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出席招商意味濃厚的「台灣永續峰會」,會議由西門子公司與德國在台協會主辦。馬總統指出最近連日高溫,電力備載率已低於8%;由於台灣電力供應仍有18%來自核能發電,若讓核電廠按規畫逐步除役,則未來電力供應會產生問題。馬總統強調仍會持續朝非核家園努力;不過要以再生能源來替代核能發電,「目前還做不到」。

德國在台協會經濟副處長古茂和接續說:「台灣政府對德國的能源政策並不了解,拿德、台的電價相比,就像是蘋果和雞蛋的差別,是2件完全不同的事。」

究其實,古茂和先生的說明重點在:其一、在德國的電價結構裡,稅和開發新能源的補貼即占去44%;另外2成則是用於智慧電網更新,因此直接的發電與賣電成本只占36%。他想說的重點是德國發電成本並不如台、德電價差距一般高;更不能直接以消費者價格做比較,看起來德國貴了4倍。目前德國平均電價新台幣10元,電力經營成本是3.6元,台灣均價則大約2.7元;但也因台灣對電價還有實質補貼,所以台、德電力供應成本比應該不到1.3倍。

其次、德國表訂工業用電價格確實高出台灣2.5倍;但德國企業可做製程和生產排班,選購不同時段的低電價。因此,也不能簡化地說德國工業電價比較高,為何還能有不錯的企業表現與經濟成長?德國專家真正想表示的是,台灣只談新能源的投資,卻不重視節能的誘因規畫。在總體目標上想用綠能發電來取代核電;但並沒有嘗試藉由電價結構的帶動,來發揮「省著點用與提高功效」的交相加乘。

早在2010年古先生到行政院發表演說,即將德國與歐盟的「2050能源政策」做了介紹,暢談降低能源需求的年度總目標,以及如何增加使用效率來達到減少能源消費。在上述驚人的目標主張下,德國必須每年投資200到300億歐元,相當於7千億到1兆台幣,才能在2020年達到能源使用比2008年減少2成的目標。

唯搭配能源使用效率的增進,才能真正減少需求;同時,讓能源需求量的分母變小後,才能讓再生能源的占比在2050年增加到60%。

然而反核團體與在台利益相關人,只想著靠說嘴來推綠減核;有的則專打如意算盤,以增稅、增預算來做綠能投資和補貼民間發電,但卻沒本事做差別電價和以價制量的長遠規畫。不用懷疑,就是媒體的斷章取義,和各界對於德國政策長期的片面解讀,才會造成東道主狠K元首貴賓的錯覺。

(本文轉載於103年7月18日中國時報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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