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對高雄氣爆捐款,在七日突破廿億,加上多場賑災募款活動,善款只會更多。未來要如何運用是大問題,以我在九二一重建聯盟參與的經驗及對多次重大災變善款的研究,提出淺見。

首先,本案不是「天災」而是「人禍」,該負責的人(包括廠商與政府)該賠償的,不應由大眾的善心給付。「公歸公、私歸私」,民眾的捐款,主要是幫助災民,協助災戶重建,而不是拿去修路、裝路燈、弄管線,那是政府的責任。

在捐助對象方面,災民的死亡或受傷造成對家庭經濟的傷害,各有不同,市府應請保險專業人士、法院有經驗的事務官參與鑑定。災戶的家人狀況不同,應由社工人員詳查,依個案安排。

高雄市的社政業務,在國內表現不錯,對於不同屬性背景累積相當資訊。開會時,建議邀請區長、里長、鄰長等列席,補足相關資訊。還應與衛生所、中小學幼稚園等聯繫,將資料納入研討,儘速彙整。如具備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高風險家庭、身心障礙、老人等資格,可以納入補助時加權考慮。

在具體服務方面,日後可委請民間非營利組織,依照專案配合政府社工追蹤訪視。對於受傷而在不同醫院救治的,建議各醫療院所善用內部的募款機制及志工人力,錢到人到關懷到。

在處理機制方面,捐款金額龐大,不建議另外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而應以公益信託方式進行。依照信託方式,捐助財產予一定之法律主體作為受託人,透過受託人執行信託目的。公益信託設立手續簡便,在期間上並不要求具備永續性或長期間,即使短期間之運營亦可。

在監督機制方面,公開徵信部分,市府社會局現有訊息仍然不夠迅速確實,宜徵調資訊單位同仁支援,也可加入各種物資的彙集與發放的資訊。

除了市府原本的社會救助金專戶的管理體制外,建議衛生福利部主管公益勸募的同仁能南下支援,大家依照「公益勸募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辦理即可。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也應對紅十字會等募款管道加以檢視並公開進度。

這次氣爆是「管線」出問題,期待善款的「管線」能將大眾的善心善意全數順利、合理、合法輸送到災民的手上。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2014/08/08聯合報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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