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總統馬英九的指示,以及行政院長江宜樺之允諾,勞動部長陳雄文於拜訪勞工團體與資方委員後,8月29日召開上任以來首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在此次會議中,雖勞、資、政、學各界透過協商折衷同意調整基本工資,但彼此之間所存在之歧見,其實並未化解。
政府勞工主管部門因應最近國內部分民生物價大幅上揚,為能保障弱勢邊際勞工所得水準,尤其在全球經濟景氣回溫,出口成長轉好,內需消費擴大,廠商獲利增加,台灣經濟表現朝向樂觀預期的同時,適度調整基本工資,如此苦民所苦,值得肯定。
然而,為何在歷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中,勞、資、政、學各界所存在之歧見,始終難以化解?這些糾葛,大致可以歸納包括:基本工資調整幅度認知不同、基本工資調整公式共識差異、基本工資調整適用外勞爭議等方面。
很顯然地,因各自主張不同,而讓其各自主管機關、專家學者秉持的立場,有所差異。主管勞工業務的勞動部,必須從保障弱勢邊際勞工取得基本權益及維持生活為考量,說明其訴求;相對主管經濟業務的經濟部,則是需要以促進廠商投資帶動產業發展與增加就業機會為前提,提出其論述,使得歷次調整基本工資,難以獲致讓各界滿意的答案。
雖勞、資、政、學各自主張不同或立場差異,但其均有合理的訴求與論述為基礎,以解釋基本工資調整與否之理由。然而,我們必須瞭解的是,基本工資調整所包括的層面極廣,不僅涉及勞工權益,或是牽動民間消費,而且關係廠商經營成本,甚至影響投資意願。
筆者認為,與其各自僵持己見,不如由勞動部移請負責部會業務協調之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基本工資所存在的歧見,借鏡國際經驗,以客觀超然規劃建立一套既遵守國際勞動公約又符合國內環境的基本工資調整制度,讓弱勢邊際勞工獲致基本權益及維持生活保障之價格。
另一方面,則是參考OECD國家制度,研擬是否採取彈性制度,包括:讓都會地區勞工取得較高之價格、讓各種就業型態勞工適用差異之價格、讓外勞依據不同產業需求給予最適之價格等,亦即透過制度修正,化解基本工資歧見,而非放任勞資雙方對立,否則得不償失。
(本文刊載於2014年9月18日中國時報)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政府勞工主管部門因應最近國內部分民生物價大幅上揚,為能保障弱勢邊際勞工所得水準,尤其在全球經濟景氣回溫,出口成長轉好,內需消費擴大,廠商獲利增加,台灣經濟表現朝向樂觀預期的同時,適度調整基本工資,如此苦民所苦,值得肯定。
然而,為何在歷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中,勞、資、政、學各界所存在之歧見,始終難以化解?這些糾葛,大致可以歸納包括:基本工資調整幅度認知不同、基本工資調整公式共識差異、基本工資調整適用外勞爭議等方面。
很顯然地,因各自主張不同,而讓其各自主管機關、專家學者秉持的立場,有所差異。主管勞工業務的勞動部,必須從保障弱勢邊際勞工取得基本權益及維持生活為考量,說明其訴求;相對主管經濟業務的經濟部,則是需要以促進廠商投資帶動產業發展與增加就業機會為前提,提出其論述,使得歷次調整基本工資,難以獲致讓各界滿意的答案。
雖勞、資、政、學各自主張不同或立場差異,但其均有合理的訴求與論述為基礎,以解釋基本工資調整與否之理由。然而,我們必須瞭解的是,基本工資調整所包括的層面極廣,不僅涉及勞工權益,或是牽動民間消費,而且關係廠商經營成本,甚至影響投資意願。
筆者認為,與其各自僵持己見,不如由勞動部移請負責部會業務協調之國家發展委員會,針對基本工資所存在的歧見,借鏡國際經驗,以客觀超然規劃建立一套既遵守國際勞動公約又符合國內環境的基本工資調整制度,讓弱勢邊際勞工獲致基本權益及維持生活保障之價格。
另一方面,則是參考OECD國家制度,研擬是否採取彈性制度,包括:讓都會地區勞工取得較高之價格、讓各種就業型態勞工適用差異之價格、讓外勞依據不同產業需求給予最適之價格等,亦即透過制度修正,化解基本工資歧見,而非放任勞資雙方對立,否則得不償失。
(本文刊載於2014年9月18日中國時報)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