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重大國際賽事結束後,國內就會出現要求體育主管機關徹底檢討國內競技運動推展的問題,以提升競技實力的言論。由中華隊在本屆亞運獲獎情況觀察,雖距金牌目標尚有落差,但以銀牌數空前多觀之,亦表仍有可為,但究竟此一成果會是曇花一現,還是具備了續航力仍舊是體壇人士熱烈討論的話題。觀察運動競技力強盛的國家不論是政府預算或是民間企業資源對其投入皆不能少,但由明(104)年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發現,國家體育經費對競技運動的投入尚待加強,且體育預算的分配亦待改善。
明年度國家體育經費78億4,927萬5千元,堪稱體委會創會以來,以及體育署成立後,國家體育預算金額最高的一個年度,較去(103)年增加20億4千773萬(增幅45.31%),主要增加在國家體育建設科目上,經費59億7676萬1千元,較去年增加了24億4,152萬5千元(增幅69.06%),但整建運動設施經費50億3,121萬1千元,高占了體育署預算近六成五(64.09%),排擠了「淨體育」預算(扣除硬體經費可資運用於推展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國際體育與體育行政業務等預算分配),且主要用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之相關運動場館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可見體育經費編列仍呈現「重硬體輕軟體」。
至於與展現我國體育運動實力相關的推展競技運動經費較去年減列1億萬1960萬1千元,主要減列在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及選手培訓工作等經費,但是運動選手的培訓屬中長程的規劃,且選手的培訓和教練息息相關。本屆亞運跆拳道表現未如以往,以及棒球中韓金牌戰輸南韓後即有人士提出除了優秀選手,更需要培養一流教練,是項經費的減少可能會影響教練素質加強的作業,以及選手培訓作業,礙及競技運動的發展。而推展全民運動經費1億9,365萬2千元,不及體育署經費的3%(2.46%),明顯低於競技運動經費5億4,762萬2千元(占體育署經費6.97%),可見體育經費編列仍呈現「重競技輕全民」。
教育部體育署雖在明年度預算書中表示,秉持推展全民運動和提升競技實力的施政理念,規劃國家體育運動之發展政策,但由前述分析可見體育經費的編列仍未掃除長期以來令人垢病的「重硬體輕軟體」、「重競技輕全民」等問題。質言之,體育署為達成「建構優質運動環境,爭取國際競賽佳績」的施政重點,對於經費的編列應本著「全民健康與競技運動兼顧」的原則重新檢討、配置。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明年度國家體育經費78億4,927萬5千元,堪稱體委會創會以來,以及體育署成立後,國家體育預算金額最高的一個年度,較去(103)年增加20億4千773萬(增幅45.31%),主要增加在國家體育建設科目上,經費59億7676萬1千元,較去年增加了24億4,152萬5千元(增幅69.06%),但整建運動設施經費50億3,121萬1千元,高占了體育署預算近六成五(64.09%),排擠了「淨體育」預算(扣除硬體經費可資運用於推展全民運動、競技運動、國際體育與體育行政業務等預算分配),且主要用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辦計畫之相關運動場館整建工程經費16億6,680萬元,可見體育經費編列仍呈現「重硬體輕軟體」。
至於與展現我國體育運動實力相關的推展競技運動經費較去年減列1億萬1960萬1千元,主要減列在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輔導與管理及選手培訓工作等經費,但是運動選手的培訓屬中長程的規劃,且選手的培訓和教練息息相關。本屆亞運跆拳道表現未如以往,以及棒球中韓金牌戰輸南韓後即有人士提出除了優秀選手,更需要培養一流教練,是項經費的減少可能會影響教練素質加強的作業,以及選手培訓作業,礙及競技運動的發展。而推展全民運動經費1億9,365萬2千元,不及體育署經費的3%(2.46%),明顯低於競技運動經費5億4,762萬2千元(占體育署經費6.97%),可見體育經費編列仍呈現「重競技輕全民」。
教育部體育署雖在明年度預算書中表示,秉持推展全民運動和提升競技實力的施政理念,規劃國家體育運動之發展政策,但由前述分析可見體育經費的編列仍未掃除長期以來令人垢病的「重硬體輕軟體」、「重競技輕全民」等問題。質言之,體育署為達成「建構優質運動環境,爭取國際競賽佳績」的施政重點,對於經費的編列應本著「全民健康與競技運動兼顧」的原則重新檢討、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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