的,各政黨應於會前召集新科立委,針對這些重要法案之內容,邀請專家解說,以便儘早進入狀況,於開議後之最短時間完成重要財經及民生法案之立法工作。
(本文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1.1.24Taiwan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