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經濟學大師熊彼得 (Joseph A. Schumpeter) 於1934 年出版的《經濟景氣循環理論》一書中提出創新與競爭的「熊彼得理論」,認為創新會產生利潤,在當今的競爭市場中特別適用。然金融創新內含,不同於一般產業的研發支出與專利權,而是指新產品的提供(如: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現金卡)、新的生產過程(如:電子化付款與紀錄、自動信用評分模式、資產證券化)及新的組織型態(如:網路銀行、行動銀行、互聯網金融)。

十多年前,網路科技的興起無形中帶動網路銀行崛起,不僅滿足了客戶不出門亦能實現便利且多元化的金融服務;更快速地蔓延到各族群,並一舉超越實體銀行分行,成為銀行與客戶間最主要的通路,堪稱一場金融組織型態的變革。近年來,行動網路更是方興未艾,刻正以千軍萬馬之姿橫掃全球。據統計,2013年底,全球行動網路用戶已破60億,預計在2017年將達到90億規模。那麼,行動銀行、行動支付或行動錢包(也有人稱之為移動金融)將產生極大的商機。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RBS)看準這股趨勢,未來3年內將斥資10億英鎊 (約台幣510億元),推廣客戶與該行從事基本交易時時使用網路和行動裝置。而在加強推廣行動金融之際,RBS也計畫進一步縮減其大約1,900處分行因應。

BrettKing 在其著作《銀行轉型未來式-BANK 3.0》就提及,移動金融服務讓擁有廣大通路的企業,包括電信業、零售業及電子商務都可能提供提款、繳費及支付等多項金融服務,他稱此現象為Bank 3.0 時代。這種趨勢將持續延續,並徹底改變傳統銀行的遊戲規則。預估在2020年,全球大部分的零售交易將由行動支付主導,屆時,傳統銀行業務中原本供應現金的ATM與分行將成為其負擔。

另一項讓傳統銀行業務飽受威脅的則是在中國萌芽的「互聯網金融(Internet financial)」。進一步言之,互聯網代表著交互、關聯、網絡;而互聯網金融就是指借助於互聯網技術、移動通信技術來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新興金融模式,它不同於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迥異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融資模式。換言之,互聯網金融包括三種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公司。包括阿里巴巴、百度及騰訊在內的許多中國互聯網亦提供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率理財商品。

而在業務創新方面,互聯網金融結合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的專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經驗,並不斷地開發及設計出新的金融商品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較有名互聯網包括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所推出的餘額寶,騰訊的理財通,其他如徵信銀行、手機錢包、二維碼識別、移動支付產品。坦然言,互聯網金融不但為客戶帶來便利快捷的支付模式,亦提高了消費質量及效率。互聯網金融創新業務已超越第三方支付電子平台。

不可否認,金融創新是深化銀行業自身改革和推動全面改革的必然選擇。面對一場新的金融革命,新的生力軍(互聯網金融)來爭搶地盤,傳統銀行應如何因應,如何在這場變局中尋找利基?筆者以為,傳統銀行必須體認新金融創新所帶來的衝擊,除了要求新求變外,亦要積極與非金融業者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強化行動銀行的服務力與銷售力,設計具有特色的商品,形成差異化,滿足求新求變的顧客需求,同時也要做好風險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場中搶占一席之地。

(本文刊載於2014年7月10日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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