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聯合國氣候峰會日前(23日) 在紐約舉行。這次峰會是繼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遷峰會》以來最高規格的領袖會議。我們必須掌握世界環保議題的最新發展,提早因應未來可能的衝擊。

從1995年開始,聯合國每年都要舉行一次氣候大會。1997年的京都峰會通過了《京都議定書》。根據議定書,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阿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基礎上平均減少5.2%。2009年12月的哥本哈根大會上通過了《哥本哈根協議》,與會各國表達了統統應對氣候變化的政治意願,還提出建立幫助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綠色氣候基金。

雖然國際間仍在持續諮商後京都時期之減量責任,情勢尚未明朗,但這次峰會旨在催生各國減少碳排量的相關行動,並為明年的巴黎峰會達成減碳2℃的新協議,先行凝聚共識。另外這次峰會也有具體成果,例如發表「紐約森林宣言」,宣示在2020年達到減少森林損失達50%的目標,並於2030年完全遏止森林損失。而此次會議找來的美國巨星李奧納多以及大陸著名演員李冰冰擔任節能大使,呼籲大家共同重視全球暖化議題。李冰冰的英文演說及穿插中文提到「有志者,事竟成」,更是令人難忘的焦點。

我國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依馬總統的主張及行政院2008年6月5日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所揭示的碳排放目標: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的水準、於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水準;更長期則是於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50%的水準。這樣的承諾及必須的履行是當今地球村一員應盡的責任,不能置身度外。而且台灣1980年每人每年約4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2003增至12公噸左右,在全球超過1000萬人口的國家中高居第4位。一旦聯合國通過任何減碳的制裁條約,我國勢必首當其衝。

為因應這樣的變局,我國應以全球最新觀點,全面檢視目前因應氣候變遷相關策略,啟動適合我國情需求之溫室氣體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MAs)。政府應在立法院儘速通過在2006 年就提出的「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並完成國家發展委員目前在擬定的「綠色經濟政策綱領」,結合2008年6月5日通過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來加速拓展綠色新政,建構低碳社會,做好節能減碳的工作。

綠色新政實務上首要重整能源結構及提高能源效率,例如儘速實行能源稅,修正台灣能源發展方案,降低化石燃料的使用比率,加強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發電方面應積極引用複循環機組發電以提升發電效率,加強電力負載管理,減少尖峰用電需求。在調整產業結構上要鼓勵業者發展低耗能、低污染或附加價值高之產業,加強改善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之產業,促進產業升級。

綠色新政的產業政策,不僅僅培植發展是一般人所熟知的環保、資源回收及太陽能光電、鋰電池、電動車等新能源等綠能產業,而是所有產業必須內化全面以綠色為考量,朝綠色的方向前進,推動產業創新,增加綠色就業機會及推展綠色的產能。

綠色新政目的在建構低碳社會,除寄望技術創新及制度改革外,最重要的莫過於民眾意識的覺醒。過去環保署於2008年環境日曾啟動「節能減碳無悔措施全民行動方案」,鼓勵全民響應簽署「減碳宣言」,也建置啟用「節能減碳全民行動網」,提供國人及各界上網簽署減碳宣言及登錄實際執行績效。這些不但應持續的推廣,而且應結合新媒體,以社群網站及推播方式分享減碳節能經驗;藉由複式動員機制,透過機關、企業、學校、民間團體、社區共同來培養節能減碳意識,落實節能減碳及生活環保,讓台灣加速邁向低碳社會。

另外,政府應增強現有法規的經濟誘因,活用市場經濟工具,規劃綠色稅制、增加財稅誘因,逐步建構與國際接軌之碳權交易市場機制。在京都機制下,碳排放將有總量管制,政府核配給排放污染源的許可排放權,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買賣;而清潔發展機制(CDM)計畫,創造出「經認證的排放減量」(CER),以及聯合減量(JI)計畫下,發展出的「排放減量單位」(ERU),未來這些碳權市場交易的主流,其價格也將與能源產品價格緊密聯繫,影響國際貿易,我國必須提早因應。

展望未來,由於溫室氣體效應,形成的極端氣候,讓氣候變遷給人類帶來的考驗將越來越嚴峻。面對來自全球的挑戰,台灣正處於關鍵時刻,政府與民眾必須掌握世界環保議題的最新發展,不能自外於相關衝擊。要維持國家競爭力,在政府必須擬訂更積極之節能減碳政策,並著手研擬調適衝擊方案;有系統地引導全民邁向低碳社會,達到我國承諾的節能減碳目標。與此同時,加強與國際間合作,進行減碳政策、技術與經驗交流,並推動碳市場之國際接軌,如此才能強化國家競爭力,確保環境、經濟、社會之永續發展。

(本文刊載於2014年10月5日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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