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日前發表「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提出國內目前財政收支赤字問題分析,並提出稅制調整的建言。我們要感謝召集人王平院士所領導的團隊,經近一年的討論、分析及研究,發現目前我國賦稅有三大嚴重問題,然後基於賦稅公平、合理、量能課稅及稅收穩定性等原則之綜合考慮,提出六大建議。
這份報告,值得政府及社會各界重視。我們欣然見到,國內最高的研究機構的中研院,能夠不再不食人間煙火,而且走入民間,發揚淑世精神,來經世濟民。文中提出六大建議雖也不敢排施政先後順序或提出具體時程,但可以做為未來政府施政的藍圖。
建議書提到的三大問題:租稅負擔率12.8% (民國101 年)為全球最低;薪資所得者稅負比重偏高,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許多未稅所得;及赤字沒有任何改善之跡象,並且將愈形惡化,這些的確是當前我國財政問題最重要的病因。然而這些問題都行之有年,是整體社會長久以來結構性的問題。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本不可得。
然而,我國租稅負擔率如此之低,企業課稅比重太低,而薪資所得者課稅比重偏高,交叉比對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尤其清楚呈現問題的本質。民國94年全國家戶數約710萬,同年的綜所稅申報戶數目約550萬,因此有近160萬戶,包括合法和非法,完全沒有報稅。而該年綜所稅總申報戶數約550萬戶,其每月家庭收入不足五萬元,家庭年總所得未達59.5萬元有將近400 萬戶。因此剩下來150 萬戶,約兩成的家戶,尤其屬於夫妻雙新的高薪家庭,負擔了絕大部份的國家稅收。我們認為台灣稅負不均的問題真的已經非常嚴重。
針對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的問題,文中雖提到「…我國所得稅基本上已經成為薪資稅的所得稅,相當高比例的非薪資所得被避掉或逃漏掉,因為台灣企業絕大半是中小企業,對於中小企業主的所得,即使是先進國家的稽徵機關也不容易掌握。」然而我們要指出,先進國家絕對沒有如台灣可以成為免稅樂園。中小企業幾乎都不繳稅,與所有的財務資料缺乏監督,而是由記帳士,根據發票整理報稅。業主、所有家庭成員乃至他人消費全是由公司買單。這部分的改革,我們不能寄望象牙塔內的學者能有建樹,而是要靠稅務稽徵單位重新設計來亡羊補牢。
有關消費稅的討論及建議,是重中之重。我國的消費稅,加值型營業稅5%,在世界各國中是偏低的。過去一直不敢提高,因為學界普遍認為它的確是一累退稅。然而,文中指出「…從某一時點的靜態觀點來看,它的確是一累退稅,但從終生動態觀點來看,它應是比例稅而不是累退稅。」因此認為「儲蓄會以不同型式的未來消費出現,提高消費稅的稅率、特別是高級品的消費稅稅率,就是對於既成事實的當下財富提高稅賦,它不僅可以增進租稅效率,也可以改善降低財富所得的不均度。」準此,文中建議適度提高消費稅之稅率,一般正常消費品可維持較低之現行5%稅率,廣義之高級消費品則課以較高如10%稅率。然而這部分的論述是有瑕疵的。眾所周知,一般人所得多用來消費,富人所得大部分儲蓄起來,要消費還可以跑到國外消費。提高消費稅,從升斗小民挖去的更多,因此還是累退稅。不過瑕不掩瑜,提高廣義之高級消費品稅率是可行的,有助財政改善。
既然有了藍圖,我們認為與其坐而言,更應起而行。應劍及履及的開始解決問題。原因是,台灣的國債問題已經相當嚴重。雖然文中附和政府的講法認為「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之比重與其他國家比較還不算高。」但如果加計隱藏性債務24兆,台灣的債務佔比與歐債危機爆發前的歐豬五國,尤其最嚴重的希臘,並不遜色。而且文中忽略央行一年繳庫約2000億的貢獻,如果沒有央行的貢獻,我國財政短絀更是嚴重。但是,要讓央行負擔繳庫任務,實在不宜,全世界央行沒有負擔這樣的任務。如何解決,也有待中研院未來能提出對策。
本周末起,國家召開經貿國是會議,我們期望會議也可針對這些問題討論。而財政部應根據各項建議,具體的加以回應,並擬定施政的計畫,來改革相關的問題。
(本文刊載於2014年6月18日中國時報,原標題為「經貿國是會議應討論稅改問題」)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這份報告,值得政府及社會各界重視。我們欣然見到,國內最高的研究機構的中研院,能夠不再不食人間煙火,而且走入民間,發揚淑世精神,來經世濟民。文中提出六大建議雖也不敢排施政先後順序或提出具體時程,但可以做為未來政府施政的藍圖。
建議書提到的三大問題:租稅負擔率12.8% (民國101 年)為全球最低;薪資所得者稅負比重偏高,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許多未稅所得;及赤字沒有任何改善之跡象,並且將愈形惡化,這些的確是當前我國財政問題最重要的病因。然而這些問題都行之有年,是整體社會長久以來結構性的問題。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本不可得。
然而,我國租稅負擔率如此之低,企業課稅比重太低,而薪資所得者課稅比重偏高,交叉比對家庭收支調查報告,尤其清楚呈現問題的本質。民國94年全國家戶數約710萬,同年的綜所稅申報戶數目約550萬,因此有近160萬戶,包括合法和非法,完全沒有報稅。而該年綜所稅總申報戶數約550萬戶,其每月家庭收入不足五萬元,家庭年總所得未達59.5萬元有將近400 萬戶。因此剩下來150 萬戶,約兩成的家戶,尤其屬於夫妻雙新的高薪家庭,負擔了絕大部份的國家稅收。我們認為台灣稅負不均的問題真的已經非常嚴重。
針對企業及資本所得稅負比重偏低的問題,文中雖提到「…我國所得稅基本上已經成為薪資稅的所得稅,相當高比例的非薪資所得被避掉或逃漏掉,因為台灣企業絕大半是中小企業,對於中小企業主的所得,即使是先進國家的稽徵機關也不容易掌握。」然而我們要指出,先進國家絕對沒有如台灣可以成為免稅樂園。中小企業幾乎都不繳稅,與所有的財務資料缺乏監督,而是由記帳士,根據發票整理報稅。業主、所有家庭成員乃至他人消費全是由公司買單。這部分的改革,我們不能寄望象牙塔內的學者能有建樹,而是要靠稅務稽徵單位重新設計來亡羊補牢。
有關消費稅的討論及建議,是重中之重。我國的消費稅,加值型營業稅5%,在世界各國中是偏低的。過去一直不敢提高,因為學界普遍認為它的確是一累退稅。然而,文中指出「…從某一時點的靜態觀點來看,它的確是一累退稅,但從終生動態觀點來看,它應是比例稅而不是累退稅。」因此認為「儲蓄會以不同型式的未來消費出現,提高消費稅的稅率、特別是高級品的消費稅稅率,就是對於既成事實的當下財富提高稅賦,它不僅可以增進租稅效率,也可以改善降低財富所得的不均度。」準此,文中建議適度提高消費稅之稅率,一般正常消費品可維持較低之現行5%稅率,廣義之高級消費品則課以較高如10%稅率。然而這部分的論述是有瑕疵的。眾所周知,一般人所得多用來消費,富人所得大部分儲蓄起來,要消費還可以跑到國外消費。提高消費稅,從升斗小民挖去的更多,因此還是累退稅。不過瑕不掩瑜,提高廣義之高級消費品稅率是可行的,有助財政改善。
既然有了藍圖,我們認為與其坐而言,更應起而行。應劍及履及的開始解決問題。原因是,台灣的國債問題已經相當嚴重。雖然文中附和政府的講法認為「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占GDP之比重與其他國家比較還不算高。」但如果加計隱藏性債務24兆,台灣的債務佔比與歐債危機爆發前的歐豬五國,尤其最嚴重的希臘,並不遜色。而且文中忽略央行一年繳庫約2000億的貢獻,如果沒有央行的貢獻,我國財政短絀更是嚴重。但是,要讓央行負擔繳庫任務,實在不宜,全世界央行沒有負擔這樣的任務。如何解決,也有待中研院未來能提出對策。
本周末起,國家召開經貿國是會議,我們期望會議也可針對這些問題討論。而財政部應根據各項建議,具體的加以回應,並擬定施政的計畫,來改革相關的問題。
(本文刊載於2014年6月18日中國時報,原標題為「經貿國是會議應討論稅改問題」)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